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清理靴子落地+股权众筹“大礼包”重磅落地
账户清理靴子落地,期待价值回归
9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督促场外配资清理有序进行。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托产品账户清理的范围:(1)在证券投资信托委托人份额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2)伞形信托不同的子伞委托人(或其关联方)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用同一信托产品证券账户的信托产品账户;(3)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场外配资。同时着重强调清理工作的协调性、有序性和灵活性,避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一刀切”,可以采取非交易过户、“红冲蓝补”、改用合法交易方式等方法处理。在坚持规范市场发展的原则之上,为市场过度紧绷的神经舒缓一丝压力。
正如我们前日报告所言,此次账户清理重点是实现账户的可管理、可穿透,避免大量隐性账户带来的不确定性。前期最大头资金已清理,最坏的情况已过去,未来较小资金清理有利于规范市场,对市场冲击相对有限。券商与信托的沟通协调将继续积极推进,我们认为账户清理有利于中长期市场的健康发展,前期因场外配资引发的市场急涨急跌不利于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初步预测伞型信托规模不到2000亿元,市场担忧的单一结构信托产品清理将更多采取转入券商PB系统,其他涉及非实名账户、结构化的规模体量在前期清理后当前规模较小,账户清理后期影响前几日已提前反应,预计后期市场将逐步企稳。
根据通知统计,截至9月16日,完成了3577个资金账户的清理,占全部涉嫌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账户的64.30%。其中84.96%以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并改用合法交易的方式进行清理,1.01%账户仅余停牌股票,其他账户已无资产余额或采取产品终止、销户等方式处理。
近日关于配资清整的说明:
1、9月17日《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通知》指出各证监局应当督促证券公司根据19号公告的要求,仔细甄别、确认涉嫌场外配资的相关账户;积极做好与客户沟通、协调,不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简单采取“一断了之”的方式;可以采取将违规账户的资产通过非交易过户、“红冲蓝补”等方式划转至同一投资者的账户,或者取消信息系统外部接入权限并改用合法交易方式等方法处理。
2、无论信托公司、一般机构、自然人开展证券投资均应当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规定;违反《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应当予以清理整顿。”证监会机构部在前述文件中表示,“违法出借证券账户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主动、及时清理整顿。
3、根据《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证券投资咨询的监管规定和银监会《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9]1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均禁止投资顾问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证监会机构部指出,“对信托产品聘请投资顾问的规定,均禁止投资顾问拥有下单权。”
4、针对配资清理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前述文件亦作出回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个别客户依据《合同法》要求证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缺乏合法依据。
5、清理中,如涉及停牌股票的,可通过技术风控措施限制其新增资金或买入其他股票,并在停牌股票复牌后十个交易日内予以清理”,前述文件指出,“如涉及混用同一外部接入系统或线路的,可通过技术风控措施予以标识和控制,限制应予清理的信托(资管)产品。
当前券商股已回落估值低谷,部分券商出现破发。大型券商估值8-9倍左右,PB均值在1.2倍左右,已处于历史底部区间。在持续救市维稳下市场将逐渐企稳,加之政策红利和制度改革的推动,券商板块迎来中长期价值投资机会。在改革创新不断推动下,证券行业呈现全业务和差异化竞争并存局面,未来行业将诞生几个航母级综合型现代投行,以及一批聚焦特色领域的精品投行。继续看好业绩面稳健,综合竞争力领先、资本实力雄厚、定价能力强的大型券商(国君、招商、光大、广发),建议积极关注具有经营特色的差异化中小型券商投资机会(长江、东吴、国元)。
股权众筹“大礼包”重磅落地
鼓励众筹支撑创业,发展动力强劲。9月16日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针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政策落实评估结果,进一步强调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为大众创业打造支撑平台。继达沃斯论坛致辞传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信心后,总理“大礼包”重磅落地。具体方向:(1)以众智促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网络众创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吸引更多人参与创新创造,拓展就业新空间。(2)以众包促变革。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双创”相结合,鼓励用众包等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聚合员工智慧和社会创意,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运营维护,形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不竭动力。(3)以众扶促创业。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4)以众筹促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有效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渠道新功能。(5)在开放中促进创业创新。鼓励企业与外资开展创新合作,利用全球资源、人才和管理经验提升创新能力、拓展发展空间。
今年以来,国务院连续多次出台鼓励创业创新重要政策,7月份首次强调“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广泛创新平台,形成内脑与外脑结合、企业与个人协同的创新新格局。继《指导意见》为股权众筹正名之后,其立法和监管问题的受到高度重视,随着监管推进,众筹行业将趋于正规化,股权众筹协同小微企业创新大有施展空间。
支持网络借贷合规发展,促进融资渠道拓宽。此前央行联合各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的业务边界进行界定。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尽管部分地区展开对网贷平台的经侦活动,加速平台分化,令市场对于网贷行业发展疑虑重重。此次国务院层面的表态是对合规的优质网络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功能的肯定。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至8月份,全国网络平台贷款余额为2769.81亿元,平台数量3259家,预计不合规网络平台还将进一步肃清,而网络平台贷款量仍将保持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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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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