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捡到狗头金之后该谁所有
1月30日,一位哈萨克族牧民在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境内捡到一块重7.85公斤的狗头金。 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据当地史志办工作人员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捡物品如果属于矿产或文物,则需要上缴国家。国家则会给予个人一定奖励,这是惯例!否则可能面临“侵占罪”的指控,有牢狱之灾,这可不是说着玩的。
且插播个小故事,2012年,四川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地里发现一根巨大乌木,估值至少数百万,但当地政府半路杀出,以国家财产的名义,名正言顺“依法”强行拉走,之后,村民与政府争执不下,一个希望得到400万元奖励,一个只同意给7万。
这是一个有全国影响力的“普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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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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