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鼓励IPO前去场外交易
证监会近日表示,市场暂时未现大规模做空迹象,未来将继续加快QFII和RQFII的发展,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同时,对近期新股发行的“堰塞湖”,证监会也表示,鼓励企业IPO前先去场外市场挂牌交易。
融资买入54倍于融券卖出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8日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指出,2013年1月31日起,沪深两市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由278只扩容至500只,扩容当天,证券公司可供出借的新增标的股票共计2647.7万股,市值约2.6亿元,仅占新增标的股票A股流通市值的万分之二。扩容后前6个交易日,投资者融券卖出新增标的股票金额累计3.03亿元,没有出现融券卖出激增的情况。而融资买入额累计165.3亿元,是前者的54倍。总体上看,此次标的股票扩容没有对市场走势产生重大影响。证监会还指出,最新一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扩容,选取了吉峰农机、机器人、华谊兄弟、碧水源、燃控科技和蒙草抗旱6只创业板股票,截至2月底,6股累计融券卖出量为23.43万股,对其股价的影响很小。这6只股票占创业板流通市值的比重仅为8.1%,也难对创业板整体走势产生影响。
鼓励IPO前去场外交易
证监会近日透露,下一步,将继续加快QFII和RQFII发展。截至2013年2月底,共有215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去年新批准80家。此外,在香港上市、通过RQFII投资A股指数的4只ETF产品累计获批43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境外投资者认购非常踊跃。
新股方面,目前在证监会排队上市的公司依然超过800家。市场忧虑这些公司在某个时候大规模发行,引发市场剧烈波动。对此,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指出,证监会按照“积极疏导、自愿选择”的原则,鼓励企业申报公开发行前先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改变企业全部向主板、创业板申报的格局。适当放宽对企业申报前融资和在审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限制,明确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多渠道化解当前融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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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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