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启动坐佛追索程序 已找到当年报案记录
昨天,国家文物局称:现已基本确定国外展出的“肉身坐佛”就是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国家文物局正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昨天,坐佛荷兰持有者的发言人发声明称,收藏者决定收回出借的佛像,不再巡展。
佛像“回家”提上日程
匈牙利博物馆日前展出一尊千年佛像,内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经福建省文物部门初步鉴定,该“肉身坐佛”是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20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舒琳表示,文物部门将继续深入调查充实和完善相关信息资料,为该“肉身坐佛”的身份提供更为充分的佐证,并同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开展该文物的确认和追索工作。
昨天,国家文物局回应称:现已基本确定国外展出的“肉身坐佛”就是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目前,国家文物局正在梳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处长金瑞国昨天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文物局得知荷兰德伦特博物馆保管的一尊“肉身坐佛”疑似我国福建省大田县被盗文物后,高度重视,立即指导福建省文物部门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当地遗存的照片、族谱、衣冠、坐轿等物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现已基本确定该“肉身坐佛”就是福建大田县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
追索需司法还原证据链
专家表示,海外文物的国际追索非常复杂,佛像“回家”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据介绍,当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但此次从福建流出的“肉身坐佛”均无法适用。此外,中国与荷兰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使得佛像的追索没有适当的法律程序可做参照。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说,目前可以参考的是联合国《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借助刑事司法渠道追索文物,需要两国外交和公安部门合作,且整个过程当中,证据链的搜索至关重要。
“肉身坐佛”从中国盗出的事实仅得到我方证实仍不够,还需要得到对方国家的确认。还要通过司法调查还原整个证据链,包括偷盗、走私、出入境、交易等环节,如能找到责任人,中国可参与刑事诉讼,通过司法判决,将文物索回。
如果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或者文物所在国家认定文物持有者为“善意持有者”,则需要双方通过协商,直接与持有者接触和游说,并对持有者进行“合理经济补偿”。
当年报案记录已有眉目
23日,大田县文博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相关部门和媒体所关注的当年阳春村章公六全祖师像失窃的报案记录,经多方查找,也有了眉目。”
当年祖师像是如何流失的呢?上世纪90年代中期,坊间曾传周边有盗窃文物团伙扬言要窃得100尊菩萨外运。23日,记者向大田的多位村民求证,都说确有听闻此事。当年,大仙峰崇圣岩寺就有一尊菩萨丢失,后在公安部门努力下才找回,现供奉在崇圣岩寺。老家在福建泉州永春县蓬壶镇观山村的老苏,也向记者透露,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们老家曾一夜间丢失多尊菩萨的事实,还说窃贼是开着车来运走的。
大田县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民警范承耀表示,他们已找到当年章公祖师佛像被盗案件的卷宗,从案件卷宗可以清楚看到,当年公安机关接到村民报案的时间是1995年12月26日,报案人所陈述的发现章公祖师佛像被盗时间是1995年12月15日上午,警方通过案件卷宗重新对案件进行梳理,对这个案件重新调查。警方将对当年的同类案件进行串并,且对当年报案人所提供的嫌疑车辆再次进行排查。
归还先例
荷兰政府两次归还遗骨文物
荷兰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席、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弗利23日告诉记者,荷兰政府曾两次将人类遗骨归还给原有国。
范德弗利说,这两次归还一次是2005年向新西兰归还了一具毛利人的头骨;另一次是2009年向加纳归还了阿汉塔部族国王的头骨。但这两具头骨都不是私人收藏者的财产,而是荷兰公共机构所有。
据范德弗利介绍,2002年夏天,新西兰国立博物馆馆长向荷兰人种学国家博物馆馆长私下提出,后者可否将其收藏并展出的一具毛利人文身头骨归还给新西兰。根据博物馆的史料记载,这具头骨是荷兰殖民者于19世纪从新西兰毛利人手中购得的。荷兰文化部于2005年11月9日向其正式移交了这具毛利人头骨。
2002年,曾创作过加纳部族小说的荷兰作家阿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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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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