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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银行理财产品(星展银行理财产品利率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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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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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银行理财产品(星展银行理财产品利率2021)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增发159,482,759股H股做为私有化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的对价,因新增发行H股增加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办理相关公司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关联采购交易额超过年初预计额,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关联采购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 2020 年度,公司预计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服务的交易额约为259,653.12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89,545.85万元;实际发生额超出年初预计额29,892.73万元。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主要是由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球货币宽松等因素影响,国际金价大幅上涨,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标准金、合质金的金额超出2020年初预计金额。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国红、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通过了该项议案。

3.本关联交易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拟审议的《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主要是由于2020年国际金价大幅上涨所致。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及子公司向该等关联方采购材料及接受劳务,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因此形成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予以确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主要是由于2020年国际金价大幅上涨所致。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和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下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予以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法定代表人:陈玉民;注册资本:13,191.45万元。

经营范围:(以下限子公司经营)黄金地质探矿、开采;黄金矿山电力供应;汽车租赁。(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金珠宝饰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选冶及技术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制品提纯、加工、生产、销售;黄金矿山专用设备及物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设备维修;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及会计咨询,物业管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山东黄金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焦家村东;法定代表人:孙敏喆;注册资本:4,091万元;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售电、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气工程设计与施工;电气设备制造、销售;电力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住所:莱州市莱州北路609号;法定代表人:孙之夫;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勘查技术服务;地质钻探;地质坑探;地球物理勘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4.山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开发区泰山路118号;法定表人:于虎;注册资本:4,95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矿山设计,采选新工艺研究实验成果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转让服务,研磨设备、分级设备、洗选设备、运输设备、铲运机、地下无轨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矿山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技术咨询,普通货运,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5.山东省黄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18号;法定代表人:赵贵周;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监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6.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

住所: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3号;法定代表人:毕宏伟;开办资金:4,571.89万元。

经营范围:面向社会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承担岗位技能培训任务,为成人提供中专学历教育。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7.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莱州市金城镇红布村东;法定代表人:蒋万飞;注册资本:1,618万元。

经营范围:采选、冶炼:黄金(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8.山东金创金银冶炼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镇门楼村;法定代表人:符金武;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银、铅、铜的冶炼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9.内蒙古山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B座8楼;法定代表人:李文;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0.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318室;法定代表人:何吉平;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黄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含网上销售)黄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1.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住所: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宝胜;注册资本:30,1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硫酸、氧气、氮气、煤气、煤焦油的生产和销售(仅限厂区范围内销售)(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日)。一般经营项目:银、铅、铜、锌、金、锑、铋的冶炼、加工和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2.青海昆仑黄金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都兰县香日德镇;法定代表人:刘润田;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冶炼、销售;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加工、销售;黄金生产所需原材料仓储、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贵金属及其合金、珠宝首饰加工及商业经营;黄金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3.海南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88号地矿大厦701房;法定代表人:张福生;注册资本:6044.41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开发(凭许可证经营);冶金矿产的开发和勘查(凭许可证经营)、冶炼加工、销售;稀有金属纳米材料开发,普通货运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4.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蓬莱市大辛店镇黑岚沟村东;法定代表人:王银刚;注册资本:9580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的开采;黄金、白银的选矿、冶炼;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5.福建省政和县香炉坪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政和县澄源乡澄源村;法定代表人:刘志强;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银多金属普查、开采;销售;石灰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6.福建省政和县宏坤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政和县政和广场胜地心苑万得酒店2楼;法定代表人:曲发科;注册资本:1,190万元。

经营范围:银多金属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7.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登州路53号;法定代表人:王成龙;注册资本:47,800万元。

经营范围:矿石浮选;黄金冶炼;金矿地下开采(燕山矿区、唵口矿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8.青岛金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平度市旧店镇金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孙松良;注册资本:3,154.5万元。

经营范围:金矿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建筑材料,磁性材料制造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其余各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为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均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双方签署的《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的,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可以按市场价格定价的,按照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定价;无市场价格的,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销售成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国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于2021年3月30日收市后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H股年报全文将于2021年4月底前择期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1-022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将于2021年4月1日召开业绩说明会。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因受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山东招远曹家洼金矿(为两家地方企业,均非山东黄金所属企业)2021年年初发生的安全事故影响,公司所属山东省内矿山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自2021年2月开始开展安全检查。截至2021年3月29日,公司山东省内所属山东黄金矿业(莱西)有限公司、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三山岛金矿的主要矿区、玲珑金矿的东风矿区及新城金矿、焦家金矿已经通过复工验收,并逐渐恢复生产;省内沂南金矿、蓬莱金矿、归来庄金矿、鑫汇金矿等四家企业以及玲珑金矿的其他矿区正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具体复工复产时间尚未确定。

三山岛金矿、焦家金矿、新城金矿、玲珑金矿等四家矿山为公司境内主力矿山,2020年合计产量占公司矿产金产量约61%,尚未复工验收的沂南金矿、蓬莱金矿、归来庄金矿、鑫汇金矿等四家企业2020年合计产量占公司矿产金产量约9%。因上述停产安全检查导致公司产能受到较大影响,目前公司尚未确定2021年矿产金产量计划,公司将视矿山复产情况,及时跟进确定产量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效益,公司组织所属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部分固定资产不能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现对已到服务年限或因工艺改变、技术更新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提请报废。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568,491,789.46元,累计折旧430,024,205.60元,账面价值138,467,583.86元,预计残值11,033,461.66元,净损失127,434,122.2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1-023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1-024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9.48亿元整,外汇综合授信美元3.51亿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3亿元;

2.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7亿元;

3.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亿元;

4.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2亿元;

5.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亿元;

6.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限人民币55亿元;

7.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

8.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

9.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亿元;

10.拟向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

11.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

12.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

13.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7亿元;

14.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亿元;

15.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

16.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

17.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

18.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

19.拟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

20.拟向星展银行(DBS Bank Ltd.以及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外汇综合授信0.29亿美元,并接受由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作为DBS Bank Ltd.在本次信贷文件项下和与信贷文件有关事项的代理人;

21.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0.35亿美元;

22.拟向澳新银行(包括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澳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等值外币或人民币额度;

23.拟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48亿元和美元1.37亿元衍生品额度;其中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2.48亿元用于黄金租赁和流动资金贷款。

上述银行授信均为信用方式,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黄金租赁(含远期)、银行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股权并购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发行、债券投资基金、股权融资、外汇远期、货币掉期、贸易融资等。

公司将在上述银行授信限额内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逐笔确定融资金额及融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21-025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38条和现行《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为确保于适合发行任何股份的情况下具有弹性及赋予董事酌情权,董事会提请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期间(见下文定义)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决定发行、配发及/或处理的条款及条件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股权(以下简称H股发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行使H股发行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或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数量不超过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H股数量的20%。董事会行使H股发行一般性授权在发行H股时,公司无需再召集全体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大会。

上述H股发行一般性授权主要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单独或同时发行、在授权期间决定发行、配售及处理H股及发行的条款及条件:

(1) 拟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

(2) 股票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时间;

(4) 向现有股东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 作出、订立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上述权利的任何建议、协议或购股权。

2、董事会根据上述第1项所述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议案获得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该类公司已发行的H股数量的20%。

3、董事会可于相关期间内作出、订立或授予需要或可能需要于相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或购股权。

4、就本议案而言,相关期间指本议案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1)公司下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

财经小常识:资本主义是一种市场体系,它依赖价格体系去解决基本的经济问题:生产什么?如何生产?怎样分配?经济增长率应为多少?

(3)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份发行和分配的方式、种类及数量,以及公司在该等股份发行及分配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并适时对《公司章程》做出其认为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的股本结构、注册资本。

6、为了及时有效地推进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实施H股发行一般性授权,批准及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1-6 项述及的事项获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在上述相关期间内:

(1) 根据市场时机,授权董事会厘定决定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数量和比例、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起止时间、上市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资料等;

(2) 聘请必要的专业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3) 代表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保荐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为实施H股发行一般性授权所需之文件;

(4)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股权登记等有关事宜;

(5) 代表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发行、上市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 决定和支付发行上市费用或申请费用;

(7) 根据公司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份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注册资本、《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安排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

(8) 办理董事会认为有关股份发行一切必要的所有其他手续及事宜,但不得违反任何使用的法律、法规、规例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7、公司董事会仅在该等发行及其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不时修订的),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亦仅应根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1-026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并运营公司海外矿山。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香港子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双方于2020年3月4日签订的授信期间为12个月的总金额20,000万美元的《离岸授信协议》;续签的《离岸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

根据《离岸授信协议》的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将向香港子公司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一般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子公司现有贷款的再融资以及香港子公司和所属合资公司的日常运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离岸授信协议》,为期一年。公司拟为上述《离岸授信协议》项下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担保合作协议(适用于银行担保项下-跨境融资性保函)》及《开立不可撤销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立保函以担保上述《离岸授信协议》项下还款义务,公司对上述保函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贷款合同金额71,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贷款余额71,500万美元,均为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境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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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四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新增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59,482,759股。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增发159,482,759股H股做为私有化恒兴黄金控股有限公司的对价,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59,482,759元,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313,946,766元增加至4,473,429,525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27号)。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公告》(临2021-028号)。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红、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全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临2021-029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关于授权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国红先生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项目建设、资源并购业务拓展对资金需求增加,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和对资本的需求,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74,115,435.06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37,411,543.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33,764,038.39 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19年度现金股利308,139,054.8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62,328,875.14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73,429,52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23,671,476.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223,671,476.25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1%,低于30%。主要原因是: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黄金行业近年来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行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加大资源整合及兼并重组力度,产业集中度得到提升。黄金行业正在从过去小而散、拼资源、高消耗的发展模式,向资源整合、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方向转变。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为国内黄金的领先企业,主要采取规模化生产经营、科技创新驱动、安全绿色发展的经营模式,一方面着力发挥境内资源核心优势,一方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资源配置。

(三)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64亿元,同比增长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7亿元,同比增长 75.05%。公司将在2021年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展全球化布局,坚持技术创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莱州世界级黄金生产基地项目,致力于打造业内领先、国际一流黄金矿业公司。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基于行业状况及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公司将进一步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拓展资源并购业务,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因此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战略需要、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回报、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以及支付永续债利息。2021年度公司投资预算总额为95亿元,其中建设项目投资12亿元,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43亿元,无形资产投资预算4亿元,股权投资36亿元(含换股投资约21亿元),2021年公司预算付现投资额高于本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还将用于支付永续债利息,预计2021年永续债利息为1.9亿元。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可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考虑到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和对资本的需求,公司将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资源并购业务拓展,进一步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因此对资金需求增加。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战略。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3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资产减值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及测试,对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其中对商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测试,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发生减值。

2020年度中国会计准则下财务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9,384,734.79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99,384,734.79元,全部计入2020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199,384,734.79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公司自购买日起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根据《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福建省政和县源鑫矿业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1)第30013号),预测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360,131,300.00元。福建源鑫公司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629,094,870.29元,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需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19年福建源鑫所在资产组商誉已计提减值准备108,477,670.29元至0元。2020年按比例继续抵减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53,988,051.61元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497,848.39元。

2、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存货应计提减值准备140,300.00元。

3、金融工具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38,758,534.79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362,362.85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34,753,691.71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3,642,480.23元。

(三)本次计提与国际会计准则减值准备差异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两个科目中存在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及金额如下:

中国会计准则下,本公司收购子公司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按并购资产价值分摊报告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价值中,导致相关资产每年度的折旧、摊销金额不同,因此形成一项差异。

本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因福建省政和县源鑫矿业有限公司按并购资产价值分摊报告确认的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不高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不需计提减值准备;按并购资产价值分摊报告确认的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高于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153,639,073.74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充分的并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是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A股和H股财务审计机构,聘任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境内A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本着做优做实的原则,构建并持续完善了一体化管理的质量控制体系、信息化管理和执业平台体系、培训管理体系,引进并储备了一大批覆盖多专业、稳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天圆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总部北京之外,在辽宁、湖北、湖南、广东、深圳、河南、山东、烟台、贵州等地设立了分所,并实施一体化管理。

2.人员信息

天圆全首席合伙人为魏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6号9层南栋。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圆全合伙人34人,注册会计师2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9人。

3.业务信息

天圆全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47.0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236.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62.02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审计收费1450万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并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天圆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3号),天圆全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知好,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渊,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瑕,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知好、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瑕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因公司收购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加了A股审计师的工作范围和业务量,以及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范围和工作量,故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费由300万元增加至340万元;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由140万元增加至155万元。2021年度若审计范围和审计业务量、内控审计范围和业务量没有变化,2021年报审计费继续按照340万元执行;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继续按照155万元执行。如资产规模、审计业务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变化情况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不承担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到现场审计而发生的差旅费。

二、拟聘任境外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人员讯息/业务讯息

信永中和由中国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于2005年合并后正式成立,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43楼。信永中和由管理合伙人卢华基先生及各具不同经验及专业资格的执业合伙人管理。信永中和是一家香港会计师公会及香港财务汇报局认可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GEM上市的公司、国际及中国企业的附属公司,以及香港中小企业提供审计业务。信永中和是信永中和国际的成员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信永中和拥有从业人员约450名。香港上市公司年审客户超过7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交通运输、仓储物流、餐饮、金融服务及能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谨遵香港会计师公会对专业责任保险的要求。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香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信永中和也根据《香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的相关要求跟企业的审核委员会沟通独立性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均是香港财务汇报局认可的注册上市实体核数师。

(三)审计费用

信永中和2020年度财务报告鉴证费用为428万元,2021年度预计财务报告鉴证费用仍为428万元,如资产规模、审计业务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变化情况,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鉴证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认为:通过对天圆全和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圆全和信永中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按照2020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境内外会计准则要求,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确定的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天圆全和信永中和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A股和H股财务审计机构,聘任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圆全和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天圆全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能够胜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确定的天圆全2020年审计费用调整金额及天圆全、信永中和2021年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天圆全和信永中和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A股和H股财务审计机构,聘任天圆全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任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28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

单日最高限额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将由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金控)在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批的范围内进行。

● 投资额度:金控2021年度将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获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 投资范围:包括金控经营范围内可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

●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目的

公司在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及股东谋求较好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金控2021年度将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获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三)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具有发行相关理财产品资质的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包括金控经营范围内可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均来源于金控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2.91亿元,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24.48亿元,公司货币资金和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为57.39亿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共计人民币50亿元,即任一时间点投资的本金额度不超过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净资产的比例为15.80%。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依据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注重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遵循资金安全、严控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在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的基础上,优选投资对象,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规范投资操作流程,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严控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金控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金控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资金压力,将有利于金控增加投资收益,也不会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金控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包括金控公司合并纳入公司报表前已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存续的金额,该部分委托理财已履行金控公司相关内部审议程序。

财经小常识:停止营业点是山平均可变成本和价格水平决定的,在这一点上两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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