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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7股被宣布减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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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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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 中贝通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陆念庆持有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贝斯特”)1,02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22%。监事姚少军持有公司股份 1,63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35%,高级管理人员饶有根、邹鹏飞、李维建分别持有公司510,300股、2,041,400股、81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1511%、0.6044%、0.241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陆念庆、监事姚少军、高级管理人员饶有根、邹鹏 飞、李维建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5,175股、408,275股、127,575股、510,350股、204,15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55%、0.1209%、0.0378%、0.1511%、0.0604%。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0:40 中海达: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 欧阳业恒先生、杨晓娟女士、李洪江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2) 胡炜先生、黄宏矩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201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姓名职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单位:股)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欧阳业恒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42,1870.0062%黄宏矩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51,1870.0076%胡炜副总裁120,9370.0179%杨晓娟副总裁28,1620.0042%李洪江副总裁18,0000.0027%5、减持期间: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依法实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任后或任期届满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0:40 中海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廖定海先生本次所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和资本公积转增所取得的股份,以及2015年通过资管计划增持所取
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01月划转至廖定海先生名下)。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0,252,60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计划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6,750,869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501,739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公司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廖定海先生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廖定海先生于2015年07月08日签署的《暂停减持股份承
诺书》承诺如下:廖定海先生承诺自2015年07月08日起一年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廖定海先生于2015年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时所做出
的承诺如下:廖定海先生将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
增持的股份。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定海先生严
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廖定海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


【20:15 光弘科技: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 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5 开润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高晓敏、钟治国、蔡刚;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4、拟减持股份数量: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晓敏女士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钟治国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
(3)公司监事蔡刚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晓敏女士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股份减持承诺
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人的减持计划为:(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计划减持该解除锁定部分不超过 50%的股份;(2)减持方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将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3)减持价格: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钟治国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监事蔡刚先生相关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高晓敏女士、钟治国先生、蔡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0:15 景旺电子: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宏强先生、王长权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通知书》,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裁王宏强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8%;公司财务总监王长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宏强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王长权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 1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20:15 华海药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332,452,668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翁震宇先生及苏春莲女士分别持有公司17,014,244股及7,993,981股股份,陈保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7,460,89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翁震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17,014,2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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