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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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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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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行完成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湘金EB”,债券代码为“117194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8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13.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7)。

  2022年6月14日,公司接到黄金集团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换股期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本期债券将于2022年6月20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22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同时,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的换股价格由13.80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金集团持有公司479,740,9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换股期后,黄金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经测算,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全部用于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黄金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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