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托闺蜜男友理财损失近万元私房钱
记者 王浩
本报讯
“我通过闺蜜认识了一位自称善于理财投资的男子,经过几番交流我觉得他很靠谱,便将私房钱7万多元交给他代为打理。可这笔钱经过半年多的时间竟减少了近1万元。”10月26日上午,海口市民钟女士称,她委托陈先生理财投资遭遇损失,要求拿回本金遭到拒绝。
钟女士介绍,她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闺蜜阿美的男朋友陈先生。陈先生称自己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可以帮忙推荐股票。“我对投资理财比较感兴趣,陈先生说他给不少朋友推荐的股票都大涨,赚了不少钱。”钟女士说,今年3月份,她购买了陈先生推荐的两只股票,不到半个月,其中一只股票的股价就翻了一番。“4月底,我将73000元私房钱转账给陈先生,委托他代为理财投资。当时,他承诺说今年的收益率可以维持在10%左右,但要从中抽取3成的佣金,我同意了。”钟女士称,6月份起,陈先生每月下旬都会定期向她汇报投资情况,资产一直处于增值状态。“9月份时,陈先生的电话经常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国庆节后他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向我汇报理财投资情况。”
钟女士从阿美处得知,她8月份已经和陈先生分手了,且对方已从原来那家证券公司辞职了。“后来,我在南沙路一小区门口找到了他,他承认三只股票被套牢了。”钟女士要求陈先生返还本金,但对方却称需要一段时间解套,一时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我怕他跑路,要求他拿出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但被拒绝了。”
27日中午,陈先生表示,确实收到钟女士的73000元代为理财增值,但入手的三只股票价格目前在低位徘徊,如果轻易抛售损失巨大,所以还在持有观望。“钟女士给我的钱都买股票了,股市有一定风险,现在损失9000多元只是暂时的,市场回暖还需要等一段时间。”对于钟女士让他拿出等值财产作为抵押的要求,陈先生表示无法接受。
“陈先生提出和我签订一份委托协议,注明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并进行公证,我同意了。”钟女士告诉记者,她愿意在委托协议中宽限陈先生一定时间,但底线是拿回全部本金,否则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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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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