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
证监会网站8日晚间消息,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14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14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发行人与东芝合作模式未来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变更合作模式的可能;合营公司目前被许可或被授权使用的商标或技术,协议到期后是否存在继续使用的障碍,或存在调整使用价格的可能;发行人合作模式的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2、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原告先后就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用和恒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前发生的刘时军职务侵占案,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内控方面特别是在产品销售与收款环节中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二)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主要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发行人信用期外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就发行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发表核查意见。
2、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主要委托加工企业的委托加工成本是否公允,并说明核查程序。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1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15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7月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来自进口影片的发行收入和毛利贡献占总收入和毛利的比例较高,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一家进口、两家发行”进口影片管理政策未来是否存在调整的可能,该政策对发行人影片发行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2、请保荐代表人说明:(1)发行人下属影院子公司定期将超出资金留存限额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免息上划至各股东账户是否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2)上述做法是否影响发行人下属影院子公司的经营运转;(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下属影院子公司划付至其股东账户的资金与股东应分得的收益是否有较大差距。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中影集团下属的北京电影制片厂、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华龙电影数字制作有限公司和北京北影盛世影视艺术公司至今未注销的原因以及今后的规划安排;(2)中国电影网整顿规范的具体内容及其进展,未及时纳入发行人的原因以及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3)结合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战略,发行人是否有开拓农村影视市场的计划;(4)发行人解决与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和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和具体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与株式会社泉精器制作所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的专利是仅许可发行人自行生产相关产品使用还是发行人的外协合作方也被许可使用,具体使用的范围和适用的产品,是否符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非独占性且非可转让的要求;发行人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诉讼或其他潜在纠纷,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发行人报告期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采用商业折扣形式核算市场推广优惠折扣、在销售当期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是否符合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并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年市场推广优惠折扣的发生金额。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4年职工薪酬费用较上年同比下降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151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5年7月8日召开2015年第15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具体会议事项已经公告。
因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决定取消第151次主板发审委会议。
特此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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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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