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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卖家还贷 买房人钱房两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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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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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中虽然有资金监管、网签流程,但有些买卖双方依然由于各种原因直接钱款交易,一不小心就摊上了事。

  置业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看似简单,往往隐藏着多重风险,直接钱款交易风险颇大,尽量避免。

  “垫资赎楼”,钱房两空

  王先生通过中介在清河新寓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卖家还欠银行10万元贷款,解押后才能过户。卖家要求王先生先行垫付10万元帮他赎出房子,钱就算首付款了。王先生考虑到金额不大,若引入担保公司则费用较高,于是直接用现金帮房主垫资赎房。

  不料,支付完10万元的首付款后,王先生发现该房产已经被查封,无法继续交易。与法院核实后发现,卖家多处欠款,债权人众多。而此时,卖家早已离开南京且下落不明。过户不成,10万元“赎楼”款也无法追回,王先生后悔不已。

  案例分析:在购买二手房时,不少购房者都会遭遇房屋解押问题,一些房主会提出用购房者的首付款去解押,然后再过户。

  “这种赎楼现象比较普遍,南京二手房市场上约有50%的交易会涉及赎楼,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卖家在无力自行解押的情况下,需要买家提前支付。但这样操作的风险很大。”南京链家置业专家介绍说。

  垫资赎楼的风险一般有两种。该置业专家分析说,一种是卖家有其他欠款未还,房产证被赎回后,其他债权人追索起诉到法院并要求法院查封冻结该房屋。另一种是买家为卖家赎回房子之后,卖家“一房二卖”将房子又出售给其他人,导致买家遭受损失。“案例中的王先生面临钱房两空的风险。”

  拿到钥匙,也不保险

  孙女士购买的是一套总价228万元的二手房,并支付了158万元的首付款,房主答应用50万还清银行贷款,解押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为表示诚意,房主还提前给了孙女士房屋钥匙。房主一再表示,会用首付款偿还银行贷款,并在等待4个月之后,双方顺利办理了网签手续。原以为网签后无后顾之忧了,没想到房主以各种理由延迟过户时间。几个月后,孙女士到房管部门查询时发现,该房已经被查封,并联系不上房主了。

  经了解,房主在与孙女士办理网签后,就将房屋做了抵押,并授权对方代为处置房屋。孙女士到法院申请立案时才得知,房主的另一债权人在发现此人失踪后,已将其起诉到法院以保证“优先追偿权”,法院受理后即将该房屋查封。房子一旦被拍卖,所得钱款也得优先偿还抵押借款和银行钱款。

  案例分析:虽然孙女士拥有该房屋的钥匙,并实际装修入住了,但并不表示该房屋的产权就是孙女士的。“网签不等于过户,其作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已经签约的房产被二次出售,也就是俗称的‘一房二卖’。”南京链家置业专家表示,签约后、过户前的一段时间内,若原房主将房产抵押给他人是无法控制的,必须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替卖方还贷要谨慎

  买家垫付资金替卖家“赎楼”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卖家名下还有其他欠款,房产证赎回后,房屋可能面临被查封;如果卖方临时变卦,坐地起价、故意拖延不配合交易、将房屋出售并过户到他人名下等,都将使买家陷入被动局面。业内人士指出,有房贷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尽量避免私下交易,可引入中介、担保或公证机构降低风险。在合同中要明确,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担保机构需承担连带责任;协议中还应明确约定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无法交易,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买方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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