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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78处历史建筑名单公布 含公共建筑及民居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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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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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建筑的保护近年来备受关注,广州在今年已经确定了两批共478处历史建筑名单,但这一名单迟迟没有对外公布。昨日,广州市规划局终于将这一名单全部公布,其中不乏人们熟悉的海珠桥、珠江大桥,还有中国大酒店、花园酒店、63层,以及苗圃、华南植物园水榭等公共建筑,但各类民居、名人故居等居住类建筑所占比例仍然最大,超过七成。

  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已经成为一次性公布历史建筑最多的城市,这两批历史建筑的确定,加强了对清中晚期、民国时期、解放初期乃至改革开放时期近200年时间的建构筑物保护,其建筑多样性体现了广州多元、包容的独特城市个性。据悉,经过专业部门普查、推荐、申报、反复征求专家和相关单位意见,经市名城委审议,市政府分别于2014年1月确定了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398处和2014年9月确定了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80处,两批共计478处。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名单之所以迟迟没有公布,是因为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历史建筑名单要待省政府、省住建厅的批复后才能公布,而今年12月终于拿到这个批复。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两批名单产生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其中:政府相关部门推荐161处,学术研究团体推荐281处,媒体挖掘报道推荐134处,个人或团体自主推荐11处。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近期还将有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出台,今后历史建筑的保护也希望继续得到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据悉,第一、二批历史建筑类型非常丰富,包括十大类型:1.文化设施(共11处)2.办公及教育科研(共38处)3.医疗卫生(共4处)4.商业设施(共8处)5.旅馆业(共17处)6.宗教及祠堂建筑(共22处)7.居住建筑(共342处)8.工业遗产(共9处)9.市政交通设施(共4处)10.园林绿地及构筑物(共23处)。其中居住类建筑所占比例最大,超过七成。 (记者/刘怀宇 通讯员/穗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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