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连发三次公告:加强监管化妆品分类规范 安全评估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分类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以下称《分类规则》),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当依据《分类规则》填报产品分类编码。
二、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提供产品分类编码。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8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 第50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以下称《规范》),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依据《规范》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二、 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三、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8日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第51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称《技术导则》),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二、为规范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技术导则》提供了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完整版和简化版示例。在2024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按照《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8日
- 标签:武侠快播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
-
世卫组织:90%非洲国家难以按期实现10%人群接种疫苗目标
当地时间6月10日,世卫组织非洲区域办事处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在线记者会。因新冠疫苗短…
-
养娃压力大!南非女子诞下十胞胎家中共16个孩子
南非一名37岁女于7日在医院诞下10胞胎,7男3女,母子平安。加上家中的6个孩子,这名女子共有16个孩子…
- 为爱而行!器官移植患者生命接力健步走活动在京举行
- 世卫组织重检意大利2019年血样!更多研究发现改写新冠疫情时间线
- 李克强阐释为何须保障好医务人员的合理薪酬待遇
- 广州重症、危重症患者共9例!钟南山团队全程指导和参与病人救治
- 独家 | 荷宝资管鲁捷:下半年看好中国可选消费、高端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