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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沪深300ETF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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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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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沪深300ETF

  理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部核算专员、数量投资部数据分析员、ETF基金助理兼研究员,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19日至2021年6月29日)、广发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7月26日)、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11月23日)、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11月23日)、广发恒生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3年3月7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转融通。(详情可查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

  为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资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期降低跟踪误差水平。(详情可查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提示:基金赎回费率由基金持有时间(以自然日计算)决定,认购基金的持有时间从基金成立日开始计算,申购基金的持有时间从交易确认日开始计算。(场内份额持有时间以中登公司登记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完整的《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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