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各地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的要求因地而异,保障范围和保险期间各有不同,以下选取较为典型的四类进行介绍。
3. 阳台、雨篷、挑檐等悬挑构件和外墙面坍塌(含脱落)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
1. 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屋面及地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门窗、外墙面防渗漏处理工程损坏;
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TIS机构)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通过运用工程质量保险技术,对被保险建设工程项目潜在的质量风险因素实施辨识、评估、报告、提出处理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并最终对保险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工程保险技术机构。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缺乏建设工程领域的背景知识和专业技术,并且工程建设过程中无法了解工程各方的行为和客观风险情况。因此,必须委托专业TIS机构来负责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的具体风险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被保险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风险管控,由经保险公司书面委托的TIS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近年来,由于各种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群访日益增多,但巨大的维修资金使政府部门心余力绌,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策的落地,既是转化政府职能的表现,又是提升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更是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现实意义巨大。这项政策有益于防范与化解建设单位质量风险,与监理形成双保险,降低质量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小业主利益,为小业主提供有效的保险途径,也将缓解相关各方流动资金压力,一定程度解决流动资金。
通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偿,使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法则在建筑行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既保障了老百姓的切身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又完善了工程管理体系,将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相结合,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实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而产生的风险就由最终用户转移到保险公司,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提前介入,将现行制度下最终用户无法到场,对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和话语权的状态进行市场化转化,在工程建设中真正引入代表最终用户权益的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管控,从源头上全过程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 标签:保险相关英文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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