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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地抹黑农业企业 现金交易暗藏造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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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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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的兑水掺假、利用现金交易、将造假化整为零、自有资金体外循环、实际控制人私下转让股权换取造假资金、虚增利润逐年攀升……广东新大地的上市造假手法在同类案件中更为隐蔽,同时也给资本市场的农业企业抹了黑。

  新大地造假上市动机之强烈,从其造假资金的来源多样可见一斑。据调查组了解,新大地三年间为了配合虚增利润,既有通过自有资金循环造假,也有多方获取外部资金用于虚增收入,其中包括私下转让股权所获资金。

  “前几年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估值过高,的确有一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前花了大笔钱,指望上市之后能身价百倍,加倍捞回来。”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调查显示,新大地的相关中介机构南京证券等没有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有的该履行的程序没有履行,有的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其中包括通常会重点关注的销售前十大客户。但新大地造假案的复杂性在于,实际上虚增销售收入并不是集中在这前十大客户。

  同样是农业企业的绿大地,其在造假时采用了伪造金融票据、虚增大额资产和设立大量关联公司交易的手法,而新大地的手法相对却更隐蔽,其虚增收入的客户基本上是真实存在,其中大部分和新大地没有关联关系或是“潜在”的关联方。另一方面,新大地不厌其烦地将造假数额化整为零,分散到这些客户身上,多的数十万元,少的时候只有几千元。

  上述做法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有的数额不认真比对难以发现。

  既然是存在大量虚构的交易,新大地为了圆谎也就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充当“龙套”,造成的确有资金进账的假象。

  为了筹集资金,新大地也是采取了多种方式方法,一类是自有资金循环,即通过虚构原材料采购或在建工程业务,将自有资金转出体外,然后再以销售的名义回流到新大地,从而虚增收入。如新大地曾以支付在建工程款的名义,将200万元资金转入某建筑公司,这家建筑公司在扣除过账管理费和税金后,剩余资金又全部转回新大地,新大地则将这些转回资金确认为销售收入。

  另一类是改变资金用途,新大地将个人向银行贷款、私下的股权转让协议、政府补贴款等获取的资金,转入新大地关联公司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然后以销售的名义虚增收入。如新大地实际控制人曾向某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私下转让其持有的新大地股份,获得的资金大部分用于虚增收入。

  在这些资金腾挪的过程中,新大地需要处理各种关系,资金周转本身也会产生成本,虚增的利润可能还要多缴税款。可见,新大地为了造假上市,可谓机关算尽,也付出了很高的成本,这些图的都是上市之后的大幅证券化溢价和资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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