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草案下周“四读”,投资者维权难顽疾如何攻破
终于等来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四读”的消息。
12月1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多项法律草案,其中包括证券法修订草案。
证券法的修改备受各界关注,其中涉及到近1.6亿A股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立案难、开庭难、判决难、调解难、执行难、再审难等一直横亘在投资者民事索赔的路上。值得注意的是,有多位律师告诉记者,这些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投资者占符合起诉条件总人数的比例还不到5%。这意味着还有逾9成的投资者因为获取索赔信息难等问题错失了索赔机会。
在多方业内人士看来,这背后的原因在于,第一,一些地方法院在投资者索赔案件各个环节尚未表现出应有的主观能动性;第二,投资者个人进行诉讼维权成本比较高,而且投资者个人举证能力相对较低,难以举证证明相应的法律要件;第三,现有的诉讼机制还不能提供给受害投资者强有力的诉讼工具,诉讼渠道、诉讼机制存有限制。
如何攻破这些顽疾,拓宽投资者保护司法路径,各界期待证券法修改来寻找答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汤欣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当前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群体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这三个机制是已有选项,德国的示范诉讼模式、美国的集团诉讼模式、台湾地区的团体诉讼模式是待选择项,最终是“3+1”还是“3+X”尚不确定。
投资者维权难
目前A股市场拥有近1.6亿的公众投资者,而散户投资者在其中占据了99%以上的比例。散户投资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实践中,一般投资者委托律师发起索赔诉讼,相关法院进行立案,需要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前置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内证监会共开出130份左右罚单,绝大部分的被处罚对象为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此外,金元证券、德邦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银信评估等证券服务机构也榜上有名。
伴随着证监会的高频处罚,2019年内投资者维权也呈“风起云涌”之势。根据Wind资讯数据,今年以来,有近70家上市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前者占绝大多数;涉及的案件累计有1036起,原告方主要为个人投资者,有些案件中是数十甚至几百人投资者一起起诉。
“2019年内仅我们一家律师事务所就针对超过20家上市公司发起索赔征集或者诉讼,涉及投资者超千人,本年度内拿到赔偿款的投资者也已超过600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记者。
最近几年投资者参与维权的主动性的确有所提升,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真正参与到索赔诉讼程序的投资者仍然是少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向记者称,由于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投资者在获取索赔信息方面存在困难之处。有些上市公司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但是投资者并不知情,甚至也不了解其所受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由于信息、地域、成本、信心和信任度等方面的因素,据估算,主动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投资者基本不到权利受到损失并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总人数的5%,有些案件甚至根本无人起诉。”广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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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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