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华集团等五新股今日申购指南
※艾华集团(780989)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7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为1.2030元);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0.9022元)。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8,719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9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07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4月27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5月7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5月11日(T+2日)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2015年5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5月5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5年5月5日(T-2日)为准)。
◎艾华集团(780989)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2009年9月29日,资江电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30日,发起人签署了《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艾华集团。发起人将资江电子公司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802.86万元,按1:0.67的比例折为10,600万股,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5,202.8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09年11月12日,天职国际就本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09]398号《验资报告》。
注:自1993年12月资江电子公司设立至2007年9月,资江电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之一为台湾永开,而实际股东为资江电子厂。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和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合计不超过5,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00.00万股。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公司致力于向世界提供卓越品质的铝电解电容器,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持续技术研发,不断改良和研发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以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电解液技术、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技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以及电容器品质管理软件开发技术等基于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模块,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从早期生产引线式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系列产品发展到以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为主,涵盖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等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片式以及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股东研究:
艾华集团(780989)主要股东
◎艾华集团(780989)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相关公告
艾.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艾.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艾.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艾.华.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艾华集团(780989)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7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为1.2030元);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0.9022元)。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8,719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3,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9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8,707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4月27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5月7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5月11日(T+2日)在《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2015年5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5月5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5年5月5日(T-2日)为准)。
◎艾华集团(780989)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2009年9月29日,资江电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30日,发起人签署了《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艾华集团。发起人将资江电子公司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5,802.86万元,按1:0.67的比例折为10,600万股,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部分的5,202.8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09年11月12日,天职国际就本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出具了天职湘核字[2009]398号《验资报告》。
注:自1993年12月资江电子公司设立至2007年9月,资江电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之一为台湾永开,而实际股东为资江电子厂。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和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合计不超过5,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00.00万股。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铝电解电容器、电极箔的生产与销售及电容器生产设备的制造。公司致力于向世界提供卓越品质的铝电解电容器,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持续技术研发,不断改良和研发新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建立了以电极箔腐蚀及化成技术、电解液技术、铝电解电容器制造技术、铝电解电容器生产设备制造技术以及电容器品质管理软件开发技术等基于铝电解电容器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模块,形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从早期生产引线式电子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系列产品发展到以节能照明类铝电解电容器为主,涵盖消费类铝电解电容器、工业类铝电解电容器等全系列产品;根据产品外观结构,目前公司产品主要有焊针式、焊片式、螺栓式、引线式、片式以及固态铝电解电容器。
◎股东研究:
艾华集团(780989)主要股东
◎艾华集团(780989)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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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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