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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鼓励先挂牌场外市场后申报IPO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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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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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日前对投资者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的八大方面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投保局表示,证监会鼓励企业申报公开发行前先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改变企业全部向主板、创业板申报的格局。适当放宽对企业申报前融资和在审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限制,明确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多渠道化解当前融资困局。放宽内地企业到境外市场发行上市条件,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

  投保局表示,对企业的IPO申请,证监会坚持按照证券法规定的核准制要求,进行严格审核。证监会不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也不为发行人的未来盈利提供保证,而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供的申请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不断完善以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询价制度为核心的发行监管制度,健全市场约束机制,并依法坚决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和财务造假等行为,落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督促中介机构认真尽职核查,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投保局表示,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的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旨在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要求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客观上可能会导致申请企业数量减少。

  有网友提出,“最近对一些严重违规创业板公司和保荐机构只是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种处罚太轻了”。投保局表示,监管措施是证监会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中常用的一种行政手段。与行政处罚相比,监管措施具有反应迅速、时效性强的特点,在及时矫正不法行为,防范风险蔓延与危害扩散等方面发挥了实效,日益成为行政处罚的重要补充。最近证监会决定,对出具警示函的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同时实行稽查介入,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监管措施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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