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21年改革10余次 业内人士称应从退市做起
“我们准备这两天就把反馈意见发给证监会了,希望他们能有所回应。”上海一家中型券商的投行部负责人17日下午告诉本报记者。
事实上,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很快就将于6月21日宣告结束。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市场上仍是争议不断。尽管强调市场化、强化诚信等措施获诸多好评,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改革还是不太彻底,结果恐难令市场满意。
多位受访券商人士亦告诉记者,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审核环节依然未能实现市场化,而一些看似美好的改革举措在实际推行时也存在较大难度,加之缺少相关配套制度,新股发行市场的“顽疾”或难解开。
“监管层应将更多精力放在抓坏人上,而不是帮投资者鉴别遴选好公司,事实也证明发审委没这个能力,否则就不会有万福生科(300268.SZ)之流层出不穷,既然如此为何还抓着发审权不撒手?”上海一家大型资产管理机构的副总裁亦认为此次改革并不能令人满意。
市场反馈改革低于预期
证监会6月7日晚发布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6月21日,即本周五,是证监会征求反馈意见的截止日期。就在意见稿发布已满一周之时,记者从多家券商、基金等机构处了解到,它们大多表示会参与意见反馈,只是目前还在内部交流、征集意见中。
一家上市券商的相关负责人蒋蔚向记者透露,目前来看,业内对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内容普遍看淡。
其认为,尽管意见稿在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强化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提高新股定价市场化等方面都有重大修改,可以说,此次改革应该是新股发行市场近年来改革最有力的一次,但还是有一些内容有待推敲和改进。
从部分券商有意反馈的意见看,征求意见稿中有些看似颇为给力的规定,但实际实施起来却十分困难,难以落实。
比如,提出必须保证有一定数量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定价,不难看出,证监会的初衷是让个人投资者也能够参与定价和报价过程,增加公平性。
但券商人士认为,目前国内能够达到有足够大的资金和定价能力的个人投资者非常少,此种状态不好实现,建议取消或者不限制个人投资者参与定价的人数,或者只在网上发行时考虑个人投资者意见,网下只面向机构。还有,关于对公募基金和社保网下优先配售40%比例的硬性要求,各券商也认为不合适,建议有多少配多少。
与券商等机构投资者相比,受访的一些财经学者和个人投资者对意见稿内容更是认为低于此前预期。他们认为,内容并没有触及到应该改变的核心部分,整个新股发行环节没有实现全面市场化,原来“憧憬”的注册制未能成行。个人投资者尤其对网下配售过于“偏向”公募、社保等投资者颇有微词。
发审环节市场化未完待续
据国内某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统计,自1992年A股市场初创以来的21年间,A股市场进行的各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有10次,朝令夕改也常常发生。
对此,上海某创新类券商投行部高层人士表示,如此频繁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充分反映了中小投资者、机构、监管层之间的博弈,而频繁的改革也说明此前多次改革并没有触及到问题实质,所以才陷入改来改去的怪圈。
此前,包括2009年以后进行的几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多是围绕着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如何协调利益而进行,更多地偏向于如何保证新股可以发行成功,侧重于保证市场的融资功能。
不过,此次改革在保证投资者利益方面有了不小的进步,即从单纯为融资者服务变为为投资者和融资者两者利益兼顾,并把保护市场的最弱势群体作为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确保投资者利益得到充分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新一轮改革在新股发行方面力度很大,如适当放开发行节奏,主承销商拥有自主配售权,发行价格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决断等。
不过,审核环节却未放开,仍将延续以前审核机制,只是信息披露提前、要求上市材料受理后即披露。中信证券就此指出,此次改革在审核端改革力度相对较窄。
中信证券在与投资者的交流会上就直接指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根本是看能否做到全面市场化,之前之所以不大成功就是因为没有实现全面市场化。
其建议审批制应改为注册制、不做实质性审核,把企业的优劣让投资者判断,这样可以实现证监会审核效率的提高、摆脱市场的指责,另外供给端加大IPO供给、改变上市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现状、防止暴炒及体制性圈钱。
私募人士陈耀麟亦表示,审批环节也应交给市场,而之前所谓的“市场化”已让投资者胆怯。2008年,新股发行因金融危机被迫停止,2009年夏季重启,打着“市场化”的旗号,结果发行数量多,价格高,造假案例也多,殃及众多投资者。
新股病根还在二级市场
“在不解决新股的合理定价,并逐步消除爆炒新股习惯的前提下,任何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都可能以再一次改革而告终。”前述上海券商投行部负责人17日表示。
不过,在券商和基金等机构的眼里,新股发行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也并非只是一级市场的问题,与二级市场制度不配套,投资者追逐概念、盲目投机等亦难脱干系。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过程”,早在2012年3月,时任证监会主席助理的朱从玖就曾如是表示。其实,近些年出台的一些抑制炒新等措施都是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一种补充。
昨日,记者得到了上海一家券商投行负责人欲提交给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内容指出,估值体系的错乱是整个证券市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与新股发行问题息息相关。
“只要存在巨大的壳资源价值,中小盘股票的发行市盈率就不可能下得来。1.5亿股总股本的*ST大地(002200.SZ)目前股价接近17元,而风险更低、股本更小的新股,投资者有什么理由不去疯炒?”上述投行人士坦言,“既然监管层不愿放弃发审权,新股发行改革就应从退市做起。”
其认为,二级市场估值过高情况下,监管层即使通过各种手段压低新股发行价格,过大的一、二市场价差将很快引发投资者不满,并遭遇上市后的爆炒,这也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屡遭失败的原因之一。
上述投行负责人还建议,暂停上市公司发布借壳上市重组预案,直至IPO恢复,“监管层一直宣称借壳标准趋同于IPO,但借壳无需排队的优势对很多拟上市公司都是巨大诱惑。在IPO暂停近1年情况下,很多企业纷纷转向借壳上市,壳资源价值也因此连续走高,这反过来又加大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难度”。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