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也科技入股福建海峡银行,P2P借道持牌经营或成趋势
12月16日晚间,信也科技(原“拍拍贷”)对外正式宣布其已完成对福建海峡银行的股权投资,认购该行2.81亿股新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达4.99%,并与福建海峡银行在多个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据了解,信也科技是网贷平台转型后,首家入股银行的机构。
信也科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公司对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持全面开放态度,此次入股也与当地银保监局沟通过,福建海峡银行已履行完毕此次增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福建海峡银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关于信也科技入股相关事项,后续将有公告披露。
事实上,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在当前严监管背景下,走上持牌经营之路是必然趋势,很多公司目前都在积极寻找标的。
入股银行是否符合监管规范?
据了解,信也科技与福建海峡银行的具体合作将聚焦于消费金融和小微金融等领域,同时还将就风控建模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双方在相关金融领域的经营能力和水平。
对此,市场关注较多的则是此举是否符合监管规范。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并不愿意像P2P这类网贷平台入股商业银行或者消费金融公司,不过,目前P2P正在转型中,要么是转向消费金融公司、要么是转成网络小贷,拿牌照无疑将推进网贷平台的转型,但其前提是要消化掉存量的P2P业务。”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信也科技正有序进行P2P业务的清理,全面转向金融科技。
事实上,在信也科技之前,就曾有网贷平台借道银行拿牌照。比如,两年前,车贷P2P平台微贷网就爆出将入股山西阳泉银行,成为网贷行业“第一个吃螃蟹”的机构。据悉,彼时微贷网拟认购山西阳泉银行1.4亿股,每股2元,持股比例高达9.76%,认购完成后将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
另外,2018年1月,广东P2P平台团贷网计划通过两家关联公司俊特科技和派生科技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占股本总额的7.92%;同年8月,北京P2P平台“悟空理财”母公司玖富集团入股湖北鄂州农商银行,从该行一家公司股东手中受让2.22%的股份。
不过,上述入股计划并非完全顺利。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微贷网的入股计划就被监管否决了。根据相关规定,城市商业银行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企业入股城市商业银行5%以上的股权变更申请,以及城市商业银行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的变更申请,由城市商业银行所在地银监局受理,银监会审查并决定。而当时监管给出的否决原因主要在于P2P公司尚未备案。
相较于微贷网,此次信也科技的入股与玖富集团更为相似,两者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只不过前者属于新股认购,后者是股权受让。
据2018年1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应当在取得相应股权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报告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银监会另行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持股在5%以下比例的,机构需向监管报告,但并不是必须要拿到批复。
“从信也科技的持股比例上看,显然是卡在了5%以下,应该是和当地监管沟通过。”一位互联网金融人士对记者表示,“这对于入股的银行来说,也并不影响其正常经营。”
信也科技相关负责人也对第一财经表示,“此次入股事件,和福建当地银保监局有过沟通。”
根据福建海峡银行2019年半年报,截至6月末,该行总股本为43.335亿股,其中前十大股东中持股最少者为福建省三华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0%,而此次信也科技持股4.99%,有望进入前十大股东之列。
金融科技公司持牌经营将成趋势
事实上,对于金融科技公司来说,在目前严监管背景下,走上持牌经营是必然趋势。近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曾表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有三大原则,即坚持持牌经营、坚持依法合规以及坚持权益保护。他特别强调,只有持牌机构才能通过金融科技提供创新的金融服务产品,科技公司可以和持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如此一来,金融科技公司要么是参股消金公司,要么是参股银行。陈文对记者说,“从数量上来讲,参股银行更为容易,比如在今年6月份,消费金融公司仅27家,真正可以去参股的非常有限;而像法人商业银行数量已有4000多家,另外,很多中小行都面临着资本补充压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金融科技公司布局持牌金融机构成风。比如,小米参股新网银行,持股近30%;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5亿元入股哈尔滨消费金融公司;玖富数科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入股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还有消息称360集团将入股天津金城银行等。
“目前很多头部金融科技公司都在积极找标的,不过参股银行也并非易事,一方面对股东的审核较为严格,另一方面,很难突破30%的红线成为控股股东。”陈文说。
从金融科技公司的角度分析,银行牌照可以说是最有价值的牌照,因为和消费金融公司相比,即便是小行,融资能力也相对较高。而一旦和银行进行了股权绑定之后,战略协同价值将得到体现,尤其是在数据合作方面,比如公司可以帮银行进行助贷业务等。
不少业内人士的共识是,未来金融科技公司将和传统金融机构产生更多合作关系,在消费金融和普惠金融方面有更大发挥空间。但还需注意的是,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要以依法合规为前提,不得突破商业银行经营范围,不得借助外部合作规避监管规定。银行需坚持内控先行,预先制定覆盖全部业务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如要明确在联合风控中的角色和底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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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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