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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客户伪造居住证牟利 4S店上牌员获刑3年6个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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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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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客户伪造居住证牟利 4S店上牌员获刑3年6个月

本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湖法)明知客户无法办理牌照,4S店上牌员还承诺帮忙,想出伪造证件的办法牟利。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证件案。

蔡某某原本是某汽车贸易公司的员工,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他被公司派至4S店担任上牌员。他在工作中发现,有些客户想上厦门牌照,但没有居住证。他便向客户承诺,说有办法办牌照,不过需要收取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费用。其实,他所谓的“办法”就是伪造居住证。此事被公安机关发现后,蔡某某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某伙同他人共伪造居住证69本,情节严重,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考虑其自愿认罪认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目前案件还在上诉期。

无独有偶海南也曾发生一起类似事件,为揽生意帮客户上牌 4S店员代办居住证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中新网海南新闻6月11日电 (宋秋婷)王某系海南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南海大道一4S店销售员,吴某系海口另一4S店销售员。为达到提高销售业绩等目的,王某接受他人请托及为其客户在2018年4月至5月期间,通过“李总”(在逃)非法代办海口市居住证共25张,并从中赚取2000元的利润。吴某获知王某可以帮人代办海口市居住证后,为了帮其2名客户办理海口市居住证以方便上车牌,其便通过他人请托王某非法办理了2张海口市居住证,并从中赚取100元的利润。

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吴某伙同他人买卖可用于证明身份的海口市居住证,其中王某参与买卖居住证25张,吴某参与买卖居住证2张,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吴某犯买卖身份证件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王某、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坦白,依法可对其二人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王某、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对被告人王某适用缓刑,依法可对被告人吴某免除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秀英法院遂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吴某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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