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有色陷“刘汉案”新进展 增值税50亿元流向何处
8年前的那个冬天,当刘汉用第一笔贷款进行发家后,他的野心就没有停止过,所以他找到了当时矿业巨头,五矿集团旗下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有色”)进行合作,但可能万万不会想到,这将是事后“麻烦缠身”的开始。
近日有报道称,五矿有色已经卷入“刘汉涉黑案”,该公司被指与汉龙集团、宏达集团六年合作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近50亿元。
对于上述指认,在五矿有色对其相关业务自查后,五矿集团表现出自己的强硬。“旗下五矿有色与上述两公司的业务往来仅限于商业范畴,不涉及其他问题。”日前,五矿集团方面在给本报记者的回应中如是称。
这场非黑即白的对决,让“刘汉涉黑案”之外的场面越发热闹。时至今日,五矿有色到底有没有牵涉到这场风暴中,仍有待于案情的披露。
虚开增值税发票
2月20日,湖北咸宁检察院通报,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原主席刘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21项罪名被检方提起公诉。
刘汉的落网,印证了此前有关这位“矿业大亨”的涉黑传言。而由刘汉及其汉龙系矿业帝国涉足的各种商业往来,无论是黑是白,都在接受时间的考验。
五矿集团方面提供给《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数据显示,2013年,五矿集团的铜、铅锌资源量分别为1274.9万吨和2475.8万吨,钨、锑和稀土等优势金属资源量分别达到206.7万吨、23.1万吨和17.8万吨。目前经过整合,这些品种几乎全部归在五矿有色旗下。
根据公安向检方移交的起诉意见书内容,自2006年底开始,汉龙集团便要求与五矿有色合作。其后,在2007年4月,五矿有色又与汉龙集团、宏达集团签订协议,由宏达集团与五矿有色完成每月5000吨锌锭贸易。
2008年4月,协议到期后,三方愿意继续合作。但此时的合作,更是三方的“资金空转”——虚开增值税发票。彼时,正值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大举进行海外投资的刘汉,开始面临资金压力。而通过此后长达近6年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让汉龙集团的账面一度很漂亮。
具体做法是,汉龙集团以购买锌锭为由,分别多次将资金转往宏达集团,双方签订虚假贸易合同。宏达集团给汉龙集团虚开增值税发票,在扣除印花税等费用后将资金转往五矿有色。五矿有色则根据宏达集团转款的金额与之签订虚假的贸易合同,汉龙集团给五矿有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方成环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持续时间长达近6年。
审计结果显示,从2008年7月10日至2013年6月25日,汉龙集团、宏达集团和五矿有色账面流转的锌锭均为75.27万吨,三方共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2万份,价税合计近332亿元,税额逾48亿元,三方均虚开近16亿元税额的发票。其中,汉龙集团包括旗下多家公司,向五矿有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1.1万余份;五矿有色向宏达集团包括旗下子公司,开出1000余份增值税发票;宏达集团向汉龙集团开出增值税发票9000余份。
这些虚假的贸易及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刘汉及汉龙集团用来向银行贷款融资。
“汉龙系”秘密待揭开
“汉龙系”帝国的秘密被层层剥开。
资料显示,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其中,宏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汉的堂兄刘沧龙。而刘沧龙所控制的宏达集团平台与刘汉所控制的汉龙集团平台一并被认为是所谓的“汉龙系”。
本报记者掌握的相关材料显示,2008年至今,在刘汉等人的授意下,财务总监刘镝指使他人安排汉龙集团及其相关联单位员工,以汉龙集团等多家单位为融资平台,采取假借贷款项目理由、制作虚假贸易合同、虚假财务报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8亿元、美元1.4亿元。
据悉,这些资金由集团统一调拨使用,主要用于前期融资贷款的本息偿还,其余部分用于汉龙集团及关联公司运作和刘汉个人支出。
对于相关报道的内容,五矿集团方面明确,从目前检查情况看,自2007年4月到2013年6月,五矿有色与四川汉龙、宏达两家企业开展了锌锭贸易业务,但“该项业务符合公司对合同和业务流程的管理要求,属于正常贸易业务”。
巧合的是,2月27日,宏达股份方面也自证清白,其在公告中表示,针对投资者来电询问目前是否受到“刘汉等公诉案”的影响,“经查实,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涉及“刘汉等公诉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相比于五矿集团和宏达股份的自查说明,外界更认为,检方的起诉书更具说服力。“警方提供的是调查素材,检方才是公诉书,警方要把材料移交检察院,然后由检察院根据法律情况提起公诉。”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办理,相信内幕将一一揭开。(本报记者简贤对此文亦有贡献)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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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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