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保险学概论4
可续保定期寿险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某一特定期间末(例如保单生效对应日)续保一个定期保险,而不必出示可保证明( )。A. 对
7. 两全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死亡,或合同规定期限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人按照合同均给付保险金责任的生存与死亡混合组成的保险(
9. ( )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订立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A. 保险精算师
10. 保险人承诺在一个约定时期或所指定人的生存期作一系列的定期支付,是指( )。A. 年金保险
12. 人寿保险合同列入宽限期限条款后,如果投保人停缴保险费,保险合同于( )时起失效。A. 应缴保费之日
13. 某企业为其新进的设备投保了150万,在保险期限内该企业就发生了火灾,机器损失价值100万,其实际购买价值200万,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14. 对于那些收入较低、子女尚未成年,其生命对家庭有重要意义的人可以投保( )。A. 终身寿险
15. 穆哈得,45岁,缴纳了一笔趸缴保费来购买一份从购买之日起20年后按月给付的年金,这些信息表明,穆先生购买了一份( )。A. 即期年金
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V 1. 信用保险中,债权人一般是( )。A. 投保人
2. 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金被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A. 没有指定受益人
10. 万能寿险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将各种定价因素分别列示,这些因素包括( )。A. 死亡率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V 1. ( )是考虑到某种活动存在风险时,采取主动放弃或改变该项活动的一种风险控制方法。A.
2. 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的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要约方通常是( )。A. 投保人
6. 保险合同合同条款一般由保险人预先拟定,投保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而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这说明保险合同是( )。A. 附合合同
7. 由于个人的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良企图而引起或增加损失机会的因素是( )。A. 道德风险因素
15. 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的条款是( )。A. 保险责任
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40 分。)V 1. 下列属于采用风险避免的方法是( )。A. 怕坠落不坐飞机
4. Kyle开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一场火灾发生后,他不得不停业一个月进行维修和整理。商店不能正常营业的利润损失是( )。
6. Dean的便利店常有人偷东西。Dean安装了一套监控系统,在价格标签上扫入磁条。如果有人没有付钱就拿走商品,价格标签的磁条就会发出警报。这种风险管理措施是( )。
11. 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而且保险金额超过了标的的价值的保险称之为( )。
15. 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费。但是我国《保险法》规定,超过( )后,保险人丧失这一权利。
16. 所谓不利解释原则,是指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有争议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对保险合同所用文字或条款做不利于( )的解释。
21. W保险公司在赔偿了某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被保险人30万元之后,向其致害人追回款项32万元,则超过赔款的2万元应该( )。
23. 莎尔购买了一份保障期限为4年的寿险保单,其死亡保险金每年改变,且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以及第四年的死亡保险金分别是100000美元、75000美元、50000美元和25000美元。至第四年末,保单满期。在保险期限内,保单的年缴保费保持不变。以上信息表明,莎尔娜女士购买的寿险保单为( )。
24. 李利在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各为10万元,在保险期内,李利不幸去世,其受益人得到死亡保险金20万元,对于这个事例,下列哪一说法错误的是( ) 。
26. 某种终身寿险,设立单独的投资账户,其死亡保险金及现金价值随特别基金的投资业绩上下波动。关于这种终身寿险的名称、以及是保单所有人还是保险人承担与这类保单相关的投资风险,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27. 穆哈得,45岁,缴纳了一笔趸缴保费来购买一份从购买之日起20年后按月给付的年金,这些信息表明,穆先生购买了一份( )。
28. 约翰花70,000元买了一份月给付500元的偿还式年金,如果他领取4年后身故,则他的受益人将获得( )美元的保费偿还。
30. 李女士胳膊骨折,其医疗费用保险中的某项条款要求:在保险公司补偿之前,她必须自己先支付合理医疗费用中的250美元。这一要求是( )。
9. 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效合同等所取得的,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权益包括( )。
2. 风险隔离包括分割和复制,复制是指将现有的资产或活动分散到不同的地点,而不是将它们全部集中在可能毁于一次损失的同一地点。
4. 二元说论者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保险金额为目的。
14. 保险经纪人是指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经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保单评估、勘验、鉴定、估损和理赔款项清算业务,并据此向保险当事人收取费用的单位和个人
18.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23. 由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依法履行义务,债务人的生存死亡关系到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可保利益。
25. 明示保证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记载的保证事项,它以书面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成为保险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作出承诺。
26. 委付非单独行为,被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只有保险人同意委付才能发生效力。
27. 可转换定期寿险包含一个转换权,即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可以将保障从一种类型转换为另一种类型,但不需要出示可保证明。
29. 犹豫期条款给予保单所有人一段特定的期间--一般为投保人签收保单之日起的10天,在这一期间内保单所有人有权解除保单,并如数收回已缴纳的保费。
30. 长期护理保险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在家或疗养所接受长期护理的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或其他费用给付的保险。
【答案】一般而言,理想的可保风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风险是纯粹风险;(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存在;(5)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答案】(1)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对不可预计的损失进行重新分配的融资活动。保险这种机制涉及的是把潜在损失转移到一个保险基金中,该基金集中了所有潜在损失,而后将预计损失的成本分摊给所有参与者。(2)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契约。保险合同与所有合同一样,是产生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约定。保险人的权利是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其义务是当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赔付保险金。
【答案】保险监管的内容包括:(1)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作为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标准,因而保证保险公司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是监管机构对保险业实施监管的首要内容。(2)公司治理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包括对股权和委托代理关系层面的公司治理监管,以及对公司内部经营风险管控层面的内部控制监管。(3)市场行为监管。市场行为监管是指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过程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市场行为监管具体包括: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条款费率、再保险以及资金运用的监管。
【答案】书面形式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形式。载有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批单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书面协议。
【答案】(1)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保险市场所交易的对象是保险商品,其使用价值是对投保人转嫁于保险人的各类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本身就直接与风险相关联。保险商品的交易过程,本质上就是保险人聚集与分散风险的过程。风险的客观存在与发展是保险市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无风险,无保险。所以,保险市场一个直接经营的风险市场。(2)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洁市场。在保险市场中,因为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即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有赖于合同约定条件的发生),使得交易双方都不可能确切知道交易结果,不能立刻清洁。保险单的签发,看似保险交易的完成,实则是保险保证的开始,最终的交易结果则要看双方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所以,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洁市场。(3)保险市场是特殊的期货交易市场。由于保险的射幸性,保险市场所成交的任何一笔交易都是保险人对未来发生事故发生所致经济损失进行赔付的承诺。而保险人是否对某一特定的对象进行赔付,却取决于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是否发生约定的风险事故,以及这种风险事故是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因此,保险市场上交易的是一种特殊期货,即灾难期货。因此,可以说,保险市场是一种特殊的期货市场。
【答案】信用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实行额度管理。卖方就买方的信用向保险人投保,保险人则根据买方的信用状况或信用等级确定具体的信用额度,并据此设定责任限额。第二,设立黑名单制度。对于经常违约和进行合同欺诈等行为的买方设立黑名单制度,取消其信用额度,并对黑名单进行不断更新和保密。第三,坚持保密原则。保险人不得透露(尤其是向借贷赊销的债务人)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事实,以防止买方出现逆选择风险。第四,提取等额准备金。第五,要建立健全追偿体系。信用保险的保险事故通常是买方违约所致,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卖方)赔偿后,可取得代位追偿权。每一笔业务,都涉及追偿问题。第六,信用保险是各国鼓励出口的政策工具,一般不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而是由政策性保险公司经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是政策性保险公司。
【答案】(1)保险标的的广泛性。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既承保有形的财产,也承保基于有形财产的有关利益。(2)保险标的价值的可衡量性。财产保险的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的财产或利益。在财产保险中,财产或利益的实际价值是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经济限额。(3)短期性。财产保险绝大部分险种的保险期限一般是1年或1年以下。(4)补偿性。财产保险对于保险标的的保障功能表现为经济补偿。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通过补偿形式,使被保险人的财产和利益恢复到损失前的状态,维持保险标的原有的商业价值,不允许被保险人从保险中获得额外利益。
【答案】保险活动之所以强调最大诚信原则,其原因在于:第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这种射幸所导致的保险赔付与缴纳保险费之间的巨大差异,极易诱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放弃善意的心态,出现不诚实的行为,它会直接影响其他被保险人的利益。第二,保险合同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作为保险合同的双方在保险交易过程中都不可能充分占有对方信息。一方面,由于投保前和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均在被保险人控制之下,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最为清楚,而保险人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却很难全面了解保险标的的具体状况;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合同条款是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拟定的,其内容往往很复杂并包括诸多保险专业术语,保险公司对此自然十分清楚,但一般人却很难准确理解。第三,保险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不诚信会给保险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危害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保险企业的不诚信在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同时,会挫伤客户对保险市场的信心,损害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动摇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答案】委付与代位追偿的区别:(1)转让的权利义务不同。委付转移标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所有权。代位求偿转让的是被保险人的追偿权。(2)保险人利益实现的时间不同。在委付中,委付一经转移,保险人的利益即可实现。而在代位求偿中,保险人的利益追偿之后才能实现。(3)超过赔偿金额的处理不同。在委付中,在处理标的时所获收益超过赔偿金,超过部分归保险人所有。而对于代位求偿,索偿权以保险金额为限,追偿的超过部分归被保险人。
【答案】人身保险的特点:(1)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人身保险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和身体是难以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的。(2)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人身保险标的特殊性使得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不能像财产保险那样根据事故发生时财产损失的实际程度支付保险赔款,并以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3)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定性。以生命风险作为保险事件的人寿保险,其主要风险因素是死亡率。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利用数学和统计学的技术编制出生命表,比较精确地计算出死亡率。
【答案】健康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出现频率高,保险费率高。疾病对人类的侵袭最为频繁,几乎所有的人每年都会因疾病需要得到医疗服务,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需要治疗,由此决定了医疗保险的高出险频率、高损失率的特点。于是又使得医疗费用保险费用总额大于其他保险,保险费率自然也高出其他保险。(2)损失频率不固定,损失幅度不稳定。一个社区内某一时期人群的发病率、患病率、住院率以及门诊医疗费等指标,虽然可以通过历年的统计资料做出粗略的估计,但由于它们受诸如自然灾害大面积发生、传染病地方病的起没、气候的急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很难预测准确,一旦出现不利情况,保险人将会发生大面积亏损。(3)保险费率误差大。保险费率计算的直接依据是患病率、住院率以及治疗疾病所支出的费用,这些数据受性别、年龄、职业等因素影响,不易准确把握,即使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统计资料,也未必掌握它的规律性。再者,医疗保险涉及到许多医学上的技术问题,情况复杂,尤其是危险难以估计。这些因素决定了费率的不准确性。(4)易发生道德风险。医疗保险的道德风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医疗环节上的技术问题,比如被保险人患病治疗可选择的方案不是唯一的,而不同的治疗方案的费用开支差别甚大;二是医疗及有关环节上的问题,比如医生开人情方、借机搭车开药、出假证明,被保险人小病大养、无病、冒名顶替、涂改等。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开办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道德风险的严重性远远大于其他险种。
1. 1997年8月1日,张先生投保了人寿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同年8月30日,张先生在工作时右手不慎卷入分切机内,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及小指三指残疾,医院和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为右手小指末节缺失,第二关节僵硬;无名指第二、三节僵硬畸形;中指第二关节僵硬。以上三指掌指尚可活动。张先生根据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保险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和《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第20项约定,即一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者给付保险金额的18%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3.6万元。保险公司认为,从张先生的伤残程度来看,其右手小指部分缺失,中指和无名指只是部分丧失功能,不符合上述比例表和给付标准第20项残缺的规定,只能适用第21项约定一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指骨部分残缺的给付保险金额的2%,即给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4000元。张先生对保险公司的赔付决定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签定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未告知张先生残缺的含义,双方对这两字的含义发生了歧义,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的条款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即残是残废的意思,缺是缺失的意思,张先生的伤残程度符合《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第20项的规定,保险公司应给付张先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3.6万元。请结合所学的知识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答案】本案主要是关于保险条款约定不明时应该如何解释以及赔付的问题。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或者使用的语言文字发生争议,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据一定的事实,遵循有关原则,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含义做出的分析与说明。合同解释的直接目的在于正确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合理的解决合同纠纷。所谓不利解释原则,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有争议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对保险合同所用文字或条款做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而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法律规定采用不利解释原则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从利益的平衡考虑,保险人在起草保险合同条款时已充分考虑了自身的利益,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应从利益平衡考虑做出对起草者不利而对另一方有利的解释;另一方面,从过错考虑,保险人在起草合同时,应当对合同条款负有更多的审核义务。如果因该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可以认为起草者有过错或者比非起草者有更多的过错,因此应当在解释保险合同时做出对保险人不利的解释。当然,《保险法》第31条的适用并不是绝对的,适用该条对合同条款的解释结果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也不应否认保险所特有的基本原则和专业技术。从本案来看,保险条款中第20项规定的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与第21项的中指、无名指、小指指骨部分残缺的给付比例是不同的,但是保险条款并没有具体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此时对它们的理解应当从普通含义上解释,即一般意义上理解,指骨部分残缺也属于残缺的一种,张先生的伤残情况符合第21条的规定,也符合第20条的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选择有利于被保险人给付比例的解释是正确的。
2. 2002年8月9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签署赔款文件及交付赔款仪式在大连举行。至此,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在对古巴出口尿素拖欠案中,因很好地运用了国家政策性工具--出口信用保险,而免除了总计1850万元的企业贸易风险。中化公司在2000年底与古巴化工进出口公司签订了10万吨尿素的出口合同,总合同金额为1944万美元,支付条件为LC360天。中化公司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2000年12月19日至2001年3月22日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分7船出运了9.6万吨尿素,货值1874万美元。古巴方对中化公司装运的尿素的质量、数量、包装等各方面的履约都很满意,并全部投入使用。但是2001年,受种种因素影响,古巴的对外支付面临严重的困难。至此合同的最终付款期2002年3月,中化公司实际收汇1624万美元,古巴的逾期未付的款项为250万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收到中化公司的索赔申请后,进行了索赔文件的审核和案情的核实。鉴于拖欠款的责任已认定,该公司决定立即进行赔付,赔偿金额为224万美元,合计1850万元人民币。赔偿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行使追偿权,向古巴方追讨欠款。结合本案例,谈谈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答案】出口信用保险是为出口方提供收汇风险保障的保险,是信用保险的重要险种。出口信用保险提供收汇风险保障。这样可以直接提高本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可以更放心地使用非信用证方式结算,促成交易。出口企业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换取保险人的赔偿保障,免除由于进口商不付款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有利于发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提高竞争力。本案例中,出口信用保险为中化公司提供了出口收汇保障,在古巴进口方拖欠款的时候,一方面对中化公司作出赔付,使出口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进口方欠款250万美元,保险人赔付224万美元,出口方净损失为26万美元),履行了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的义务;另一方面向古巴进口方行使追偿权,减少了国家外汇损失。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和功能得到充分体现。
3. 1995年10月,王某因患肺炎无法正常上班,便办了提前病退手续。1996年4月,王某投保了简易人身险,保险期限20年,王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1997年9月10日,王某因肺心病身故,其家属要求死亡给付。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险人投保前患有严重肺炎,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不符合简易人身险的投保条件(简易人身险的投保条件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和正常工作,即符合全勤工作和劳动条件的人)。家属不服,提起诉讼。请结合我们所学的保险原理,分析此案例。
【答案】本案涉及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告知。告知是指订立合同前和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和保险人互相如实申报和陈述。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本案中,王某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王某死于肺心病,这与其曾患的肺炎有一定联系。对于这种情况,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不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
4. 2003年12月,宏兴甘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隆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哈尔滨隆兴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宏兴甘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柑橘,共计5000篓,价值90000元。铁路运输,共2车皮。宏兴甘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铁路承运部门投保了货物运输综合险,保费3500元。2003年12月25日,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 2004年1月,到达目的地以后,收货人发现:一节车厢门被撬开,保温棉被被掀开2米,货物丢失120篓,冻坏变质240篓。直接损失6480元。当时气温为零下20度。 宏兴甘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丢失的货物120篓,拒绝赔偿被冻坏的240篓。认为造成该240篓损失的原因是天气寒冷,不在货物运输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请结合我们所学的保险原理,分析此案例。
【答案】本案涉及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是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若连续发生的原因中,前因是保险风险,后因不是保险风险,但后因是前因的直接的必然的结果,是前因的合理延续,则前因为近因,保险人对所有损失均应负赔偿责任。本案例属于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标的的损失。前因是盗窃,后因是冰冻。根据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盗窃是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应当对冻坏变质的橘子的损失负责赔偿。
5. 2001年9月某电视机厂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规定,保险公司负责该厂火灾保险,电视机厂缴纳保费。2001年11月,电视机厂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维修厂房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火灾。电视机厂遭受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事后,电视机厂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建筑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只赔偿了50万元。于是电视机厂向保险公司索赔。甲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赔偿了电视机厂100万元。赔付后,甲保险公司向建筑公司提出追偿要求。建筑公司一再借故拒绝。遂甲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请结合我们所学的保险原理,分析此案例。
【答案】本案涉及代位追偿。代位追偿是指当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责任事故而造成损失,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向对此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电视机厂的损失是由于建筑公司造成的,由此可以取得向建筑公司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同时,电视机厂已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并发生了火灾事故,所以也有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在赔偿了电视机厂100万赔款以后,依法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但是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从第三者责任方所得的金额不得超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最多只能是100万。
6. 李梅拥有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定期寿险保单,她是投保人兼被保险人。每年的3月21日应该缴纳续期保费,每年应缴纳的续期保费为3500元。保单中包含一个期限为31天的宽限期条款。李梅于2002年4月10日死亡,尚未缴纳续期保费。请问保险人是否会支付保险金,如果保险人支付保险,会支付多少?
【答案】本案涉及人寿保险合同中的宽限期条款。宽限期是指一个允许缴纳续期保费而不受处罚的规定期间。宽限期限条款是指对于分期缴费的寿险合同,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以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宽限期限一般为30天或60天。人寿保险合同列入宽限期限条款后,如果投保人停缴保险费,保险合同不是自应缴保险费之日起失效,而是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本案中,由于李梅在宽限期内死亡,所以保险人必须向保单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但要扣除应缴未缴的保费及其利息。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保险金为100000-3500=96500元。
7. 2002年3月,冷某(男,当时未婚)的母亲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某支公司为冷某投保5份老来福终身寿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受益人栏目填写了法定两字。次年冷某与张女士结婚,2004年生了一男孩。2005年6月,冷某因意外伤害身故。经调查核实,确认属保险责任,应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0万元。但在领取保险金时,冷母与张女土都主张保险金请求权。请问保险金应支付给谁?
【答案】本案主要涉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问题。1、《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案中投保人冷母以及被保险人冷某并未指定受益人,因此保险金应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冷某的继承人获得。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应为: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亲、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此案中冷某的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其第一继承人冷某的妻子、子女和父母有权领取并支配保险金。
8. 1999年1月5日,某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出租车公司)将其所有的桑塔纳轿车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盗抢险,被保险人是该出租车公司,保险期限自1999年1月6日零时起至2000年1月5日二十四时止。合同签订后,出租车公司如期交付了保险费。1999年5月2日,出租车公司将一辆桑塔纳轿车过户给罗某个人所有。1999年10月10日,罗某驾车营运时在某地遭到歹徒劫持,其车被抢走。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以保险标的转让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变更为由拒赔。罗某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无论是财产保险合同,还是人身保险合同,都必须以可保利益的存在为前提。没有可保利益,就不能签订保险合同,即使签订了保险合同,也是无效合同。本案中,投保人出租车公司在投保时,因其是标的物的所有人而具有保险利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出租车公司已经将保险标的转让给罗某,标的物就不再与其发生任何法律关系,那么,在事故发生时,因出租车公司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可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9. 某人36岁,投保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发现其投保时的线岁缴纳的保费,每年缴保费为320元,而投保年龄为35岁则每年应缴保费为300元,请结合年龄误报条款,谈谈保险人在赔付时应给付多少保险金。
【答案】年龄误报条款是指如果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被误报、而且误报导致为购买一定保额所支付的保费数额发生错误,那么保险人将把保单的面额调整为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陈述正确时、其实际支付的保费所能够购买的保额。当被保险人死亡之后保险人才发现年龄或性别的误报时,保险人要调整保额。如果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前保险人发现这种误报,它可能给予保单所有人支付或返还因误报所造成的保费差额的选择权,而并不对保单的面额做出调整。本案中,保险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发现了年龄误报,所以应该调整保额。保险人在赔付时给付的保险金为:10000元×(320÷300)=10666.67元。。
1. 20世纪80年代以来,艺术品的价格疯涨。例如,一幅温森特梵高的画售价超过8000万美元。杰出的艺术品具有如此高的价值,如何预防损失的发生就非常值得关注。各国艺术博物馆大多都采取种种措施来防止损失的发生,比如安装烟雾报警器;在馆内每个展厅或每两个展厅都有训练有素的警卫;建筑物内有精确的潮湿度、温度和光线控制;一些博物馆甚至为每幅画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如果画稍有移动,立即就有信号传给馆内工作人员。然而
在当天画被全数追回。然而博物馆并不都是那么走运,荷兰艺术馆的优秀艺术品在1990年至少两次被盗,至今尚未追回。艺术品在运输途中风险就更大。各国每年都有艺术品在运输、展览中损毁、失窃的案例。请你结合我们所学习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谈谈如何对博物馆内的艺术品以及运输、展览中的艺术品进行风险管理。
【答案】答案要点:(1)风险管理的概念。(2)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融资措施。(3)结合案情,谈谈个人对艺术品风险管理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的看法。能自圆其说即可。
2. 某天下午5:30,龙卷风袭击了某商业区的一些主要建筑。在被风暴损坏的建筑物中,有一幢高层玻璃大楼,是一家大银行租用的办公楼,主要用于600名员工行政办公,低层还有一些银行设施。风暴中,无人员伤亡,但大楼及其内部财产损失是巨大的。大楼目前仍很危险,银行的高级职员和雇员在一个周内无法进入大楼,而且风雨进一步损坏大楼内的家具、设备和有价值的文件。银行的风险管理者已经事先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安排了一些设施,银行在风暴发生后利用这些急救设施中的计算机、电话和传真机。这些设施只够银行重要人员的1/3的重要人员使用。银行还安排了往返于损失发生地和暂时办公地之间的班车。公司计划更换所有被损坏的家具、地板和电器设备,而且要重新粉刷整个办公区。如果大楼不能再继续使用,银行还要租下其他地方供其雇员办公,提供往返班车和为大多数员工提供通勤补贴;在新地方租一个同样大的办公空间将耗费银行两倍于其在受损地的开支。问题:(1)指出银行所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2)指出银行所遭受的所有间接损失。(3)在这个案例中,银行的风险管理者是如何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的? (4)评价银行的风险管理。
【答案】答案要点:1、直接损失是指由于风险事故引起的有形财产的损失。本题中的直接损失包括:建筑物的损毁 家具 设备 文件;2、间接损失是指由于直接损失而进一步引起的收入的减少、费用的增加以及责任的损失。本题中的间接损失包括:营业收入的减少;由于缺少必要的文件导致无法办理某些业务;费用:更换财物的损失;粉刷办公室的损失临时租用的办公设备;临时租用的办公场所;班车费用;员工补贴;可能面临的高于目前2倍的办公场所租金;没有办公的2/3人员的费用;会议无法召开的赔偿责任和费用。3、本题中银行使用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自留、损失减少、风险隔离。4、评价:银行的风险管理措施不够充分,不能很好地应对风险事故。除了上述措施外,银行应该通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
3. 某人于1999年7月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含盗窃险),保额为5万元,保险有效期为1年。8月,该投保人所在单位为全体职工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额为3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2000年1月,该投保人家里被盗,投保人立即向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经勘察,核定共计损失7.2万元。三个月后,门未能破案,该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A保险公司接到索赔后,决定向该投保人赔偿5万元。B保险公司接到索赔后得知投保人已从A保险公司获得赔款,遂以投保人已经得到赔付为理由拒赔。请结合我们所学的保险原理,谈谈该如何处理。
【答案】本题涉及的是重复保险问题。(1)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了保险价值的保险。构成重复保险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订立保险合同。第二,投保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第三,保险金额的总和大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第四,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上有重合的部分。本题中,投保人从A和B两家保险公司得到家庭财产保险保障的事实已经构成了重复保险。(2)构成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金额就应该在A和B两家公司中进行分摊。根据我国保险法,应该按照比例原则进行分摊。A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金额为:72000×50000×(50000+30000)=45000元;B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金额为:72000×30000×(50000+30000)=27000元。
- 标签:保险学概论选择题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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