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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mba中孚信息一年净利俩数据差得远 实控人行贿济南原官员人体艺术照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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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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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7年5月26日,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孚信息”,股票代码300659)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中孚信息本次发行数量为2,040万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中孚信息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6,2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566.90万元,分别用于“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研发中心建设”、“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4月18日,中孚信息首发申请获通过。2017年5月17日,启动申购,发行价格为12.85元/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20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1,83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33328473%,38,179股遭弃购。股价走势来看,中孚信息5月26日上市后连续9个交易日涨停,截至6月9日收盘,中孚信息报39.67元/股。 

  在中孚信息上市期间,发审委对一桩与公司实控人有关的行贿受贿案件进行了两次问询。据生活日报报道,朱永强在担任济南市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务局局长、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济南多家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股份、手表等财物合计982331.8元,为他人谋取在高新区管委会征地、申请扶持资金等方面的利益。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朱永强任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期间。 

  2007年,在为某公司谋取股份制改造、新三板上市等方面的利益期间,朱永强提出以其情人刘某的名义持有该公司股份,并由他进行实际操作。2007年11月8日,朱永强以刘某的名义从该公司董事长魏某处以20万元现金购得30万股股权(该公司同期每股净资产值1.16元/股),朱永强通过该行为非法获得股份127586股,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148000元。截至2014年12月,朱永强上述受贿所得股份通过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次,形成孽息451984股,另外应得现金分红124522.77元。2013年11月、2014年1月,刘某分别两次获得分红7.47万元、21万元。 

  2013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612.75万元、12,599.60万元、20,758.11万元和21,590.3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68.25万元、460.81万元、4,902.83万元、4,835.4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2015年招股书显示,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114.81万元,而非2017年最新招股书所示2014年的净利润为460.81万元。同一年的两版净利润数据相差较大。 

  2017年1季度,公司的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5.06%,使得公司营业利润减亏27.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亏39.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亏47.62%。 

  2013年至2016年,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761.90万元、2,651.29万元、3,596.39万元、5,334.76万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28.28%、22.46%、18.41%和29.14%,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36%、21.04%、17.33%和24.71%。 

  中孚信息存货分别为1,439.54万元、940.08万元、1,515.34万元和1,235.05万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10.82%、7.97%、7.76%和6.75%。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5、3.49、5.59、4.15。 

  2013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8.10%、66.03%、65.55%和72.50%,其中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毛利率稳定在80%以上,商用密码产品以及系统集成服务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 

  中孚信息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组成,财务费用占比很低。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8,800.29 万元、10,000.97 万元和11,340.5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85%、48.18%和52.53%。 

  报告期内,中孚信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率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014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515.97万元、2,910.79万元、1,757.35万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以及其他政府补助项目,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存在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合计1,605.09万元、1,977.26万元、2,022.38万元,政府补助合计358.84万元、1,659.51万元、440.14万元。两项合计1,963.93万元、3,636.77万元、2,462.52万元,两项对净利润影响比例合计370.30%、64.11%、43.98%。 

  此外,2013年3月,中孚信息以未分配利润1,840.80 万元和资本公积204 万元转增股本、现金分红460.20万元;2013年11月,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 元(含税),共计派发979.20万元;2014年1月,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1,224 万元;2015年3月,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共计分配765万元;2016年2月,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元(含税),共计分配3,825万元;2017年2月,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2,448万元。 

  2013年至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7.24万元、-1,511.34万元、-1,077.96万元、-4,203.44万元。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0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35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67.79万元。 

  2013年至2016年,公司负债合计7,911.40万元、7,397.86万元、10,489.83万元、8,281.40万元。其中,应付账款2,858.31万元、1,804.44万元、4,081.55万元、2,559.96万元;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000.00万元、800万元、800万元和600万元。 

  据股市动态分析报道,公司的营业收入从2016年开始遭遇到增长瓶颈,归母净利润则陷入了下滑的境地。2014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仅从营业收入的角度来看,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如绿盟科技、北信源、蓝盾股份、飞天诚信以及鼎普科技等2014年都实现了营业收入的正增长,蓝盾股份的同比增长率甚至高达32.76%,而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则为-28.46%。 

  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项目拟投资额为7965.00万元,占募资总额的比重约为26.97%,是公司第二大募投项目。由2015年的7111.37万元降至2016年的3880万元,接近腰斩。 

  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信息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创业板上市 

  中孚信息是专注于信息安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信息安全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商用密码产品、信息安全服务。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服务对象主要为党政机关、军工企业、中央企业、科研院所等,商用密码产品服务领域主要为金融、税务、工商等。信息安全服务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研发了主要面向党政机关、军工企业、中央企业、科研院所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部分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在国内率先推出具有深度数据恢复技术的安全保密检查工具,并在全国20多个省份的保密系统进行推广、配备,2015 年该工具列入首批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装备目录;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列入首批国家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产品检测合格单位目录,在全国范围内共入围20多个省份的采购目录;公司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接入口保密检测器通过国家保密局权威认证测试,公司成为全国主要产品提供商之一。 

  公司的商用密码产品在税务、工商领域的应用走在行业前列,公司 2007 年开始涉足商用密码行业,在产品规划和市场推广上采取差异化战略,重点挖掘和突破一些行业的新兴互联网应用,以传统的密码产品为基础,结合行业的互联网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附加值。在税务领域,公司开发的网络发票客户端安全产品已经在河北、广东推广应用;在工商领域,公司研发了电子营业执照客户端安全产品,成功入围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项目,成为三家中标单位之一。2015 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客户端安全产品,顺利中标河南、上海、福建、广州、厦门、山东等省市工商局采购项目,公司电子营业执照客户端安全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2017年1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年同期增长5.30%,综合毛利率为75.05%,较2016年同期增加11.96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自查自评保密管理系统等软件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增加所致,2016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72.50%,2017年1季度与之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7年1季度,公司的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5.06%,主要系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所致。以上因素使得公司营业利润减亏27.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亏39.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亏47.62%。 

  

  2017年1季度业绩 

  中孚信息表示,2017年1季度,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分布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投资者不能简单以公司2017年1季度的财务数据来推算公司2017年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预计,2017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9,000.00万元至 9,7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4%-14.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760.00万元至9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33%-106.44%。 

  魏东晓持有中孚信息24,575,430股股份,持股比例40.16%,是中孚信息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魏东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本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职于山东省机械厅机床通用协会,曾任济南中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济南芙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自 2002年公司成立即在公司任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中孚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中孚、中孚安全、深圳中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孚信息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2,04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66.90万元,分别用于“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研发中心建设”、“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 

  发审委问询实控人持股企业执照被吊销原因 

  2017年4月10日,证监会公布了中孚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孚普益为有限合伙企业且其普通合伙人全部为发行人的员工。2013年12月,合伙人魏东晓将所持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张平等41名发行人员工,每一元合伙份额的价格为1.53846元,对应发行人股份价格为2元/股;王绍明、崔溶麟、郭雨涛、王男、张华磊和朱峰因从公司离职,分别将其所持中孚普益合伙份额转让给陈志江。 

  请发行人说明2013年12月合伙份额转让的定价依据,相关合伙人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各个合伙人的合伙份额是否存在代持股份、信托持股的情况,合伙人能否自由转让合伙份额,合伙份额所代表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上述合伙人离职原因,合伙人离职对发行人股权结构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说明济南中孚实业有限公司、济南芙苓科技有限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及未按规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魏东晓是否对此负有个人责任,报告期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此进行核查,并就上述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为基础补充披露最近两年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及原因;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董事、中孚普益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志江毕业后至今在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工作。 

  请发行人说明山东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否为国有事业单位,其是否知晓并同意陈志江在发行人处任职,与陈志江的前述职务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所述,因公司财务人员疏忽,2012年礼品支出2.76万元和2013年礼品支出2.58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少缴5,519.40元、2013年度个人所得税少缴5,162元。2014年7月,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公司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按要求补扣补缴了上述个人所得税,并缴纳了5,340.70元罚款。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未扣缴部分礼品支出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得出上述结论的依据。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营业收入比2012年增加8,129.92万元,增幅85.73%;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3年下降28.46%......2013年,公司保密防护产品销售态势良好,实现营业收入7,957.13万元,较2012年增加3,565.35万元……2014年,由于系统集成收入下降,且电子营业执照客户端安全产品等商用密码产品未在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请发行人详细说明2013年的保密防护产品销售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依据。(2)请发行人详细说明2014年电子营业执照客户端安全产品等商用密码产品未在报告期内实现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依据。(3)请发行人详细说明山东省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的情况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4)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7年4月18日,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32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中孚信息提出如下问询: 

  发行人报告期2014-2016年度经销收入分别为4,207.49万元、5,821.37万元和8,163.91万元,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最终客户主要为党政机关、军工企业、中央企业、科研院所等。请发行人代表:(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与经销商签订协议时,通常约定最终客户及经销金额逐年提高的原因;(2)以报告期各年度最大笔经销收入为例,说明经销商是直接转卖还是经过集成后出售,补充说明经销商获取最终客户订单的方式。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是否通过经销商变相向最终客户的相关人员支付佣金费用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盗版工具软件的情形、是否存在侵犯相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软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是否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用的重要软件。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实控人行贿济南原官员 

  据生活日报2015年报道,2007年9月至2014年2月,朱永强在担任济南市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务局局长、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济南多家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股份、手表等财物合计982331.8元,为他人谋取在高新区管委会征地、申请扶持资金等方面的利益。 

  有十余份证人证言,证实朱永强曾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受贿数额自1万元至20万元不等。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发生在朱永强任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期间。2007年,在为某公司谋取股份制改造、新三板上市等方面的利益期间,朱永强提出以其情人刘某的名义持有该公司股份,并由他进行实际操作。2007年11月8日,朱永强以刘某的名义从该公司董事长魏某处以20万元现金购得30万股股权(该公司同期每股净资产值1.16元/股),朱永强通过该行为非法获得股份127586股,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148000元。截至2014年12月,朱永强上述受贿所得股份通过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次,形成孽息451984股,另外应得现金分红124522.77元。2013年11月、2014年1月,刘某分别两次获得分红7.47万元、2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永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依法可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且其亲属代为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历城区法院判决朱永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赃款81.5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检察机关扣押、冻结的朱永强受贿所得欧米伽手表1块、受贿所得的127586股及该部分股份产生的孽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朱永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进行执行阶段。 

  发审委在对中孚信息的反馈意见中对上述事实作出问询: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刘新红持有发行人1,362,773股,持股比例为2.23%。经核查,刘新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为代持,实际所有人为朱永强。2014年12月30日,朱永强因犯罪被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刑入狱。朱永强所持有的发行人1,362,773股股份中有579,570股被冻结,并依法予以没收,待处置后上缴国库;剩余股份共计783,203股,尚未确定后续处理方案。刘新红已出具声明,未来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其所代持的发行人股份。除上述股份存在不确定性外,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法律瑕疵。 

  请发行人详细说明朱永强和刘新红的个人信息及朱永强的罪名和审判情况,其犯罪行为是否与发行人相关,其入股原因、股权形成过程、资金来源及合法性,刘新红与朱永强的关系,刘新红代持的原因,朱永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系;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入股原因,发行人每位自然人股东的背景信息,是否为公司员工,有无利益输送。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其他股东入股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存在代持股份、信托持股情况,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进行全面核查,并核查历次利润分配及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过程中相关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第十五条中“发行人的股权清晰”的要求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 

  在发审委会议上,发审委再次对上述事实作出了询问: 

  根据申请文件披露,朱某委托刘某以20万元购买30万股发行人股份,其中127,586股被认定为索贿所得。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历城刑初字第314号)认定朱某犯受贿罪。请保荐代表人:(1)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高管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分析法律后果并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2)说明2016年1月刘某将其代持有的部分股份清退给陈志江,而未按原股东向刘某转让股份的相对比例分别清退给魏东晓、陈志江、魏冬青三人的原因,魏东晓、陈志江、魏冬青三人相互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2014年净利俩数据差距大 

  2013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612.75万元、12,599.60万元、20,758.11万元和21,590.3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68.25万元、460.81万元、4,902.83万元、4,835.4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据2015年招股书显示,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114.81万元,而非2017年最新招股书所示2014年的净利润为460.81万元。同一年的两版净利润数据相差4倍。 

  

  2017年招股书利润表 

  

  

  2015年招股书利润表 

  公司表示,公司存在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2014年公司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受市场短期波动以及股份支付确认费用等原因影响。 

  应收账款上升余额较大 

  2013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38.04万元、2,879.14万元、4,049.22万元和5,963.87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761.90万元、2,651.29万元、3,596.39万元、5,334.76万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28.28%、22.46%、18.41%和29.14%,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36%、21.04%、17.33%和24.7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9、3.64、5.99、4.31。 

  

  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信息安全保密产品,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58.64%、62.59%和72.12%,报告期内信息安全保密产品的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7.71%,随着信息安全保密产品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该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增幅较快,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增加。 

  由于2016年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增加,同时回款速度较快的电子营业执照客户端安全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使得2016年应收账款的增幅较大,且超过营业收入的增幅。 

  中孚信息表示,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党政机关、军工企业、中央企业、科研院所、金融、工商、税务等单位或领域的各级用户,信用状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公司收款措施不力,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将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呆账、坏账风险。 

  2013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存货分别为1,439.54万元、940.08万元、1,515.34万元和1,235.05万元,分别占当期流动资产的10.82%、7.97%、7.76%和6.75%。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5、3.49、5.59、4.15。 

  毛利率水平高 期间费用占比高 

  2013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8.10%、66.03%、65.55%和72.50%,其中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毛利率稳定在80%以上,商用密码产品以及系统集成服务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 

  中孚信息表示,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变动。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65.55%,较2014年保持稳定。2016年,随着毛利率较高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收入占比增加,而商用密码产品及系统集成收入占比下降,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上升至72.50%。 

  报告期内,中孚信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毛利率对比情况 

  招股书提醒,2016年中孚信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高的信息安全保密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提高。随着市场竞争策略的变化以及产品结构的调整,公司存在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中孚信息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组成,财务费用占比很低。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8,800.29 万元、10,000.97 万元和11,340.5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85%、48.18%和52.53%。最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呈上涨趋势,主要来源于职工薪酬、研发费用的增长。 

  

  

  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分别为2,998.30万元、3,787.82 万元和4,315.4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80%、18.25%和19.99%。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3.80%、18.25%和19.9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5,802.37万元、6,231.98万元、7,055.66万元,主要包含职工薪酬、研发费用、办公费、物业管理及租赁费等。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和研发费用合计占同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均在60%以上。管理费用率分别为46.05%、30.02%、32.68%,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153.43万元、2,592.18万元和3,197.29万元,公司研发支出主要为职工薪酬,报告期内研发人员薪酬占比分别为77.11%、76.23%和80.13%。 

  招股书提醒,人力成本是公司日常运营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劳动成本将逐年上升,如果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公司未来利润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增值税返还、政府补助对业绩影响大 

  报告期内,中孚信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率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014年至2016年,中孚信息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515.97万元、2,910.79万元、1,757.35万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以及其他政府补助项目,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存在重大影响。 

  

  营业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合计1,605.09万元、1,977.26万元、2,022.38万元,政府补助合计358.84万元、1,659.51万元、440.14万元。两项合计1,963.93万元、3,636.77万元、2,462.52万元,两项对净利润影响比例合计370.30%、64.11%、43.98%。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均存在一定金额的政府补助收入,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6.19%、28.77%和7.74%。 

  公司提醒,政府补助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政府补助金额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营业外收入主要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高分红减少留存现金 募资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落空 

  2013 年3 月16 日,中孚信息召开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2 年12月31 日经山东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为依据,以公司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3,408 万股为基数进行转增股本和现金分红,其中,以未分配利润1,840.80 万元和资本公积204 万元转增股本、现金分红460.20 万元,原有股东持股数量同比例增加。公司已代扣代缴本次分红股东个人所得税460.20 万元。 

  2013 年11 月24 日,中孚信息召开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分配利润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13 年6月30 日经山东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截止到2013 年6 月30 日的总股本6,12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 元(含税),共计派发979.20 万元。公司已代扣代缴本次分红股东个人所得税195.8万元。 

  2014 年1 月23 日,中孚信息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经山东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6,12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1,224 万元。公司已代扣代缴本次分红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7.52 万元。 

  2015 年3 月18 日,中孚信息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6,12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 元(含税),共计分配765 万元,公司已代扣本次分红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2.20 万元。 

  2016 年2 月5 日,中孚信息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6,120 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5 元(含税),共计分配3,825 万元,公司已代扣代缴本次分红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11 万元。 

  2017 年2 月27 日,中孚信息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2016 年12 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6,12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 元(含税),共计分配2,448 万元,公司已代扣本次分红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5.04 万元。本次股利分配已于2017 年3 月7 日执行完毕。 

  公司拟投入募投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未来几年,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亟需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适量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此外,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内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较高的分红比例减少了公司的留存现金。 

  2013年至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7.24万元、-1,511.34万元、-1,077.96万元、-4,203.44万元。 

  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6.0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0.35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67.79万元。 

  

  现金流量情况 

  2013年至2016年,公司负债合计7,911.40万元、7,397.86万元、10,489.83万元、8,281.40万元。其中,应付账款2,858.31万元、1,804.44万元、4,081.55万元、2,559.96万元;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000.00万元、800万元、800万元和600万元。 

  

  负债构成结构 

  被指业绩落后于同行 市场需求萎缩仍要扩产 

  据股市动态分析报道,公司的营业收入从2016年开始遭遇到增长瓶颈,归母净利润则陷入了下滑的境地。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均远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这两大费用的大幅增长,是否导致了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 

  另外,对于2014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招股书中表示,主要是受短期市场波动以及股份支付确认费用等原因影响。但事实上,仅从营业收入的角度来看,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如绿盟科技、北信源、蓝盾股份、飞天诚信以及鼎普科技等2014年都实现了营业收入的正增长,蓝盾股份的同比增长率甚至高达32.76%,而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幅则为-28.46%。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如此之大,是公司产品竞争力不够还是存在其他原因? 

  公司本次IPO,募集资金拟用于五大项目,其中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项目拟投资额为7965.00万元,占募资总额的比重约为26.97%,是公司第二大募投项目。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巩固和提升公司商用密码产品在金融、工商、税务领域的竞争优势,满足上述领域对商用密码产品的需求。” 

  进入2016年以后,公司商用密码产品的销售收入开始一落千丈,由2015年的7111.37万元降至2016年的3880万元,接近腰斩。就此来讲,商用密码产品的市场需求似乎并没有公司所预料的那般旺盛。再加上公司招股书中也没有披露该项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等数据,贸然投入如此大的一笔钱,未来会不会出现产能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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