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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业自保判例法理论及其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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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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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业自保判例法理论及其借鉴意义

  美国是最早发展专业自保公司的国家,其专业自保公司判例法产生了诸多理论,主要包括保险属性定义理论、独立实体理论、经济家庭理论、资产负债表测试方法、第三方业务测试方法、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些理论是法院裁决的手段和依据,对我国专业自保公司监管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专业自保公司判例法有两个著名的里程碑式的理论,得到了政府和法庭的认可,在所有法庭裁决案件时都会引用。

  综观美国国内收入署(IRS)与专业自保公司的诉讼案例,可以发现争论焦点在于保险的定义问题,即什么才是真正的保险属性。因此,解决这个争辩就要解决法规中保险属性定义的问题。

  LeGierse案例在美国专业自保公司判例法中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它提供了保险的基本法律定义。美国最高法院在LeGierse案件中的主要观点集中在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还是仅仅提供投资机会,并且对保险属性定义树立了以下三个判断标准:保险风险的存在,历史上和常规上的保险,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摊的存在。

  第二个里程碑式的判例是Moline财产公司判例。Moline案在1943年被美国最高法院发展成独立实体理论,该理论一直沿用至今。在美国以后关于专业自保公司案件中,纳税人经常运用的专业自保公司与其母公司彼此独立的经济实体的论据,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最高法院对该案的独立实体的判定。该判例说明,只要公司按合法程序建立并有经营活动就可以被认为是独立实体。

  IRS试图用经济家庭理论来否定所有的专业自保公司的保险属性,该理论认为只要风险没有离开公司集团,就不可能存在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摊。该理论从未得到法庭的承认,2001年IRS发表官方声明不再运用他们在Revenue Ruling 77-316中发表的经济家庭理论,并声明在以后的案件中将会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分析交易的保险属性。

  资产负债表测试方法属于狭义的经济家庭理论,表明只要财务风险已经转移出被保险人个别财务报表则实现了风险转移,这种业务就满足保险属性要求。第一个法庭公开使用资产负债表测试方法的案例是Clougherty判例。20世纪70年代中期,Humana判例是美国专业自保公司案例史上一个开创性的胜利。该判例中运用资产负债表测试方法肯定了没有持有专业自保公司任何股权的Humana公司附属子公司在科罗拉多健康保险公司投保业务的保险属性。

  资产负债表测试方法解决了姐妹关系附属子公司之间业务的保险属性,但是没有肯定母公司与专业自保子公司之间的业务。为了解决母公司业务的保险属性认定问题,产生了第三方业务测试方法。第三方业务的加入会实现风险分摊从而满足风险转移,从而实现专业自保公司的保险属性。

  Gulf Oil公司的判例为专业自保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意义,也是法庭开始考虑第三方业务的第一个判例。

  税收法庭公开肯定风险分摊能够实现风险转移,认为只要专业自保公司承保足够的第三方业务,母公司与专业自保公司之间就可以实现风险转移。在Harper判例中,法庭发现大约30%的第三方业务比例就可以实现风险转移。

  在该案中专业自保公司承保了99%以上的第三方业务,法庭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出发,考虑更多的不是风险转移,而是风险分摊。

  税收法庭采用Harper案件中的第三方业务测试方法,Republic西部保险公司承保了各种各样的风险,而且承保了52%~76%的第三方业务,法庭认为Republic西部保险公司的第三方业务足够实现风险转移。

  该理论表示法庭会以更全面的角度来考量专业自保公司的承保业务,也就是说会将所有事实和条件结合起来考虑专业自保公司的实质,不仅要考虑其承保业务是否是历史及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业务结构是否满足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摊要素,还要考虑母公司成立专业自保公司的真实意图是否真正为了解决保险困难,如果是一家“赝品公司”则要面临严厉的处罚措施。实质重于形式理论是美国法庭裁决一家专业自保公司是否为“赝品公司”的重要依据。

  我国保险法只是对保险的合法形式做了描述,未涉及保险属性定义问题。面临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需完善保险属性定义的工作。

  专业自保公司、财务再保险、有限责任再保险等保险类创新产品是否合法合规的争议,都会涉及保险属性定义的问题。完善保险属性定义问题是关系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步骤。

  美国最高法院在1941年的LeGierse案件中对保险属性作了如下描述:保险是承保可保风险,是历史上和常规上的保险,具有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摊的功能。美国最高法院关于保险属性的定义值得我们借鉴。

  该理论要求专业自保公司是一家独立法人实体。企业内部自保和专业自保公司的本质区别在于一个是企业内的账户处理,而另一个是独立经营实体。专业自保公司要具有保险的属性必须是一家独立的法人实体。

  业务测试理论表明专业自保公司要满足风险分摊和风险转移的保险属性,必须承保足够分散的风险。在业务结构中最好加入一定比例的第三方业务,或者通过再保险方式,使业务在全球进行分散。

  专业自保公司要遵守保险行业经营规则:要有足够的承保能力;要承保可保风险;理赔程序要符合保险行业的要求。专业自保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最好不要存在资本担保协议或保证偿付协议等影响其经营业务真实性的合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理论,应对专业自保公司以下方面加强监管,防止它是一家“赝品公司”。

  专业自保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通常是其母公司或发起人,或其他子公司,这些被保险人与专业自保公司保险人之间是关联企业关系。专业自保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税所得额的,监管机关可以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理论进行调整。

  保险费率的厘定要满足一定的标准,一般来说,专业自保公司制订的费率应当足够其支付所有的赔款和费用。如果专业自保公司承保的风险发生频率较低,专业自保公司的保费厘定应该采用追溯定价法,即被保险人在当前保险期内的赔款数据决定了需要为这个保险期交纳的实际保费。

  从理论上讲,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承保所有的风险,但实际上有一些风险对于特定公司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比如恐怖袭击风险、内陆公司的海啸风险、风险等。所以在险种开发时应根据实际需求来确定,也就是说险种开发需与公司行业性质及实际需求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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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简述保险的含义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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