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正征求意见 QFII征税或进入倒计时
一直悬而未决的对合格境外机头投资者的征税问题或即将有定论出炉。
昨日记者询问权威部门有关人士,据其透露,QFII 征税草案确实有,并在业内展开征求意见,但相关细节并未被透露。
业内人士指出,这也意味着9年来围绕是否且怎样对QFII证券投资所得盈利征税的问题,将在近期有所突破。
根据中国相关税收法规,QFII的税负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即所得税与营业税。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而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来源于对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相应税负的计算征缴,另一部分则对资本市场上的利得征税,但对于后一部分监管机关始终没有出台明确政策,说明是否应该征税。
据了解,就QFII征税的问题,QFII机构和托管银行此前与监管机关沟通过多次,但一直停留在一个初级阶段。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出台草案也是应机构需求,给一个定论。
事实上,在QFII目前面临的问题中,税收是最大的不确定性。一来是影响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尤其对于买方的QFII,对计算经营业绩有很大影响。
二来根据国家外管局发布的《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QFII可以按年度将利润汇出。但根据相关规定,QFII汇出利润需提供完税证明。而在对QFII在资本市场上的利得征税与否尚无定论的情况下,包括税务局在内的各地监管机关无统一政策可循。因此,不少QFII的利润汇出一拖再拖。
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姚丹此前表示:“目前十家QFII里有超过五家都要求确定税收问题。长期的不确定给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都带来很大困难。”
一位QFII机构的负责人则表示,在QFII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钱拿出去容易,再进来就难了,因此大家只要不是急需,都暂将利润留在境内继续投资。
此外,不仅对QFII买卖股票所赚取的差价是否应征所得税是个问题,如何征收、如何监管在业界都有多种看法。
如果征收此类所得税,即为俗称的“资本利得税”,这是目前A股对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国内证券投资基金、自然人免征的部分;但对已经享受了免征营业税的QFII,“资本利得税”征与不征,实际又取决于中国与其他各国的税收协定;具体如何征收,涉及税率高低、损失能否抵扣、交易多大数量的股票要交税等诸多敏感地带。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共有112家QFII获批,获得共计216.4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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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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