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股市资讯  创业板

创业板公司高烧不退 业绩变脸暴露不足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业绩变脸暴露成长性不足

  截止到8月10日,共有89家创业板公司发布了2011年上半年业绩报告,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出现明显下滑。

  以国民技术为例。7月26日,国民技术公布半年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亿元,实现净利润5891 .96万元,分别同比下降18 .82%和44.22%。

  国民技术在上市之初,凭借中国移动手机支付独家R FID -SIM技术供应商资格,获得询价机构的大力追捧,发行价格确定为87.5元/股,发行市盈率98.33倍,筹集资金23.8亿元,超募率达586%,股价最高时超过180元。时隔一年,业绩就出现如此大的滑落。而另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当升科技上半年仅实现净利润273.30万元,同比大幅下降了83.71%。此外,2011年半年报显示业绩下滑的公司还有金运激光、迪威视讯、金城医药等多家企业。

  伴随创业板业绩下滑的是一浪高过一浪的“三原”减持套现潮。所谓“三原”是指原始股东、原企业高管和原企业董事、监事。据深交所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有6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遭105名高管减持,共减持162次,减持规模近13亿元。其中,朗科科技在短短4个月内被9名高管减持24次,而华谊兄弟在今年5月6日这一天,就有马云、虞锋、江南春、高民和王育莲等多位股东或高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抛售公司股票2780万股,套现近4.5亿元。

  高溢价发行加上上市前低成本获取股权,使得这些“三原”人员在二级市场的套现行为可以获得十倍甚至数十部的收益。他们为了尽早让账面财富变成手中金银,甚至采取辞职的方法规避制度监管。

  原始股的不断解禁和套现加剧了创业板市场的波动,给资本市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级市场中的投资者成了唯一的弱势群体和受害者,而这些减持套现的“三原”们却成为不合理体制下的合法受益者。

  乱象之源:制度有待完善

  对于创业板的现状,显然需要从制度上寻找根源。有业内人士认为,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创业板原本应该在设立初期就出台配套退市制度,如今创业板上市公司已逾250家,退市制度何时出台还没有明确时间表,反而牵涉的各方利益越来越多,就像“狼来了”的故事,喊得太多,不灵了。

  公开资料显示,创业板开板以来,每次公共媒体上出现退市制度消息,都会重挫创业板指数。比如,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1年1月8日出席第15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积极探索创业板公司的退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受此影响,1月10日创业板交易的154只个股中,138只下跌,指数跌幅高达2.98%。2010年9月1日,创业板指数重挫2.92%,也是因为有政策层面的消息称,深交所已经向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正式报告。

  日前,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首度披露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表示深交所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

  宋丽萍还透露,深交所建议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并建议在退出制度中,设置两个缓冲步骤。首先,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此次首度披露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本应引起创业板指数的走低,但是创业板指数却没有受到这一明显利空因素影响,反而走出了一波小幅反弹行情。

  7月27日,创业板指数出乎意料地走出了低开高走、强劲反弹2.58%的行情。随后创业板指数的走势一直强于主板。8月3日,创业板指依然是低开高走,强势单边上行,收盘报于945 .51点,涨13.39点,大涨1.44%。随后创业板因为高铁事故及美债危机,股指出现大幅波动,8月1 0日 又 出 现 技 术 性 反 弹 至8 9 1 .7 5点 , 涨1.48%。

  业内分析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已经谈了多年,但到现在也没有推行出来,将来即使推出来,市场也会对制度的实施及可操作性进行权衡。

  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创业板退市机制迟迟未能推出,无法让投资者形成明确的预期,对于不退市有了幻想。退市机制应该在创业板出台之际就推出,越往后困难越大,不仅会遭遇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更会遭遇深陷其中的普通投资者的杯葛。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则认为,发行审核制度是创业板乱象之源。他说,在目前情况下,需要管理层完善一系列制度设计。包括放开发行规模,尊重创业板低门槛制度,让发行上市不再成为稀缺资源;第二是改革创业板发行体制,实现监审分离;第三,加强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责任,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应责权利一致;第四,完善创业板公司股东治理结构,减少在公开募集股票中社会财富配置的不合理和不公平,改变个人及其家族“一股独大”的治理结构。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