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理财产品如何赚大收益
全民理财“骚动”时期,无论白领、学生,还是大爷大妈,都加入了浩浩荡荡的理财大军,各种高收益理财产品也不断涌现。原本只是到银行存款的市民,在理财经理的忽悠下,总是被高收益蒙住双眼,其实,“看起来很美”的理财产品,许多都经不住细细推敲。有言道“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背后的风险,仍需要投资者好好掂量。购买理财产品,当心坠入“蜜糖陷阱”!
理财产品摇身变成保险产品,不仅年收益率瞬间蒸发,投资者还需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更可气的是,也许最后连本金也要不回来。
坐在家里上网,就能轻松赚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大挣一笔吗?其实,天上掉下的“馅饼”,往往是一个“陷阱”。
因银行工作人员趋利避害、宣传误导,投资者错把保险产品当银行理财产品,盲目追求高收益的“贪婪之心”,最终导致自己财产深陷危机,这样的悲剧事件比比皆是。
案例一 年长者更容易被忽悠
家住湖北的肖先生称在2012年10月份的时候,其父亲到汉西路上的一家银行办理转存业务,因为觉得定存的收益太低,就问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有没有收益高点的理财产品。“他就推荐了两款产品,一款是5年期交的产品,每年交费3万元,5年之后可连本带利取出,收益比银行定存明显要高;另一款是5万元趸交产品,2年后可取出来。”
肖先生回忆称,其父当时问了李姓工作人员是不是银行的人、卖的是不是银行的产品,当对方给出肯定的答复后,其父才同意购买。“但是在购买过程中,银行人员要我父亲出示家里其他人的身份证,他们解释说那样收益更高一些。”肖先生告诉记者,老父亲告诉他们这件事情后,出于怀疑,他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咨询,“这才知道,我父亲买的理财产品居然是保险产品!”肖先生非常气愤地表示。
解析 有着稳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一眨眼变成了收益不固定且需长期交纳保费的保险产品,这种“偷梁换柱”的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为什么存单变保单现象频频出现?很多市民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根本不知道哪一种适合自己,只是盲目地追求高收益,但是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通常也是与高风险捆绑在一起的。一味地盯着高收益带来的高额回报,从而出现了肖先生父亲这样错把保险产品当理财产品的现象。
据了解,目前我国银行所有分支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必须向总行和当地的银监局报备,且购买协议上都附有银行的公章。为什么仍有如此多人被骗?刘俊表示,由于投资者理财知识薄弱,对金融工具不熟悉,加上追求高收益的心态,在翻阅产品协议书时,往往过于关注投资收益,而忽视了银行公章。尤其是老年群体,他们对保险、理财了解得比较少,很容易被忽悠,而且老年人由于身体原因,很难逐一阅读合约中的条款,所以,老年群体便成为一些理财经理和保险推销员猎取的对象。
案例二 小心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
市民叶女士曾遭遇过所谓“做理财送保险”的骗局。
叶女士2009年时本想去某银行将10万元存成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当时,银行一位温姓理财经理向她推荐,说有款收益远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存利息的理财产品可以购买,当时一年期定存利率为2.5%。
据叶女士所说,温经理告诉她,这款理财产品每份一万元,连存3年就可以支取,取出时可以获得5000元的利息。叶女士完全相信了理财经理的推荐,在签字时,也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就花2万元购买了2份此款产品,另外的8万元存成了一年期定存。完成购买手续后,理财经理送给叶女士50元购物卡,并表示购买此款产品的投资者,还将被赠送2份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3年交完6万元后,叶女士等到理财产品持有期满,便去银行支取。到了银行后傻了眼,柜员查询后告知,其账户上根本没有理财产品,只有2份保险公司的保险。
叶女士非常纳闷,自己买的理财产品哪里去了?
前往保险公司咨询后,对方表示,3年6万元的投入,是购买了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且持有期间为10年。要想在2013年取出,就是退保,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回5. 6万元左右。
回家后,叶女士的先生告诉她,自己曾经接到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当时他并不知道叶女士购买过保险,就告知该工作人员,自己未曾购买过保险产品。该工作人员并未继续询问,即挂断了电话。此后,叶女士及其家人再也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任何回访电话。解析 投资者被保险,除了自己理财知识薄弱,对金融工具不熟悉,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心态之外,另一个责任当然要归咎于监管层监管不力和银行理财经理的违规行为。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银行过于追求业务导向,银行理财经理为完成任务,在介绍产品的时候往往没有实事求是,存在误导客户的行为。
或许大家都会问,这样的保险合同具有效力吗?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负责人杨忠表示,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最基本的要求是回访到本人。如果非本人接听,可以请求接电话者将电话转给投保人。而且,回访电话中必须问清保监会要求的几个基本问题。如果消费者觉得保单有问题,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在案例二中,叶女士不但被银行温姓理财经理误导,而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偏偏又没有对叶女士这样的“问题客户”进行及时复访。这样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还当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案例三 切勿贪婪高收益
2013年10月初,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居民王某上网时,偶然发现在一个名为“上海时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财网站,有个600元起投,30%的高额回报的产品,这让王某心动了。从600元、1800元到几万元,几次试投,都按时按点得到了返本和分红,可就在王某一次性加大投资额度时,事情却急转直下。
10月28日,王某打开电脑,关注投资情况时,网站怎么也打不开,网站管理员QQ也处于离线状态,累计汇入的19万元不见了踪影。王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立即向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报了案。
办案民警通过QQ与诈骗分子接触,由此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继而,辗转湖南、福建、广西等地通过连续多日的布控侦查,最终将犯罪团伙抓获。
办案民警表示,该诈骗团伙利用网络,精心设下圈套,先在网上购买了投资理财网页,加入百度推广,设置一个虚假的理财网站,诱骗受害人。受害人试投资时,他们起先给予丰厚的资金返还,待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迅速撤掉原先的网页,重新启用另一套网页,继续实施诈骗,而受害人汇来的钱款则被立即转移。此外,犯罪嫌疑人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他人身份证件,在全国各地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利用多个账户、不同银行不同地点的多个营业网点,以虚假身份,将骗来的赃款实现跨行转移。
解析 网络投资理财,不仅购买方便,而且收益颇高,当然受到网民的青睐,而网络骗子也就是瞄准了投资者的这点“贪婪之心”,才制造了一系列高收益、无风险的幌子,引投资者上钩的。所以,投资者千万不要轻信没有资质或虚假的理财网站,更不可轻易向他们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这种不知道投资标的,更不确定自己的钱会被用来做什么的,最好不要贸然投资,在金融规律里,不存在高收益、零风险的理财产品。
安全警示
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一味地追求高收益。应该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谨慎选择相应的高收益产品。应该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给自己设置一个底限:投资不能光看收益,必须有所为,也有所不为。在银行人员吹嘘理财产品时,切勿有“贪婪之心”,要经得住诱惑。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条款,关注签约主体,了解投资标的,最好选择正规有实力的金融机构。
全民理财“骚动”时期,无论白领、学生,还是大爷大妈,都加入了浩浩荡荡的理财大军,各种高收益理财产品也不断涌现。原本只是到银行存款的市民,在理财经理的忽悠下,总是被高收益蒙住双眼,其实,“看起来很美”的理财产品,许多都经不住细细推敲。有言道“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背后的风险,仍需要投资者好好掂量。购买理财产品,当心坠入“蜜糖陷阱”!
理财产品摇身变成保险产品,不仅年收益率瞬间蒸发,投资者还需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更可气的是,也许最后连本金也要不回来。
坐在家里上网,就能轻松赚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大挣一笔吗?其实,天上掉下的“馅饼”,往往是一个“陷阱”。
因银行工作人员趋利避害、宣传误导,投资者错把保险产品当银行理财产品,盲目追求高收益的“贪婪之心”,最终导致自己财产深陷危机,这样的悲剧事件比比皆是。
案例一 年长者更容易被忽悠
家住湖北的肖先生称在2012年10月份的时候,其父亲到汉西路上的一家银行办理转存业务,因为觉得定存的收益太低,就问一位李姓工作人员有没有收益高点的理财产品。“他就推荐了两款产品,一款是5年期交的产品,每年交费3万元,5年之后可连本带利取出,收益比银行定存明显要高;另一款是5万元趸交产品,2年后可取出来。”
肖先生回忆称,其父当时问了李姓工作人员是不是银行的人、卖的是不是银行的产品,当对方给出肯定的答复后,其父才同意购买。“但是在购买过程中,银行人员要我父亲出示家里其他人的身份证,他们解释说那样收益更高一些。”肖先生告诉记者,老父亲告诉他们这件事情后,出于怀疑,他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咨询,“这才知道,我父亲买的理财产品居然是保险产品!”肖先生非常气愤地表示。
解析 有着稳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一眨眼变成了收益不固定且需长期交纳保费的保险产品,这种“偷梁换柱”的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为什么存单变保单现象频频出现?很多市民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根本不知道哪一种适合自己,只是盲目地追求高收益,但是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通常也是与高风险捆绑在一起的。一味地盯着高收益带来的高额回报,从而出现了肖先生父亲这样错把保险产品当理财产品的现象。
据了解,目前我国银行所有分支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必须向总行和当地的银监局报备,且购买协议上都附有银行的公章。为什么仍有如此多人被骗?平安银行(行情,问诊)理财经理刘俊表示,由于投资者理财知识薄弱,对金融工具不熟悉,加上追求高收益的心态,在翻阅产品协议书时,往往过于关注投资收益,而忽视了银行公章。尤其是老年群体,他们对保险、理财了解得比较少,很容易被忽悠,而且老年人由于身体原因,很难逐一阅读合约中的条款,所以,老年群体便成为一些理财经理和保险推销员猎取的对象。
案例二 小心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
市民叶女士曾遭遇过所谓“做理财送保险”的骗局。
叶女士2009年时本想去某银行将10万元存成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当时,银行一位温姓理财经理向她推荐,说有款收益远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存利息的理财产品可以购买,当时一年期定存利率为2.5%。
据叶女士所说,温经理告诉她,这款理财产品每份一万元,连存3年就可以支取,取出时可以获得5000元的利息。叶女士完全相信了理财经理的推荐,在签字时,也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就花2万元购买了2份此款产品,另外的8万元存成了一年期定存。完成购买手续后,理财经理送给叶女士50元购物卡,并表示购买此款产品的投资者,还将被赠送2份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3年交完6万元后,叶女士等到理财产品持有期满,便去银行支取。到了银行后傻了眼,柜员查询后告知,其账户上根本没有理财产品,只有2份保险公司的保险。
叶女士非常纳闷,自己买的理财产品哪里去了?
前往保险公司咨询后,对方表示,3年6万元的投入,是购买了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且持有期间为10年。要想在2013年取出,就是退保,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回5. 6万元左右。
回家后,叶女士的先生告诉她,自己曾经接到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当时他并不知道叶女士购买过保险,就告知该工作人员,自己未曾购买过保险产品。该工作人员并未继续询问,即挂断了电话。此后,叶女士及其家人再也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任何回访电话。解析 投资者被保险,除了自己理财知识薄弱,对金融工具不熟悉,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心态之外,另一个责任当然要归咎于监管层监管不力和银行理财经理的违规行为。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银行过于追求业务导向,银行理财经理为完成任务,在介绍产品的时候往往没有实事求是,存在误导客户的行为。
或许大家都会问,这样的保险合同具有效力吗?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负责人杨忠表示,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最基本的要求是回访到本人。如果非本人接听,可以请求接电话者将电话转给投保人。而且,回访电话中必须问清保监会要求的几个基本问题。如果消费者觉得保单有问题,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在案例二中,叶女士不但被银行温姓理财经理误导,而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偏偏又没有对叶女士这样的“问题客户”进行及时复访。这样的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还当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案例三 切勿贪婪高收益
2013年10月初,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居民王某上网时,偶然发现在一个名为“上海时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财网站,有个600元起投,30%的高额回报的产品,这让王某心动了。从600元、1800元到几万元,几次试投,都按时按点得到了返本和分红,可就在王某一次性加大投资额度时,事情却急转直下。
10月28日,王某打开电脑,关注投资情况时,网站怎么也打不开,网站管理员QQ也处于离线状态,累计汇入的19万元不见了踪影。王某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立即向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报了案。
办案民警通过QQ与诈骗分子接触,由此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继而,辗转湖南、福建、广西等地通过连续多日的布控侦查,最终将犯罪团伙抓获。
办案民警表示,该诈骗团伙利用网络,精心设下圈套,先在网上购买了投资理财网页,加入百度推广,设置一个虚假的理财网站,诱骗受害人。受害人试投资时,他们起先给予丰厚的资金返还,待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迅速撤掉原先的网页,重新启用另一套网页,继续实施诈骗,而受害人汇来的钱款则被立即转移。此外,犯罪嫌疑人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他人身份证件,在全国各地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利用多个账户、不同银行不同地点的多个营业网点,以虚假身份,将骗来的赃款实现跨行转移。
解析 网络投资理财,不仅购买方便,而且收益颇高,当然受到网民的青睐,而网络骗子也就是瞄准了投资者的这点“贪婪之心”,才制造了一系列高收益、无风险的幌子,引投资者上钩的。所以,投资者千万不要轻信没有资质或虚假的理财网站,更不可轻易向他们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这种不知道投资标的,更不确定自己的钱会被用来做什么的,最好不要贸然投资,在金融规律里,不存在高收益、零风险的理财产品。
安全警示
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一味地追求高收益。应该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谨慎选择相应的高收益产品。应该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给自己设置一个底限:投资不能光看收益,必须有所为,也有所不为。在银行人员吹嘘理财产品时,切勿有“贪婪之心”,要经得住诱惑。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条款,关注签约主体,了解投资标的,最好选择正规有实力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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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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