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股市资讯  创业板

注册制改革条件暂未具备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颇受市场关注的新股发行具体时间并未随着证监会官员最新一次公开露面而确定。

  昨天下午,在上海市政府召开的2013陆家嘴论坛(官方站)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江向阳并未就新股发行的具体时间做出任何具体表示。他称,证监会已经对社会公开征求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和研究。

  除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发行体制改革进行完善之外,证监会还需要修订证券发行生效办法、信息披露规定等配套文件。“上述文件正式发布实施后,所有的企业,包括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和待审企业,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过会企业符合新规定条件,且完善规定事项的,证监会将给予发行核准的细文。”江向阳称。

  江向阳还透露证监会目前正在研究注册制改革的问题,但实现这一转变还需要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他也强调无论是注册制还是审核制都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确保企业能够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事实上,即使是实行注册制的市场,对于新股公开发行的审查,也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并非像有些意见认为的仅仅是简单的备案。”江向阳称。

  此外,江向阳还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新三板”扩容的具体方案,方案一旦获批即第一时间发布。他称,新三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间的关系是功能互补、相互促进,并且都是支撑资本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企业提供资本市场的服务,证监会对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积极的态度。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