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理财产品查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一览表2022)
本文通过对25家银行(包括6家国有银行、11家股份制银行、7家头部城商行,1家头部农商行)2020年年报的理财数据进行研究,旨在对2020年理财行业进行一个总体概览和分析。这25家银行的理财总规模为22.80万亿,占2020年全市场理财规模的88%(截至2020年末,银行理财规模为25.86万亿),因此极具代表性。
本 文 框 架
一、近三年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变化
二、净值型理财规模
三、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规模和盈利情况
四、银行理财中收规模
2020年,25家银行的理财特点概括如下:
财经小常识:刺猬法则强调人与人之间应当保持恰当的距离。
1.理财规模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但对各家银行而言,转型痛点导致的升降特征已显现;
2.净值型理财转型持续推进,但推进速度已明显放缓,另外目前净值型理财数据仍存在披露不全的情况;
3.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规模上升速度较快,盈利能力较为可观,嵌套为大多理财子采取的投资方式;
4.理财中收同比上升较快,其中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比例较以往出现不同,中收以固定管理费为主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一、近三年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变化
如下图,25家银行理财规模的总体规律可概括为:2018年下滑,2019年小幅度回升,2020年较2019年总体表现平稳,但各家银行规模的升降特征已显现,和自身转型能力相关。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口径:集团非保本理财规模,金融监管研究院整理。
2018年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在监管要求破刚兑、禁止资金池运作、净值化转型等压力下,当年银行理财规模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而2019年虽号称转型,实则大部分银行仍处于转型消极状态,因此理财规模实现小幅度回升。直到2020年进入转型正轨,各家银行理财规模形势开始分化,表现为不同规模的升降状态。总体上,万亿体量以上的商业银行在规模上均实现小幅度上升;但部分头部银行较资管新规以前增速明显放缓,如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而部分资产规模在1000-5000亿的商业银行则出现了规模下降的情况,下降数量由2019年的3家变为2020年的7家。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口径:集团非保本理财规模(宁波银行除外)。
如上图,具体而言:
(1)6家国有大行。6家国有大行在2019年和2020年里,理财规模都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同比增速均在10%以上。国有大行下属的理财子公司依托母行渠道发力、投资者对国有大行背景的认可等因素,为集团规模上升提供了支持。而工商银行相比之下,表现较为普通,同比增长2.51%(2019年为2.57%),工行作为理财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在强监管的背景下面临的压力也最大,净值化转型、存量产品整改等均对其规模产生一定影响。
(2)12家股份制银行。相比于国有大行,各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规模在2020年出现分化。11家股份制银行中,6家银行理财规模小幅度上升,同比增速在4%-10%之间,5家银行则呈下降趋势,包括浦发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分化现象的背后,也表明资管新规对股份制银行的冲击更为明显,这和股份制银行本身较为灵活的体制、更为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等原因相关。
(3)7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城商行中,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理财规模有轻微的下降,其他五家银行的理财规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上海银行表现最为强劲,2020年同比增长25.39%,为25家银行中增速最高的银行。
二、净值型理财规模
1. 目前仍存在母行和理财子公司净值型产品并存的情况
该情况直接在各家银行年报披露数据中体现,如年报中存在(1)只披露本集团(本行+理财子)或本行非保本理财数据;(2)只披露本集团或本行净值型产品数据等,这和理财子设立的进度相关,目前理财子获批速度明显放缓,据了解,至少有20家银行正在努力争取获筹建资格,但由于基础的设立门槛、理财规模、存量整改等硬性条件未能满足的原因仍未获批。
2.已披露的各家银行净值型理财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口径:集团非保本理财规模。
总体来看,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处于持续推进的状态,但推进速度有所放缓。在净值化增速上,相比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的净值型占比同比增加显著。此前,金融监管研究院预计2020年理财产品净值化比例达到60%,2021年达到75%。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到 18.28 万亿元,占比达 73.03%,较2020年年底提高 5.75%。
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以现金管理类产品为主,而目前现金管理类产品发行已受限,主要是该类产品比例超标(监管临时设置的线)。2020年底,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1.81万亿,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83.34%,而2021年一季度,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已超 7 万亿,预计占固定收益类产品规模的35%左右。据了解,目前银行按照30%的比例进行控制,因此对净值化转型的速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考虑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估值优势及投资者对其的倾向程度,即使未来该类产品在规则上和货币基金大致拉平,但对于银行来说仍然是不可放弃的一部分。
此外,在信息披露上,相比于2019年,2020年披露净值化理财规模的银行数有所增加,但是披露数量仍然有限,部分银行披露的数据也有待完善。
三、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规模和盈利情况
财经小常识:债券收益是债券所获得的利率。
目前已有20家理财子开业,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理财子公司存续产品规模为7.61万亿元,同比增长5.06倍,占全市场的比例达到30.40%,已经成为发行理财产品的第一大机构类型,就目前各家理财子的信息披露来看,其在数据披露上仍有限,但相比2019年已有进步,下表则为理财子的最新相关数据。
由下表可以看出,2020年理财子公司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利润。截至2021年5月,已披露17家理财子公司净利润合计97.79亿。头部效应明显,母行为国有大行的6家理财子净利润合计40.41亿元,占17家理财子净利润总和的41.32%。母行为股份制银行的理财子中,招银理财以24.35亿的净利润位居首位,占17家净利润总和的24.90%,同期,招商基金(2002年成立,招商银行持有55%的股权)实现净利润9.04亿元。而兴银理财则以13.45亿的成绩排名第二,表现也较为出色。头部城商行和农商行在盈利水平和自身管理规模相关,合计净利润5.76亿元,其中宁银理财表现较为出色,实现净利润2.97亿。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口径:净利润
考虑到理财子规模逐日递增,而大多数理财子在主动管理上仍存在不足,所以在产品发行上,目前理财子多采取FOF(广义的嵌套)模式进行投资,少部分采取MOM(广义的投顾)。截至2021年5月27日,理财登数据显示,名称中含FOF字眼的理财产品有153只,其中由理财子公司发行的有124只。但实际上,多数理财子在名称中不会表明其采取的嵌套投资模式,更多需要从产品说明书的投资范围或合作机构等进一步辨别。
对于理财子而言,FOF投资是其充分利用其他资管机构的投资能力,来对规模庞大的理财资金进行配置的较优方式。目前,除仍保持和信托公司合作外,部分理财子已开始嵌套公募基金、券商资管、基金专户、保险资管、私募基金等。如中银理财、交银理财和公募基金合作,宁银理财和公募基金、保险资管合作,建信理财、工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光大理财、华夏理财和基金专户合作,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等。
四、银行理财中收规模
如下图,25家商业银行的中收在2019年大体处于下跌趋势,2020年以来,除浙商银行、北京银行外,23家银行中收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光大银行、杭州银行、中信银行的涨幅度较大,各家年报对理财子的中收没有具体披露。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口径:集团 非保本理财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披露口径各行不同)
数据来源:商业银行年报。数据口径:集团非保本理财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披露口径各行不同,如建行口径为本集团理财产品业务收入,广发银行为本行口径等,该表格数据仅供参考,更侧重时间上纵向变动)
1. 理财产品的中收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中收的范畴含义在不同情景下有所不同:
最狭义的理财中收:以往仅指银行资管部获得的非保本理财收入。也就是固定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资管新规以前,超额业绩报酬往往由资管部100%提取后直接纳入中间收入。资管新规后,现行理财子发行的理财产品中,已有不再提取超额业绩报酬的产品发行。更广义的理财中收:理财产品说明书所有的收费项目,即上述认购费、赎回费、托管费、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费用加总。本文中的图表数据理解为广义的理财中收,即各家银行年报中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目前,在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发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在产品费用一栏一般包含:认/申购费、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超额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如有),其他相关费用(如有)。
(1)认/申购费、销售管理费。以往这三项费用由商业银行的产品销售部门收取。就目前理财子发行的理财产品来看,大多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不收取认/申购费。销售管理费根据产品性质不同,如公募私募、底层资产配置、投资比例等,在万分之一到千分之三之间不等。
(2)管理费/固定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部收取,作为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未来所有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3)托管费。由商业银行资产托管部收取。2019年以来也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中坚力量。总体的托管费率在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之间。
(4)超额业绩报酬。下文进行详述。
(5)其他相关费用。以农银理财某只产品为例,其他费用包含:①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费等;②产品成立后与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③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④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费用。
部分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费用对比如下图:
2.目前理财子浮动管理费(超额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较以往有所不同
上文提到,以往超额业绩报酬往往由商业银行资管部100%提取直接纳入中间收入,资管新规明确金融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管理费,须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个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所以一方面,监管对金融机构收取业绩报酬予以了肯定,但另一方面就合理的标准并没有明确。
5月,笔者对16家理财子的产品进行研究,有7家理财子的产品存在浮动/超额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100%归管理人,有11家理财子的产品80-100%归管理人,具体如下图所示:
考虑到超额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较以往已发生变化,对银行理财的中间收入将直接产生影响,即计入银行收入的浮动管理费的部分会大大减少。未来固定管理费才是银行理财中收的主要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更激励银行理财的管理人专注于提升自身能力,践行卖者尽责理念,实现差异化发展来创收。
3.影响中收的其他因素
除超额业绩报酬将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投资者会对中收产生影响以外,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下降和新产品销售难度加大也是影响中收下降的主要原因:
收益率下降主要是因为,目前对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投资受到严监管,商业银行以往的非标投资优势无法继续发挥,故资产整体投资收益受到明显影响。而理财业务负债端的价格刚性使得理财产品业绩基准调整往往会滞后于资产端的收益变化。因此,导致超额收益的空间也在压缩。
新产品销售难度加大会倒逼机构降低理财费用来保持销售规模。资管新规的净值型产品在当前阶段仍存在较大的销售难度,银行仍希望为产品设立在业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业绩基准并去努力运作达标,故压缩管理费率是开源节流首当其冲的方法。
财经小常识:短期边际成本曲线相交于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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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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