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直投”模式 放大创业板风险
编者按:券商“直投+保荐”模式,设计出发点不错,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变味。在利润诱惑下,作为保荐人的券商,其公正性,独立性不一定能够保证,容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
这种模式,在国外很成熟。为何引进到国内就变味?区别在于审批制和备案制的不同,国内审批制使得企业和券商都注重事前,上市之后,则不用负责;国外备案制则意味着,即使企业上了市,投资者也可以用脚投票,来投资认同的公司,还有严格的事后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34家证券公司获准设立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达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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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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