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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男规划家庭资产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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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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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需求:

  刘强从来没有买过保险,但他听说日本男的结婚时,都会给老婆孩子买份保险。他想到自己的孩子还小,父母又开始年老,而老婆还没有工作,有必要给自己和家人留一份保障,以防万一。

  刘强是个生意男,在东北做建材生意有七八年了,需要常年出差,目前有40多万元的年收入。几年前,他在家人的介绍下和梅梅认识,并很快结婚生子。由于上有老下有小,他没让妻子梅梅出去工作,而是在家带小孩和照顾老人。

  他今年35岁了,至今没有任何社保和商业保险。不过,他们现在也不愁吃穿,房子是婚前全额买的,是个三居室,目前市值98万元。今年还投资了一间80万元的商铺当仓库用,用来储放木材。该商铺用于出租的话,现在一年租金能收入2万元。

  孩子刚满4岁,准备上幼儿园了。加上赡养父母的费用,这个家庭的每月开销在1.8万元左右。

  一次与朋友的闲聊,朋友的一番话点醒了他:“如果哪天你发生了意外,你的家人可怎么办啊?”是啊,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全家老老小小都指望着他养家呢,他可不能出一点意外啊。可是月有阴晴圆缺,意外也是防不胜防。为此,他想到了保险,希望我们的规划师能就他的家庭给出一个保险规划 .

  “刘强常年出差,疾病和意外的风险要比常人偏高,需要高额的寿险、意外险 、重疾险等保障类保险以及养老金的准备。”

  案例分析

  刘强至今没有任何社保和商业保障,而且常年出差,疾病和意外的风险要比常人偏高,需要高额的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障类保险以及养老金的准备。妻子梅梅虽然作为家庭主妇,没有承担家庭经济责任,但是也需要相应的保障及养老金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刘强一年有超过40万元的收入,按照保险支出占家庭年收入10%的原则,刘强一家每年保费在4万多元较为适宜,相当于每月保投保原则投保时需遵循的一般原则:首先是大人优先的原则;其次,投保费用应占整个家庭年收入10%左右;第三,附加保险豁免功能;第四,缴费期不宜太长;最后,儿童生命保障类保险累计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保险规划推荐险支出3500元左右。

  保险规划推荐

  1、刘强

  产品名称: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主险)

  中宏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

  中宏附加惠选定期寿险(附加险)

  保障额度:大病30万元(主险),意外50万元(附加险),寿险50万元(附加险)

  保险期间:主险至被保险人100周岁,附加寿险至被保险人55周岁,意外险1年1保,最长可至65岁

  首年缴费:20873元(20年缴)

  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涵盖40种):在100周岁前,长保健康给予被保险人最多3次赔付,最高99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额外疾病保障(涵盖10种):70周岁前,享有6万元的额外疾病保障(若发生重大疾病理赔 ,本项利益即终止).

  ◆身故保障: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且在55岁前因疾病身故,则享有83万元的身故保障,55岁后为33万元;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还享有53万元的身故保障。

  ◆额外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除身故保障外,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享有83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还享有53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

  ◆豁免保险费利益&现金分红2、梅梅(假设30岁)产品名称: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保障额度:10万元保险期间:终身(其中重大疾病保障至被保险人100周岁)年缴保费:4,423元(20年缴)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40种):梅梅在100周岁前,可享有最多3次赔付,最高33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额外疾病保障(10种):70周岁前,梅梅享有2万元的额外疾病保障(若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本项利益即终止).

  ◆身故保障: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享有11万元的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还享有1万元的身故保障。

  ◆额外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除身故保障外,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享有11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还享有1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

  ◆豁免保险费利益&现金分红

  2、梅梅(假设30岁)

  产品名称: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

  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

  保障额度:10万元

  保险期间:终身(其中重大疾病保障

  至被保险人100周岁)

  年缴保费:4,423元(20年缴)

  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40种):梅梅在100周岁前,可享有最多3次赔付,最高33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额外疾病保障(10种):70周岁前,梅梅享有2万元的额外疾病保障(若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本项利益即终止).

  ◆身故保障: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享有11万元的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还享有1万元的身故保障。

  ◆额外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除身故保障外,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享有11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还享有1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

  ◆豁免保险费利益&现金分红

  3、4岁宝宝,刘强作为投保人

  产品名称:中宏幸福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0万元

  附加高中/大学教育金(保额2万元)

  中宏附加惠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缴费期:15年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30周岁

  首年缴费:17990元

  保障责任:

  ◆现金利益给付:宝宝在以下年龄段时,将得到相应教育金

  15岁21000元

  16岁22000元

  17岁40000元

  18岁21000元

  19岁22000元

  20岁43000元

  21岁20000元

  24岁20000元

  27岁20000元

  ◆身故保障: 详见条款

  ◆豁免保险费利益&现金分红

  计划总结

  此计划的家庭总缴费43286元/年,相当于每月3607元。为刘强规划了3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为梅梅规划了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男宝宝的“幸福宝宝”涵盖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成家立业基金,附加豁免可以免除因万一投保人发生意外情况,而导致缴费中断情况的发生。另外,身故保障及额外意外身故保障更是可以全面涵盖夫妻两人的其他风险保障。

  “刘先生至今没有任何社保和商业保险,急需准备医疗基金、大病基金和养老基金。”

  需求分析

  刘先生家庭收入每年大概42万元(40万+2万=42万),年支出大概22万元(1.8万×12=21. 6万),每年会有20万元的结余。作为家庭收入的唯一来源,刘先生经营建材生意,又常年出差,因此首先考虑为刘先生配置高额意外保险,为整个家庭财务提供保障。刘先生至今没有任何社保和商业保险,急需准备医疗基金、大病基金和养老基金。目前刘先生妻子没有工作,孩子还小,为了将来的生活不受人身风险的影响,需提前为孩子准备教育金,并为妻子和孩子购买商业大病险及年金保险。

  保险计划如下

  保障利益说明

  ◆“长顺保”可以为经常出差的刘先生提供高达60万元的航空意外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额,40万元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额,20万元的其他意外伤害保额。

  ◆刘先生70岁时,还可以拿到所缴“长顺保”保费的110%,作为满期保险金。

  ◆刘先生和妻子均投保“金佑人生”,夫妻二人每人都有30万元的重大疾病基础保额。

  ◆“综合意外保障”及“附加安心住院费用B”可以为他们每人提供60万元身故保障,每年最高15000元意外医疗保障(100元以上部分80%的比例予以补偿),每天100元住院补贴(每年最高150天),最高15万元意外烧伤保障以及最高60万元残疾保障。

  ◆“宝宝安康 ”可以为刘先生的孩子在25岁之前,提供170700元的重大疾病保障,保险期满,给付39600元满期保险金。

  ◆“鸿发年年A(2013)”可以为刘先生提供多方面的财务保障,合同生效后,每年返还4949元少儿教育储备金,直至孩子18周岁。此外,每年还可领取4949元祝福金,直至孩子终身,当孩子60岁时,返还50万元祝寿金。

  点评

  刘强是个生意男,做的是私人企业,一旦发生风险,将直接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使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正因为此,刘强想到了保险,而定期寿险最适合刘强这一类人,可以给他的老婆孩子提供充足的保障。在中宏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计划方案中,提供了50万元的定期寿险额度,可能额度有点偏低。至于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方案,则欠缺了定期寿险这块。提供了颇有特色的“附加财富管家”,集教育金、养老金、财富传承于一身,一张保单,三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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