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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债券东方财富网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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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是国家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般用具有一定格式的票面形式来表现。通常,债券票面上基本标明的内容要素有: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从“起息日”当天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实际日历天数。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若债券持有到期,则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9、什么是净价交易、全价交收?所谓“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所谓“全价结算”是指在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清算时,买入方除按净价计算的成交价款向卖方支付外,还要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在债券结算交割单中债券交易净价和应计利息分别列示。目前债券净价交易采取一步到位的办法,即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实行净价结算,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全价、净价和应计利息三者关系如下:全价=净价+应计利息,即:结算价格=成交价格+应计利息。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其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10、净价交易有什么优势?首先,净价交易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实行与国际统一的报价方式将有利于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便于与国际市场接轨。其次,净价交易使债券价格更加确切地反映了债券的内在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净价交易将使债券价格曲线平滑许多,价格曲线变化将完全是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变动的反映。第三,净价交易使利息收入和资本利得收入分开,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的税收制度。第四,采用净价交易保证了价格波动的连续性,抑制利息支付时的价格缺口,为今后基于债券的衍生金融产品的推出创造条件债券东方财富网。

  在交易所挂牌的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但其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未来拟上市的可交换债券由于债券中混合了转股或换股权利,其实行全价交易。

  机构投资者以询价和双边报价方式进行的大宗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券交易提供报价服务,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债券东方财富网。交易方式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做市商双边报价,点击成交。具体形式:

  商业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个人和中小企、事业单位按照商业银行柜台挂出的债券买入价和卖出价进行债券买卖的债券场外零售市场;商业银行总行为投资者办理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竞价系统是最早、也是最主要的交易系统,起始于1992年,已为广大市场参与者熟悉与关注,其产生的开盘价已成为当日股票交易价格的“基准”。

  大宗交易系统是竞价系统的衍生系统,于2003年8月正式上线。大宗交易系统有利于降低大宗交易商的交易成本,也有利于完善交易机制。

  固定收益平台是于2007年7月正式上线的专门用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交易的独立系统。固定收益平台具有适合债券交易的两层次的市场结构和一级交易商做市机制,提高了债券交易的效率和市场流动性,为国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提供高效、低成本的批发交易平台。

  竞价系统是最早、也是最主要的交易系统,已为广大市场参与者熟悉与关注,其产生的开盘价已成为当日股票交易价格的“基准”。

  简称“协议平台”或INTS,是为会员和合格投资者进行各类证券大宗交易或协议交易提供的交易系统;

  (1)通过协议平台,会员和合格投资者可以进行证券大宗交易以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等证券的协议交易;

  (2)服务于不同机构投资者交易需求,协议平台提供灵活的业务模块组合、多样化报价成交功能以及多渠道交易信息广播渠道;

  (3)可根据市场需求,配套主交易商、做市商制度,支持大宗股票回购和高息票据等业务和产品创新。

  所谓国债就是国家借的债,即国家债券,它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

  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建国起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发行渠道: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

  兑付: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帐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发行渠道: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主要面向老百姓,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

  兑付: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经办机构按兑取本金的千分之二收取手续费。对于提前兑取的凭证式国债,经办网点还可以二次卖出。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

  6、没有市场风险,凭证式国债不能上市,提前兑取时的价格(本金和利息)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可以避免市场价格风险。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它是指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帐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帐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一种国债。

  根据财政部《对记账式国债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财办库〔2009〕41号)文件精神,将记账式国债规范分类为记账式贴现国债和记账式附息国债两类。

  1、记账式贴现国债是指财政部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贴现发行、到期按面值还本、期限为1年以下(不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

  2、记账式附息国债是指财政部发行的定期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付息、期限为1年以上(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

  记账式附息国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019×××,其中第4位代表发行年份、5至6位代表发行期次,对应的出入库代码为“090×××”。如:019903代表2009年发行的第三期记账式附息国债,债券简称为“09国债03”,出入库代码“090903”。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10××××,其中3至4位代表发行年份、5至6位代表发行期次,如:100903代表2009年发行的第三期记账式附息国债,债券简称为“国债0903”。记账式贴现国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020×××,顺序编制,对应的出入库代码为“107×××”。如:020001代表本通知颁布后在本所上市的第一期记账式贴现国债,债券简称为“09贴债01”,出入库代码为“107001”。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108×××,其中4至6位顺序编制,如:108001代表本通知颁布后发行的第一期记账式贴现国债,债券简称为“贴债0901”。

  我国从1994年推出记帐式国债这一品种。记帐式国债的券面特点是国债无纸化、投资者购买时并没有得到纸券或凭证,而是在其债券帐户上记上一笔。其一般特点是:

  由于记帐式国债的发行、交易特点,它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指定券商的席位上,便于流通交易,变现能力强,不易丢失,还可以通过低买高卖获得高额利润。

  无记名式、凭证式和记帐式三种国债相比,各有其特点。在收益性上,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要略好于凭证式国债,通常无记名式和记帐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要略高于相同期限的凭证式国债。在安全性上,凭证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和记帐式国债,后两者中记帐式又略好些。在流动性上,记帐式国债略好于无记名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又略好于凭证式国债。

  (3)深市挂牌国债的申购代码为分销证券商的代码,并不是证券的上市代码。例如,2001年记帐式(十五期)国债上网发行申购代码101620指“长城证券”挂牌分销的国债,即投资者作为买方认购的是“长城证券”作为国债卖方的当期国债。每次上网发行公布的申购代码有许多个,投资者可以任选一个。认购成功后,在上市前此代码自动转换成正式的上市代码,如101620转为100115。

  (7)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国债,其债权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记录在其“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内,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国债,必须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国债的托管手续,并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上市后,方可委托该证券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上进行国债现货交易。

  深市挂牌国债的申购代码为分销证券商的代码,并不是证券的上市代码。例如,2001年记账式(十五期)国债上网发行申购代码101620指“长城证券”挂牌分销的国债,即投资者作为买方认购的是“长城证券”作为国债卖方的当期国债。每次上网发行公布的申购代码有许多个,投资者可以任选一个。认购成功后,在上市前此代码自动转换成正式的上市代码,如101620转为100115 。

  国债发行分为“场内分销”(挂牌分销)和“场外分销”(合同分销)方式发行(分销)。1、“场内分销”为承销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以各自的挂牌名称卖出该国债,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证券商及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申购;2、“场外分销”为投资者与其认定的承销商签定分销合同进行申购。这种分销方式大多是承销商对其老客户进行分销,采用合同分销方式不通过网上挂牌,但需先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以便交易所办理债权登记。投资者办理新发国债申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合同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定分销合同进行分销认购。

  自2009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地方政府债券。

  分期付息的附息式国债一般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贴现式国债一般到期按面值还本付息。当国债按约定需支付利息时,交易所会在付息日期前几天在指定媒体发布支付利息的公告,确定“债权登记日”,投资者要注意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期,因为这是决定投资者是否享有本次利息的关键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

  具体的付息方式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利息款划至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再由证券公司将利息款派发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1、什么是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回购指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某一日期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支付一定利息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是债券正回购;凡是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是逆回购。正、逆回购是相互对应的,有正回购方就一定有接受该交易的逆回购方。简单来说,正回购方就是抵押出债券,取得资金的融入方;逆回购方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对债券投资者来说,债券回购既维护了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又满足了其获取长期稳定收入的投资性需求。长期以来,上交所不断完善回购制度,已推出9个债券回购品种,极大满足了各类投资者的回购需求。

  2、如何进行上海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1)投资者在上交所交易市场进行债券回购交易,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2)符合特定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作为质押券参与质押式回购,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可当日进行质押券申报,申报成功即可进行回购交易。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进行申报,融券方按“卖出”进行申报。回购交易在交易所竞价系统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申报单位:手(1手=1000元标准券)。计价单位:100元资金到期年收益。价格变动单位:沪市:0.005元;

  债券回购交易的期限自成交次日起按日历时间(自然日)计算。到期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新质押式回购品种:国债回购交易、企业(公司)债及分离债回购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能用作质押券)。

  公司债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由中国证监会核准;企业债一般由非上市公司发行,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但也有部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后的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贯名为公司债。

  4、如何进行公司债券买卖?在交易所买卖公司债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发行时认购目前,公司债券采取网上发行方式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面向社会公共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债券。投资者可在公司债券发行日按“时间优先”的原则认购公司债券,认购成功的,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2)公司债券上市后交易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卖出公司债券。投资者从事公司债券现券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投资者在上交所交易市场进行公司债券现货买卖,必须选定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后,方可办理委托买卖手续。投资者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可选择现场委托、电话委托或网上委托等方式进行公司债券现货买卖。

  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公司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深交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即按照投资者有效申报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成交处理。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发行期内从早上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债券东方财富网。

  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时基本以债券形式发行。由债券与认股权证两部分构成,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年付息,到期还本,权证无偿派送。

  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可转债转股具体要求为:首先,转股操作必须在该可转债发债公告约定的转股期内的交易日进行。其次,投资者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 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

  答: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可以分多次申请转股,但是累计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不能超过投资者实际拥有的数量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如果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量大于投资者实际拥有的数量,则交易所将以其最大的可转债数量进行转股,超过实际拥有数量的部分予以取消。

  投资者申请转股或强制性转股后,所剩债券面额不足转换一股股份的部分,将享受付息及最终还本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约定转股期内将所持可转债转换成股份。可转债转股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可转债转股时面值不足转换1股部分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转股日的次一工作日,将相应偿还资金划付至可转债托管的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等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结算参与人于同日将相应偿还资金划入可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

  答:转股申报有即时回报,且当日可撤销。应该说明的是:转股的回报仅表明交易所已收到了证券公司发来的转股申报,并不代表确认转股成功。转股是否成功,以结算公司最终发出的结算数据为准。

  很多投资者都参与过新股申购,但参加过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却并不多。新股申购制度改革后,网上申购设有限额,因此,资金量大的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受到了限制。其实,除了申购新股,申购可转债也是一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并值得投资者关注。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在计算时,转换价值等于对应股票的价格乘以转股比例。比如,某可转债的转股比例为10,当对应股票价格为11元时,转换价值为110元;当股票价格为9元时,转换价值就是90元债券与股票有何区别。一般而言,可转债的价格不会低于其纯债价值或转换价值,因而价格存在下限。当可转债对应股票表现不好时,可转债股性偏弱债性偏强;而当股票表现出色时,可转债的价格更多受到股票价格的影响。

  随着新股发行的重启,可转债的发行也开始活跃起来,近期就有包括厦工转债、西洋转债、龙盛转债等多只可转债发行。可转债上市后涨幅一般在30%左右,在近期新股上市后平均涨幅下降的情况下,这样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可转债的申购和新股申购类似,但也存在不同。首先,可转债的发行面值都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由于可转债申购1手需要的资金较少,因而获得的配号数较多,中1手的概率较申购新股高。其次,股票申购时实行T+3规则,即申购资金在申购日后第三个交易日解冻,而可转债申购则采用T+4规则,资金解冻在申购日后第四个交易日。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债券东方财富网,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除了直接申购外,由于可转债发行会对老股东优先配售,因而存在所谓的抢权申购策略,即投资者可以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正股,然后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权,获得转债。抢权申购需要持有股票至股权登记日,因而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股票价格较低、市场较好时采用较为妥当。投资者认购转债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认购可配售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但每个账户中认购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配售的缴款期仅有一天,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数才可能配售到可转债,如果股票太少则可能失去优先配售获得可转债的机会。

  4、集合竞价时,债券的有效报价范围是多少?沪市: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深市:债券上市首日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债券非上市首日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

  5、连续竞价时,债券的有效报价范围是多少?沪市: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注意: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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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余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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