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明日发行申购指南
※司太立(603520)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08.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2,941.1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6年2月18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东方花旗、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五)回拨机制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2月2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2月26日(T日)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2月29日(T+1日)在《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2月2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6年2月2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2,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6年2月24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太立(603520)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2011年1月25日,经司太立有限董事会决议,并于2011年2月25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商务资函[2011]67号),司太立有限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225,674,281.41元为基础,按2.5075:1的比例折为9,000万股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56号)。2011年3月9日,公司设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领取了注册号为3310004000017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设立时拥有的资产为原司太立有限整体变更时拥有的全部资产,主要资产为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生产和研发设备、产品及原料的存货、货币资金、商标、专利等。
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为X射线造影剂、喹诺酮类抗菌药等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
◎股东研究:
司太立(603520)主要股东
◎司太立(603520)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相关公告
[发行]司太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