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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茶壶侵权案开审 律师质疑原告方炒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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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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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砂大师汪寅仙起诉无锡万达城“大茶壶”一案备受瞩目。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建筑物因“复制”紫砂工艺作品而产生跨界著作权纠纷,这在中国尚属首例。

  汪寅仙并未到庭,代理律师许一一称,请求法院判令无锡万达投资有限公司侵害了汪寅仙对神鸟出林壶所享有的著作权,在全国性报纸上向汪寅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200万元,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许一一代汪寅仙声明,扣除诉讼费用,剩下的维权费用将全捐献给中国慈善事业。

  原告认为,汪寅仙创作的神鸟出林壶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无锡万达文化旅游城展示中心的壶型建筑物(“大茶壶”)未经许可,高度模仿了其独特外形,侵犯了汪寅仙的著作复制权,出于营利目的对汪寅仙的美术作品进行了复制,以建造标志性建筑招徕顾客。

  被告则认为“大茶壶”属于建筑作品,由无锡万达城委托上海等多家公司设计、建设,设计难度远高于紫砂壶,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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