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建立完善村镇银行监测考核指标体系 要求户均贷款不高于35万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村镇银行坚守定位 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村镇银行要严格坚守县域和专注主业。支农支小是村镇银行的培育目标和市场定位。
《通知》具体指出,村镇银行必须始终坚持扎根县域,不得跨经营区域办理授信、发放贷款、开展票据承兑和贴现。必须始终坚持专注信贷主业,当年新增可贷资金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贷款应主要投向县域农户、社区居民与小微企业,有条件的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度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要建立单户贷款限额制度,保证户均贷款余额始终保持低位。除结算性用途的同业存放业务、与主发起行及同一主发起行发起的村镇银行之间的同业业务外,不得跨省开展线下同业业务。
银保监会也正推动建立完善监测考核指标体系。《通知》附件《村镇银行坚守定位 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监测考核基础指标表》显示,各项贷款占比,应大于等于70%;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应大于等于80%;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应大于等于90%;户均贷款应小于等于35万元人民币。
据悉,各银保监局要结合辖区和机构实际,对基础指标作进一步细化和差异化,明确坚守定位的监测指标、达标标准以及考核安排,并报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备案。
监测考核指标应分类实施:对成立两年以上的村镇银行,结合达标率和进步度,按季持续开展指标监测和考核通报;对成立两年以内的村镇银行暂不考核,指导其将相关监管要求纳入自身经营绩效考核。
《通知》明确,对支农支小定位出现偏离的机构,属地监管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管约谈和通报提示,督促限期整改;出现重大风险、定位严重偏离的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制市场准入、暂停相关业务、责令调整高管人员等监管措施。对监测指标达标情况良好的机构,在市场准入和业务发展上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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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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