创业板需要针对性地解决五大问题
如何提高创业板市场整体运行的稳定性和竞争力,避免出现大热之后的大冷需要尽早考虑,统筹制度安排。
笔者认为,前瞻地看,影响创业板市场的很多重要因素将发生重大变化:一是目前的高估值不可持续。二是供求矛盾初步得到解决。三是创业企业的高风险特点逐步呈现。因此,需要针对性地解决五个问题。
一是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设立不同的板块和上市标准。
我国创业板对经营年限、盈利、规模及产业选择等方面做出了较高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市场推出初期的平稳运行。但创业企业有明显不同于主板公司的特点,如核心资产主要是人才和知识产权、非线性高成长模式、轻资产低负债率等,这决定了对创业企业上市资质进行审核时要有足够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应研究借鉴科斯达克和加拿大TSX-V等市场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设立不同上市标准的做法,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上市标准和监管要求。
二是针对境外挂牌科技公司回流的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奇虎360在纽交所成功上市在国内引起广泛热议。好的上市资源流失的同时,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和创业板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国创业板市场要具体针对这些海外上市的高科技公司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吸引它们尽早回国挂牌。如在分拆上市方面、再融资便利性方面预留一些政策空间。
高科技公司一次性融资规模往往并不大,但对效率、持续性的要求较高,有时效率比融资成本更重要。按照主板市场的审批程序来处理高科技公司的再融资申请不能满足它们的需求。
三是针对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要求,理顺退市和转板机制。
创业板既然鼓励创新就要允许失败,只有建立起“进得来、出得去”的良性循环才能保持创业板“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否则不出几年就会出现很多“生不如死”的挂牌公司,创业板进而成为“垃圾板”。该退的不退,再去炒作壳资源,会助长投机之风,并增加新公司的上市成本。
创业板应执行严格的退市制度,没有ST,直接退市。现阶段应加大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减轻未来真正出现公司退市时所带来的冲击。
结合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有选择地打通创业板和OTC市场的双向转板机制。OTC挂牌公司经过改制,经历了类似学前班的运作时期,整体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应该简化审核手续,为它们进入创业板建立快速通道。创业板的退市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可以重新申请到OTC市场挂牌,解决个人投资者股权流转的需求。
四是针对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丰富流动性支持手段。
世界范围来看,并不是完全靠做市商就能解决流动性的问题。“在有据可查的市场中,目前采取混合交易制度、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的创业板市场分别为11家、16家和4家”,表现参差不齐,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不是非搞做市商不可,但要吸纳做市商制度的优点。要重视引导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性,通过创新市场运作机制服务上市公司和引导投资者。
五是针对中小型券商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佣金过度竞争。
在股票承销和经纪业务上,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小型券商开辟了一片新天地,有利于差异化经营和竞争。与传统上市公司相比,创业企业的地理和行业分布更加分散化,中小券商可以通过精耕细作,建立起相对的专业竞争优势。创业板首批28家上市企业的承销就由23家券商分别承担。
当前要高度重视单纯依靠降低交易佣金进行经纪业务低水平价格竞争的发展态势,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引导作用,遏制有些券商类似“神风敢死队”的自杀式竞争行为。低交易成本并不代表市场运作的高效率,过低的佣金收费标准会导致服务水平和服务内容质量大幅度下降,中小投资者因此不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进而会使创业板的流动性逐步枯竭。
(作者系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宏观组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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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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