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常见理财“陷阱”说不定你正走在套路中……
年末将至,百姓理财投资热情高涨,但往往也是理财骗局横行之时,“卷款”“跑路”事件频发。若不想一年辛苦打拼却“丰满”了骗子的腰包,就必须擦亮双眼,以免“馅饼”变“陷阱”。那么,这些常见理财“陷阱”你知道几个?理财“圈套”屡试不爽,你是一个容易“上套”的人么?
近期媒体曝光,16位来自萧山、杭州、宁波等地的存款人,受高额贴息,将2.88亿元巨额资金存入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临夏东乡(县)支行,却遭遇企业和银行“内鬼”勾结,以假存单作质押骗取。事情败露后,警方已抓捕了一批涉案主要人员,涉案资金也被冻结,如今仍有存款到期多月无法支取。
长期以来,银行揽储压力“滋生”了大量的资金掮客,以贴息、返利等做法使不少储户放松警惕,没有意识这部分“高息”不受法律保护。专家提醒,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存款人在关注存款利息的同时,要多留个心眼儿,不要轻信所谓的“银行信誉”,要知道银行也有“内鬼”,还有不少人借助银行场地非法集资。
今年7月,广发银行被媒体曝出“飞单”案件,客户刘女士在该行北京某支行员工推荐下购买了一款年收益达11%的私募基金产品,一年兑付期到期后却未收到之前承诺的本金与利息,与刘女士一样遭遇的客户共有5人,共767万元难以兑付。涉案银行声称,私售理财产品的员工已被开除,但就银行本身是否应当承担监管责任未作出正面回应
今年以来,各地“飞单”事件频发,社会人员和银行“内鬼”勾结,私自销售非银行自主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甚至出现本金亏损。今年6月,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录像工作。专家提醒,金融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要看清合同条款是否有银行参与、是否有银行印章,明确产品是否保本、资金投向、收益、期限等,不要轻信高收益。
近期,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被批捕,其炮制的假股票骗局骗取上千名河南群众2亿多元资金。随着河南、山东、上海等多省市“原始股”投资骗局的被戳穿,越来越多人的“一夜暴富”变成了血本无归。日前,中国证监会向各地印发函件,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
专家提醒,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买卖股票,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原始股”不受法律保护。
今年1月,“帮助”长春市民赵桂芬投资的吉林省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突然人去楼空,赵桂芬难以相信这家装修气派、工商执照齐全、豪车接送客户的投资公司会骗了她的10余万元积蓄“跑路”。截至今年7月,经长春市公安机关统计,立案的“跑路”投资公司已达18家,金额近亿元,受害群众上百人。
专家提醒,这类理财投资公司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实际经营范围是理财咨询,不具备融资、放贷、等资质。投资人别被光鲜外表所惑,应仔细查看其经营范围、资金实力以及资金流向等,切不可盲目把资金交给第三方理财公司。
今年5月,常女士发现自己五年前的一笔10万元存款原来是一份保单,银行工作人员当时推荐了一份比银行定期收益高的理财产品,却并未告知她是一份保险合同,期限竟然由自己要求的5年变成了10年。
专家提醒,在银行推销产品的人员不一定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产品也不一定是银行的产品。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差异较大,投资之前应充分了解期限、保险责任、退保费用等事项。值得一提的是,保险产品一般有一个星期或者两个星期的犹豫期,在此期间退保不会有资金损失。一旦过了犹豫期,要想退保,损失会较大。
“1万元一年能变23万元”“开户即送50美元”“每个月30%的固定收益”……近期一家名为“MMM互助金融平台”的“理财”网站,以超高的回报吸引了诸多投资者加入。日前,央行、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近日对此类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发布“风险预警提示”。
专家提醒,这种带有和庞氏骗局特征的平台不对接任何产业、不产生任何现金流,纯粹靠拉亲戚朋友入伙、将“下线”的钱回报给“上线”。投资者不要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更不要有侥幸心理,因为这种资金运作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击鼓传花的游戏说不定就砸在了自己手里。
近期,“90后”的北京白领小陈无比焦虑,刚参加工作的他在“年化收益率23%”的下,陆续将工资投到两家P2P平台,但不到4个月他所投资的平台接连出现问题,导致他损失惨重。据网贷天眼数据中心统计,截至12月4日,全国P2P网贷问题平台已达1221家。
专家提醒,P2P企业良莠不齐,低收入者和风险承受能力极低的中老年人应谨慎选择此类投资,投资前应先了解网贷平台的背景或评级报告,对高收益标的多留心眼,捂紧钱袋子。
一个巴掌拍不响,受害的投资者身上的一些“特质”也吸引着骗子,快来看看你是否也有着这样的“特质”?梳理一些投资理财纠纷案件,不难看出有几类人特别容易“上套”:
——缺乏金融知识的老年人。广州市越秀区法院6月连续审理了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案值达2亿多元,受害者大部分是老年人。老年人比年轻人更重视理财,但绝大多数老年人缺乏金融知识,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封闭,容易轻信他人,所以容易成为落入理财“陷阱”的弱势群体。
——爱贪小便宜的人。一些理财投资公司门面装修得“高大上”,但理财服务却很“接地气”,常在超市门口摆摊设点,送生活实用品。某家投资公司奖励政策甚至非常细致:投资1万至5万元,送高档水晶杯或大豆油;6万至10万元,送大米或精品套碗;11万至19万元,送精品毛毯或电水壶……一些投资者爱贪小便宜的心理,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对风险承受能力认知不足的人。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面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产品,容易上当的投资者大多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不足,盲目追求高收益。“目前大多数投资者根据个人理财水平投资,应该多关注投资的安全性,其次才是收益率。”
——抱着侥幸心理的人。像“MMM金融互助社区”这样的骗局早在国外行骗多年,国内不少投资人并非不明白这是“旁氏骗局”,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只要自己不是“最后一棒”,资金链不断裂,还会拼命拉人头,希望“一夜暴富”。
其实,不论是金融、非法“原始股”,还是“存单变保单”、理财“飞单”,这些理财“陷阱”都被相关部门屡次提醒、媒体频繁曝光,但为何仍能得手、屡禁不止?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在银行存款利率越来越低的背景下,百姓紧盯高收益、追求财富保值增值无可厚非,但这也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以高于银行几倍的高利率吸引投资人上钩。
与此同时,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催生了大量的理财需求,一大批新型的理财机构和创新的理财产品涌现出来,让投资者眼花缭乱。社科院金融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增武认为,“不少骗子张口闭口‘资本运作’,让投资人觉得‘高深莫测’,没弄明白就稀里糊涂投资了。而一些金融产品说明书也过于复杂,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基本依靠销售人员的介绍和推荐。”
此外,监管和法律环境尚有不足。P2P的管理细则迟迟没有出台,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监管空白,“0元注册”的投资公司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接着行骗……一方面,骗子通过金融“陷阱”盈利非常可观,另一方面,违法成本却很低。
国务院办公厅1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探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特别立法。
在现有法律环境不断完善的同时,伴随金融产品逐步跨界融合,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也在加强协同合作。但专家认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该体现在实际操作层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项目。
李爱君表示,应广泛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培育消费者的基础金融知识和正确的理财观念。“中国政法大学今年通过金融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取得不错效果。但所覆盖的人群毕竟有限,金融消费者教育还远远不够。”
“广泛存在于银行理财、信托理财中的‘刚性兑付’文化,让投资者难以真实了解投资风险,其实逐步打破‘刚性兑付’,让收益与风险真实挂钩,才是对金融消费者最直观的教育。”赵锡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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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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