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创业黑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91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4、减持期间:
达晨创丰将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下列方式减持: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财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达晨创丰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2、关于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而增加的股份)的 100%;若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深圳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公司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达晨创丰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91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4、减持期间:
达晨创丰将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下列方式减持: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财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达晨创丰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2、关于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而增加的股份)的 100%;若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深圳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公司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达晨创丰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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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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