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现四大重磅信号 红周二无悬念
[编者按]虽然周一两市大盘冲高回落,但市场热点明显升温,人气出现回升。隔夜一些敏感信号的出现会否对短期市场带来微妙影响,值得密切关注。
导读:
【惊现四大重磅信号 A股红周二无悬念?】
【1、红利税暂免】
持股超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
管理层再推三举措 助力A股长期持股免征红利税
【2、熔断机制加速】
国企改革方案发布在即 拟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三大交易所火速征求意见:指数熔断设涨跌5%和7%阈值
熔断机制拟设5%与7%两档阈值 与涨跌停板并行受争议
【权威声音:熔断机制有利股市稳定】
熔断机制征求意见稿出台 业内称7%暂停交易或待商榷
各方解读熔断机制:有利于构筑2850婴儿底
【3、经济增速可持续】
中国多部门发声传递经济企稳信号 7%增速可持续
机构预测1至8月固投增速止跌 专家称下半年将回升
【4、隔夜全球股市收涨】
美股休市 欧股普遍收涨
欧股本周开局上涨 布油大跌4%
【A股影响】
A股保证金连续净流入 继续“重建”过程仍会复杂
可继续观望 不宜过度杀跌
【机构观点】
西部证券:不能忽略积极因素的存在
民生证券:救市从治标转向标本兼治 中级反弹即将启动
招商证券:大幅波动已暂告段落
【大势研判】
3000点上方震荡 短线下跌空间有限
短线可逐步提高仓位 操作上关注大盘蓝筹
持股超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7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8日起施行。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旨在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理性投资。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投资者重视股票内在价值,有利于倡导价值投资。
根据《通知》,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通知》实施之日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其持股时间自取得之日起计算。(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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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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