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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网债券型基金债券基本知识书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债券型基金,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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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债券型基金,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型基金,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公司”)就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召开华友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已于2023年9月12日发出《华友钴业关于召开华友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6、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9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华友转债”(债券代码:113641)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债券基本知识书籍,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出席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及代理人共计93名,代表本次债券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25,322,570张,代表的本次债券本金总额共计2,532,257,000元,占本次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金额的33.32%。公司代表债券型基金、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因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50%,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6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友转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华友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原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华友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因登记出席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50%,会议无法有效召开。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华友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华友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2023年10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2023年10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债券基本知识书籍。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证券网,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债券基本知识书籍。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华友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出异议证券网,理由如下:

  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友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华友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上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多选无效。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证券网,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陈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证券网、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副董事长方启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证券网、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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