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文件助力 或打开IPO渠道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内耕地资源有限,未来家庭农场规模不会过大,恐将不会成农业IPO重头
1月31日晚间,2013年1号文件正式公布,和此前的1号文件相似,农业再次成为关键词。在这份名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1号文件)的文件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被提出,首次出现“家庭农场”的提法。
未来“家庭农场”是否会成为农业企业中的新星?对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由于集约土地需要大量资金,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类型的企业,未来将形成以央企主导为主,民营企业为辅的格局,但是,政策利好推动之下,具有特色和特殊的商业模式,且对上游具有一定把控程度的农业加工企业,将更容易受到资本的青睐。”有分析人士表示。
土地流转仍是关键
1号文件显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利好政策的影响下,资本是否会对家庭农场项目更感兴趣?天图资本高级合伙人王岑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介绍,集约化生产需要一定量的土地,民营农业公司出面参与土地流转所需费用不菲,再综合其它因素来看,未来在政策的推动下,央企或将成为整合这些上游土地的主导力量,民营资本参与下游深加工为辅。
“通常情况下,我们提到的农业项目是指上游种植养殖,站在资本方的角度来看,是否会投资取决于单个企业的商业模式,不过,现在农业公司有品牌意识者最终都会向上游走,希望有一部分自己的种植基地,以保证下游产品的质量,资本方也偏向于有一些上游把控度的农产品企业。”王岑表示。
而中投顾问农林渔牧分析师宋杰凝则认为,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将影响资本的投资情况。“受政策利好影响,未来家庭农场方面的投资和项目数量不可避免地会激增。国内农户小规模种植早已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所需,国家一号文件首次提及家庭农场就是对这一经营模式的肯定。农产品作为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场需求一直存在且其市场容量不断扩大,诸多资本为追逐利益会大量涌进。”
而国内资本闻风而动的速度很快,相信短时间内国内资本就已确立投资意向。同时耕地资源数量有限,新进入者获取资源及未来市场优势明显,这一投资特点更是加深了资本对家庭项目的渴望程度。但是家庭农场项目是建立在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之上的,所以资本的投资热潮将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而开启。
家庭农场难成IPO重头
2007年起,上海松江区开始实践百亩左右规模的家庭农场模式,采取以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的方式,将农户手中的耕地流转至村集体。由于这一模式目前获得成功,松江模式是否会在1号文件的推动下全国复制也成了近几日热议的话题。
清科资本投资经理朱晓川向记者介绍,松江模式是否会推广到全国,面临的问题有多个,例如,各地情况的差异程度、土地流转时如何公开对待等。“如果国家的政策能在风险点上予以控制,可以将这种模式推广,这样一来,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将提高,释放生产力的同时,农机行业受益明显,但风险同样存在。”
朱晓川介绍,农业投资从2006年至2011年,机构和投资人陆续投资了有两百多个项目,这里面成功的例子特别少,农业投资的风险点很多。但他认为此政策与十八大提出的城市化进程相关,而在这个过程中,家庭农场也有助于解决有一定教育程度的农村人口就业问题,而这些人口对新事务的接受能力强,对新农业的经营会有质的提高;此外,还可以带动消费领域的升级,如果能有一个可以在全国复制的运作模式,这样的项目将具有投资价值。
朱晓川称,目前来看,如果是特色农场及带有文化色彩的小型农场,则获得资本青睐的机会较多,而未来5年内,一定会出现有特色的农场连锁品牌。但是,目前涉及土地流转的家庭农场,仍将以央企牵头为主。
从上市公司层面来看,宋杰凝认为,基于拓展产业链的考虑,涉农企业加入家庭农场项目的可能性会大一些,但是不排除其他领域的企业想要从中分得一杯羹。不过,他坦言,发展家庭农场前期投入较大,因为其需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农资费用及人工费用等等,其对资金有一定要求,但是不排除家庭农场业务IPO的可能。但是,家庭农场业务恐将不会成为农业IPO的重头,国内耕地资源有限,未来家庭农场规模不会过大,其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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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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