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就所谓错版货币问题答记者问
文章来源:货币金银局
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所谓“错版货币”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错版货币”的真伪、危害和对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社会上经常发现一些“错版币”,如文字倒置、图案倒置、图案左右颠倒等,据说是印钞厂由于印刷错误造成的废品,由于数量稀少,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请问,所谓“错版货币”是否真的存在?
答:首先肯定地说,所谓“错版货币”是不存在的。因为印钞厂印制钞票时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是一个整体,在印制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局部倒置或颠倒的问题。因此,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收藏价值。
问:那么“错版货币”是如何形成的呢?
答:目前发现的所谓“错版货币”,不仅有人民币纸币,还有硬币,包括纪念币,还发现有外币。但无论什么币种,都是在原有货币的基础上,经过人工制作的。对所谓“错版货币”如果认真的观察或借助放大仪器观察,就会发现刀切、粘贴、修刮的痕迹。从目前破获的案件看,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利欲熏心之人,为牟取暴利,专门制作、兜售所谓“错版货币”,希望广大群众引起警惕。
问:这种“错版货币”的社会危害是什么?
答:这种“错版货币” 社会危害很大。它不但败坏了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形象和信誉,扰乱货币市场,而且一旦诈骗得逞,将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应该坚决打击。
问:人为制作“错版货币”触犯了那些法律、法规?
答:人为制作“错版人民币”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错版货币”进行诈骗的,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制裁。
问:群众遇到“错版货币”该如何处理?
答:三句话,叫做“一不相信,二不上当,三要抵制”。自己不相信,并规劝其他群众不要上当,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造成更大危害。(完)
- 标签:
- 编辑:崔雪莉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