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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哪些退市条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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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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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具体退市规定,熟悉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充分认识创业板市场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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