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IPO疑点:研发费用在哪?
上期本刊发表《六问苏交科》一文,针对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中存在的种种疑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其中涉及到关于控股子公司剑平瑞华真实经营情况的质疑,并大胆推测剑平瑞华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很可能旁落于“小股东”剑平国际。为了进一步印证此项推测,本刊记者特赴剑平瑞华公布的注册地址,即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515室实地查访,然而查访的结果却使得剑平瑞华与“小股东”剑平国际之间的关系更加扑朔迷离。
在苏交科子公司剑平瑞华公布的尚都国际中心A座写字楼一层大厅的指引标牌上,能够很容易地找到位于2516室的“剑平国际”标识,但是在本应属于剑平瑞华公司的2515室的标识名称却为“jpigroup”,这一标识却是剑平国际的英文标识,而与剑平瑞华公司的英文标识“jpienviron”完全不一致。并且记者在两家公司办公的尚都国际中心A座写字楼第25层发现,2516室的剑平国际门厅敞亮,但是却始终未能找到剑平瑞华的踪影,因为在2516室隔壁只有“2515室”的标牌却没有房间,由此不难推断出剑平国际将2515室和2516室打通,同时只保留了2515室的入口和公司标识。
从中不难看出苏交科的控股子公司剑平瑞华,与其另一股东剑平国际之间至少没有做到办公场地分开,“同在屋檐下”的经营状态很容易令人进一步怀疑其工作人员和经营业务有效分离,剑平瑞华的经营独立性何在?在注册的办公大楼内连自己的公司标识都找不到,客户又怎么可能找得到?连归属于自己的办公场所都不存在,又有什么理由相信这样一项类似于“皮包公司”的投资,能在未来5年赚到696.41万元的经营净现金流入(参见上期《六问苏交科》)?一连串的疑问直指苏交科的控股子公司剑平瑞华的诡异经营,其间隐现着或许不过是一桩被“空壳化”了的无效投资。除此之外,苏交科还存在着三大疑问待解。
消失的研发费用流向了哪里?
招股说明书披露,苏交科母公司在2008年到2010年期间发生自主研发费用分别为1093.13万元、1269.9万元和1383.54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这还仅是母公司的发生金额,至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余14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和4家二级控股子公司是否发生了研发费用,招股说明书中并未予以披露。我们暂且估计这些子公司和孙公司均未进行研发投入。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研发投入金额只可能计入两个会计科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无形资产,其余部分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参见苏交科会计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无形资产项下仅涉及土地使用权和外购软件两类项目,并未涉及研发支出等相关科目,因此可以断定苏交科在2008年到2010年间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投入金额至少不应少于前文披露的金额。
尽管苏交科财务报表附注的费用明细表中并未按照会计科目逐一披露发生金额,但是清晰可见未涉及“研发费用”的相关字样,则推断该公司将这笔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其他”科目。但是此科目2009年发生金额总共只有969.68万元,相比当年度母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1269.9万元还少573.22万元,约占当年度合并口径下税前利润总额9008万元的6.36%。这显然违背了正常的财务逻辑,则该公司很可能存在漏计费用或者延迟计入费用的利润操纵行为。
参考2010年的相关数据,“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发生额为1561.59万元,也仅比当年度母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高178.05万元。但是问题在于对于一家营业收入过10亿元、拥有员工总数高达1794人的企业集团来说,不足200万元的其他费用显然是不够的,则问题很可能还是出在研发费用计入上面,足见苏交科在研发投入方面会计核算之混乱。
技术领先还是销售为先?
在苏交科招股说明书业务情况部分中,对于该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不吝溢美之词,从中不难令人感受到公司的经营模式应当以技术研发及应用为先,因此通常来说在人员聘用方面也应当以技术类人员为重点,这进一步应当在技术类人员薪酬待遇较高中得以体现,但事实上却远非如此。
虽然苏交科招股说明书中并未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详细披露,但是通过相关财务数据分析却不难发现,技术类人员薪酬相比管理、销售都要低廉很多,丝毫没有体现出“技术创造价值”的附加值成果。
从该公司披露的员工信息来看,2010年末共有员工1794人,其中销售类员工58人,这部分人员的人力成本对应着营业费用中的“营销人员费用”科目共计1854.48万元,折合人均年收入31.97万元(含社保、福利等,下同);管理类人员285人,相关人力成本对应着管理费用中的“管理人员费用”科目共计4825.05万元,折合人均年收入16.93万元。而该公司2010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发生额共计19959.12万元,折合全体人员人均收入11.13万元。尽管在该公司员工构成中,技术类人员数量占有绝对优势,达到了77.42%,但是在收入方面却没有丝毫优势可言。而销售类员工人均收入超过技术类人员的三倍。
从中不难发现在该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首先看重的是销售,而非是技术研发,而这是否有悖于该公司的“创新型”、“技术型”形象?这很可能映衬着该公司所获取业务的手段并非是依靠高质量的技术水平,或许高超的销售水平才是实现该公司业务增长的原动力。
当然,这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在销售人员工资当中包含不方便列支到费用中的公关支出,这部分支出对于像苏交科这类严重依赖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招标类企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从该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2010年度共发生招待费、差旅费、租赁费1150.33万元,约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这意味着招待费一项发生金额很可能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0.5%的扣除标准,这意味着什么恐怕每一个财务人员都心知肚明。
主营业务后续发展乏力?
在2008年到2010年这三年间,宝应县政府都是苏交科的第一大客户,三年合计对该客户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为60270.1万元,其中2009年和2010年对此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四分之一,可见此项收入来源对于苏交科的经营业绩来说是举足轻重的。
根据宝应县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该县在2010年建成干线公路30多公里,完成投资5.25亿元。而苏交科2010年对该县政府的营业收入就高达3.1亿元,这意味着该县政府把干线公路工程中60%的业务全都交给了苏交科一家公司,可见二者合作过程的“亲密无间”。但是这个给苏交科带来巨大利益的“财神”,眼看就要到期了。
根据招股说明书“重大商务合同”部分的信息披露,针对宝应县政府名下燕宁公路报应段的销售合同共有两项,合同金额分别为32263万元和31932万元,在全部重大商务合同中分列第一和第二位。这两个项目其中一项已经完工,另一项完工程度也达到了85%,这意味着对于苏交科过去三年贡献最大的两笔业务即将到期。但是其余尚未开工的重大合同金额却均为千万元级别,对于苏交科的业务和利润贡献显然无法与燕宁公路宝应段相比,上市后的苏交科是否还能够保持以前年度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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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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