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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与房东发生纠纷 未签租约付200万租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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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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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发租金纠纷的四层楼“厂房”

  ▲引发租金纠纷的四层楼“厂房”

  台商吴西池近日给导报打来求助电话,称他在厦门蔡塘经营10年,现今工厂租约到期,要搬到湖里的新厂去,却遭房东阻拦,要求他付清“拖欠”的200万元租金后,才能搬走。但吴西池表示,他一直都按照合约缴交租金,并不曾拖欠租金,他实在不知房东说的200万元租金从何算起?

  据了解,对这起台商与本地房东间的房租纠纷,厦门市信访局、湖里区政府以及江头街道办已经介入处理。

  事件:租约到期,搬迁工厂却受阻

  吴西池现年72岁,其生产紧密弹簧的工厂——屹泽公司,于2004年搬至蔡塘,向房东王先生租赁了蔡塘工业区鹭城厂房,面积为15200平方米。10年间,吴西池公司依照租赁合同向王先生支付房租1629万元。由于面临拆迁,而租赁合同也将于2014年3月30日到期,公司计划将蔡塘的工厂搬到湖里火炬北路新租赁的新厂房。但其公司在搬迁中,却遭到阻拦,不让搬任何设备。

  据屹泽公司管理部的易先生介绍,3月20日下午,房东王先生方面派人开着面包车,堵在工厂大门口,此外与王先生随行的六七名青年,在厂区内闲晃,更有甚者拉下工厂电闸,导致工厂停电一个多小时。对此,江头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确认,20日下午,王先生确有到工厂交涉,好在纠纷无恶化倾向,他们将积极协调双方争议。

  争议:还有四层楼的“厂房”租金没付?

  根据吴西池提供的资料显示,屹泽公司与王先生的租赁合同,时间从2004年4月1日到2014年3月30日。据双方协议,租约到期,屹泽公司将不再续约租用厂房。

  不过,在屹泽公司准备搬迁时,房东王先生却要求屹泽公司,还须支付另一栋不在租赁合同上的“厂房”的租金,共计200万元。

  在现场,导报记者看到了房东王先生说的“厂房”,共有四层楼,没有水电设施,没有装修。除了一楼堆放些杂物外,其他楼层尽是灰尘,空空如也。

  台商:未签租约,在一楼堆废料愿酌情补偿

  吴西池介绍,这一栋“厂房”,是他的工厂设在蔡塘后第二年建成的,他原本计划向房东租来作为员工宿舍。

  但一直没有通水通电且顶楼漏水,也没有任何建设部门的验收材料,他认为不具备入住条件,因此他从未就这个“厂房”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

  不过,吴西池承认,公司部分工人曾因这栋毛坯房就在工厂后门,图便利,把一些废料放在一楼的部分地方。吴西池表示,就此屹泽公司愿意酌情给王先生20万元的补偿,作为废料暂放一楼的场地费用。

  房东:等同实际使用整栋楼要付租金

  对房租争议,房东王先生也做了说明。他说,当初以低价商谈这栋楼出租事宜时,台商提出装修要求,他无法接受,双方在这栋楼的租赁问题上就一直“谈不拢”,“要装修,肯定要提高租金,他们又不肯”。

  王先生认为,台商一直在这栋楼的一楼堆放杂物,有实际使用这栋楼的事实,由此,他坚持台商必须支付整栋四层楼9年的租金。

  对此,吴西池说,多年来,王先生在明知公司有堆放废料的情况下,却从未制止或提及必须支付房租才能暂放废料。吴西池称,若王先生有针对毛坯房明确提出房租或不准堆放杂物的要求,他会定规范管理,要求员工不能堆放任何物品。

  律师:租金纠纷不影响工厂搬迁

  针对双方的争议,台湾广和两岸法律事务所驻厦代表处蔡文彬律师指出,目前双方针对房租的争议,并不影响企业搬迁厂房事宜,企业主处置自己财产及搬迁自由绝对受法律保护。若房东认为台商拖欠房租,应提出具体证据,或向法院求助。只有法院,才有权做出限制相关经济侵权人搬迁或给予经济赔偿的决定。

  进展: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

  据悉,吴西池已向厦门市信访局、湖里区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帮忙解决此事,而相关部门也表示,近期将组织双方当面协调此事。

  房东王先生称,他会带人去工厂,也是无奈之举。他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派出一位可以拍板的人来协商。此外,王先生也表示,愿意在湖里区政府或江头街道办的协调下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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