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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清洁能源企业终止IPO审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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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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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一季度遭遇“寒流”,5家拟上市企业进入终止审查名单,导致12家私募股权机构退出受阻。

  4月3日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名单显示,因证监会掀起拟上市公司财务核查风暴,包括恒基光伏、裕华光伏、捷佳伟创、日晶新能源装备、浚鑫科技在内的5家清洁能源行业企业进入终止审查企业名单。

  据ChinaVenture投中集团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显示,除恒基光伏和浚鑫科技外,其余3家企业均有PE/VC(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参与。其中捷佳伟创有包括科升创投、迈瑞投资、架桥投资等6家投资机构参股。裕华光伏有秉鸿资本、通财创投、新开发创投、九鼎投资、国信弘盛5家投资机构参股。光伏产业投资机构信晔泰坤参股日晶新能源装备。

  因上述清洁能源企业终止IPO(首次公开发行)审核,12家PE/VC退出遇阻。目前,国内投资退出主要方式一般通过IPO或并购,投中集团分析师李玲称,一季度尚无可披露的清洁能源行业并购案例和通过IPO退出案例。

  一位PE界人士分析,上述PE/VC在投资企业终止IPO之后,或可以通过对赌协议退出,但不排除在过去几年清洁能源行业发展高峰期,有PE/VC没有设立对赌协议。该分析人士指出:“这些PE/VC只能等待时机,除非找到下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PE界人士指出,随着上述企业IPO终止,投资机构除退出压力外,尚有私募股权基金到期清算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九鼎系旗下的北京立德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立德九鼎”)“债权融资”模式或面临更大压力。裕华光伏招股书显示,立德九鼎持有裕华光伏2.459%股权。

  立德九鼎于2010年以参与裕华光伏的增资1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金107.4万元。但其出资额仅为100万元。PE界人士分析称,以100万元撬动1500万元的投资背后,是当年诸多PE采用的“先借钱投资,再推介项目”的投资流程。

  PE人士分析称,在PE最火热的2010、2011年期间,向有限合伙人借钱的条件相当苛刻。随着投资企业IPO终止,此类“债权融资”模式将面临更大的兑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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