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明日发行申购指南
※千禾味业(603027)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883.41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6,7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76.5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3.4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详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6年2月17日(T-5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2月24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2月25日(T+1日)在《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2016年2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2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2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千禾味业(603027)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是由四川恒泰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四川恒泰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2012年2月29日经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1CDA1081号)审计的净资产247,423,375.69元扣除21,600,000.00元分红后,按照225,823,375.69元净资产以1:0.53139折成120,000,000.00股,余额105,823,375.69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各发起人以其对四川恒泰出资形成的权益相对应的净资产折为对股份公司拥有的股份。
2012年4月24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1CDA1081-1)对此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股本进行了验证。
2012年4月25日,本公司在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402000004019),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从事焦糖色等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1年向下游拓展,开始从事酱油、食醋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公司形成了以酱油、食醋等为主的调味品产品和以焦糖色为主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系列。
公司是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调味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的“千禾”牌酱油主要选用非转基因豆粕/大豆/有机大豆、小麦/有机小麦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种曲机、管道连续蒸煮、圆盘制曲机等生产设备和工艺,按照高盐稀态发酵工艺,经过长时间发酵而制成纯酿造酱油。公司的“千禾”牌食醋主要采用传统酿造工艺,精选优质糯米、荞麦、小麦、高粱、玉米五种粮食生产的纯酿造食醋,并结合窖藏工艺生产窖醋。
“千禾”商标是四川省著名商标,千禾牌酿造酱油、食醋为四川省名牌产品。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焦糖色生产企业,“恒泰”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股东研究:
千禾味业(603027)主要股东
◎千禾味业(603027)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相关公告
[公告]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发行]千禾味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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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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