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以及产品不成立风险。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告日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17年6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2017-008)。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于2017年6月14日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嵊州越州支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产品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产品类型:收益型。银行理财资金本金,并按本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4、风险:本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以及产品不成立风险。
10、产品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上述理财产品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嵊州越州支行无关联关系。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截至2017年6月14日,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外,公司没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做到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董事会批准的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内,投资决策及协议签署流程符合相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通过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