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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杆加码两券商被查 券商救市真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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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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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券商正在通过场外业务为大资金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杠杆投资需求,新的场外配资活动链条正在通过股票收益互换重生。对此近日证监会再出手,全面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分析人士表示,此举对市场流动性将会造成负面影响,周四市场下跌就是由此消息引起。目前两融、资管、场外配资以及收益互换相继遭到监管掣肘,增量资金入场有限,投资者需警惕市场回调风险。

  总体规模在千亿级别

  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一种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该项创新业务于2012年底启动试点,首批获得试点资格的有中信证券(600030)、中金公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招商证券(600999)、光大证券(601788)等6家券商。

  作为券商的一项创新业务,2014年以来收益互换规模在悄然壮大。华宝证券的统计数据显示,报价系统运行至2014年底时,已有21家券商开展了5833笔权益互换交易,累计初始名义金额4121.99亿元。

  今年该规模有了进一步的扩大据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包括国信证券(002736)在内的近30家券商试点都已开展了权益类收益互换,中信证券等部分券商试点甚至曾开展了跨境收益互换业务。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过OTC报价系统看场外互换的规模,即可知道上述业务被叫停后对券商的影响很大,截至10月末,券商互换业务规模约为1228.5亿元。

  炒股部分杠杆率达5倍

  记者从券商处获得的材料显示,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准入门槛也相对较高,通常在1000万到3000万元。如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操作门槛为3000万元以上,分为“固定利率交换股票收益”、“股票收益交换固定利率”以及“股票收益交换股票收益”三类,可实现股权融资、杠杆交易、策略投资、市值管理和创造结构产品等服务。而中信建投证券提出的起始交易金额须不少于1000万元,杠杆比例最高可达1:2。

  “收益互换是场外衍生品的一种,其实在交易结构上与场外配资有点像。部分收益互换业务可以实现同结构化配资信托类似的作用,实际操作中被大量用于融资炒股,且隐蔽性更强、杠杆倍数更高,部分收益互换的杠杆率更是高达5倍。”广州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融资融券额度有上限,券商手里即使有钱也会碰到“天花板”而借不出去,于是资金可以走收益互换。由于采取保证金或预付金交易,因此收益互换交易具有较强的杠杆性,已成为机构客户的一个重要融资模式。

  曾拟参与这一业务的操盘手赵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了解过券商收益互换业务,其中某券商的融资杠杆倍数有4倍,另一券商的杠杆倍数最高可至5倍。

  有券商人士表示,今年宝能系频繁“举牌”万科A,就有4.21亿股的万科A股是通过银河证券、华泰证券(601688)的股票收益互换通道取得的,占万科A总股本的3.81%。

  需警惕市场回调风险

  根据多家券商收到的监管部门通知,要求各家不得通过场外业务向客户融出资金,供客户交易A股、新三板及挂牌公司股票。以下五种情形已被全面叫停,包括禁止新开展此类交易;原已开展的未完全了结的交易,不得展期;对于已签约客户授信额度尚未完全使用的,不得使用剩余授信额度买入股票;不得使用卖出股票后恢复的授信(交易)额度买入股票;不得通过更换标的形式进行买入。

  证监会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对市场会产生什么影响?申万投顾顾鹏飞表示,从长期来看,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有助平抑个股股价波动,有利于A股市场的平稳运行。不过从短期来看,由于收益互换集中度高而且期限短,对个股股价短期走势影响较大,此次叫停将对有收益互换资金介入的个股造成较大压力,短期股价可能面临较大风险。投资者需警惕市场回调风险。 (信.息.时.报. 徐.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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